为了达成判决,陪审团辩论了七天,过程曲折,有两名陪审员遭到撤换,原因不详,而陪审团也因此必须两度重新讨论本案,他们在定案前分别在周三与周五(12日)讨论了七个小时,而法官不准电视转播宣判的实况。
全案审理过程中,检方一共传讯了174名证人,提出数百件证物,包括电话录音和审讯录影,以证明彼得森是一个说谎和偷腥的丈夫,一方面装著在找失踪的太太,另一方面却正在甜言蜜语地讨好情妇佛瑞(按摩师)。
而彼得森在太太失踪前,买了钓鱼的执照,效期两天,后来又说临时不去钓鱼而去打高尔夫球,因为天气不佳,检方也提出证物指控他用一包水泥做成块状,绑在尸体上让她沈入海底。
被告律师也指出,彼得森对婚外情和其他事情的交代,前言不对后语,是因为他已经因为太太失踪而精神崩溃,喃喃自语。
佛瑞的律师阿芮德获悉判决结果后说,「陪审团在听到电话录音里彼得森谎话连篇之后,不可能再以同样的眼光来看待他了」。也就是说,评审团确认彼得森说谎,就不再信任他,不再采信他的证言。这和韩寒自己的证言一样,你可以不相信他的证言,但是不可以作为确定方舟子指控成立的唯一依据,方舟子的指控成立必须有其他确凿有效的间接证据,而且这些间接证据必须排除其他可能,"只要不能排除别的可能,这些东西就不能算证据“。
弑妻案凶嫌彼得森,尽管有多位知名律师为他辩护,指称检方提不出任何目击证人、犯案凶器和动机等实质证据,但检方最终仍根据多条间接证据,推断彼得森冷血谋杀妻子与腹中胎儿,把他起诉,并说服陪审团定罪。
检方的多条间接证据如下:
1.在案情陷入胶著之际,警方发现彼得森涉案的可能性越来越高。彼得森原先供称,在蕾西失踪当天,他是开船去湖里钓鱼,有不在场证明,但家人根本不知道他买过船,犯案动机明显。
2.蕾西的无头尸体和胎儿遗骸被分别被冲上离住家住家约145公里的海岸处,也就是离彼得森声称案发当天去钓鱼的地点不远。
3.彼得森在同月18日被捕时,人是在离家650公里外的圣地牙哥,身上带著1万5000美元现金,本来脸上乾净的他留起胡子,深色头发和山羊胡都染成金黄色,一个大袋子里装满猎刀、净水器、浮潜和钓鱼装备、铲子和胶带。警方还在他身上找到好几套换洗衣服、四支行动电话、两张驾照、六张信用卡和一张两天期的海钓执照,怀疑他打算亡命到墨西哥。
4.检方则在审判中传唤174人作证并呈现数百件物证,从秘密录下的电话通话内容,到警方拍摄的调查纪录,证明彼得森是为了逃避婚姻与父亲责任、重过单身生活,才痛下杀手。
5.彼得森开始和一个按摩女打得火热,跟她说他未婚。其实,结婚没多久,他就有过第一次外遇,蕾西一直蒙在鼓里。检方说,他是在恋上按摩女后,动了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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