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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央视曝光“东突”训练营 勾结拉登每天都在备战

[转]央视曝光“东突”训练营 勾结拉登每天都在备战





央视曝光“东突”训练营 勾结拉登每天都在备战

《长城在线》 2007-11-12 16:41:20






  央视《新闻调查》独家曝光

  东突分子是如何训练出来?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1992年2月5日,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的一起汽车炸弹爆炸事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乌市发生的首起暴力恐怖事件,也是“东突”恐怖势力针对无辜平民暴力恐怖活动的开始。

    从1992年至2001年,“东突”暴力恐怖分子为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派遣了100多名接受了专业训练的恐怖分子回国,在新疆制造了200多起包括暗杀、爆炸、纵火、投毒在内的恐怖案件,造成各民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张秀明讲,这些案件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新疆的稳定和发展,但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讲,我们完全有能力控制局面。央视记者就“东突”恐怖组织的罪恶发展史及恐怖分子培训等进行了专访,央视《新闻调查》对“东突”恐怖组织的累累罪行进行了曝光。

  1

  设训练营培训数百恐怖分子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杨德禄介绍:早在1990年,新疆暴力恐怖组织———“伊斯兰改革者党”就成立了。其宗旨和目标就是企图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里分裂出去。

  从1990年开始,“东突”恐怖分子就在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等地陆续建立了十几个恐怖训练营地,培训恐怖分子进行犯罪活动。1992年,新疆警方在叶城县博克苏木乡发现了一个恐怖分子的训练营地,这也是“东突”恐怖分子最早开始恐怖训练的营地之一。从1991年建立叶城恐怖训练营地开始,不到7年,“东突”恐怖势力一共培养了数百名恐怖分子。

  据叶城县公安局政委穆托拉·穆沙现场介绍,该训练营地比较隐蔽,恐怖分子在此前后要受训9个月,包括各种武器的射击训练 (他们有七九式小口径手枪,还有一种可以打小口径步枪子弹的手枪),还有组装爆炸装置的训练。从1991年10月到1992年6月,他们一共训练了3批62名恐怖分子。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们在新疆各地制造了数起暴力恐怖案件。

  “东突”恐怖分子与拉登勾结建恐怖训练营

  ■招募训练恐怖分子实施暴力活动,曾致我公安干警一死一伤 ■6名分裂分子3人获死刑 2人死缓一人被判无期

  上合组织成员国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在新疆伊宁市附近地区举行。公安部去年底首批认定的“东突”恐怖分子名单。

  综合报道 喀什“12·25”危害国家安全案经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昨日在喀什宣判。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人以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被告人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人为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自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牞积极进行极端宗教活动和“圣战”宣传,建立暴力恐怖训练基地,为建立“伊斯兰哈里发国家”做准备。

  他们一起预谋组织、领导、实施暴力恐怖训练活动,将招募的数十名暴力恐怖分子送往“黑峡谷”恐怖训练营地,秘密训练近两个月。

  他们还制作了该组织旗帜、制定了纲领和纪律,安排暴力恐怖训练基地的物资供应,制造爆炸物,为开展暴力恐怖活动做准备。

  他们先后两次指挥和参与寻找炸药的 “收割玉米行动”,获取16公斤炸药,制造了67枚手雷和两枚自杀式人体炸弹。

  他们正式成立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组织,进行了两次抵抗搜捕行动的军事演习,内容包括切断通信设施、炸毁公交车、占领库斯拉甫乡政府进而宣布“独立”。

  上述罪行被警方发现后,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人积极组织暴力恐怖分子与警方武装对抗,致我公安干警一死一伤。

  法院审理认为,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人无视国法,长期接受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的反动思想,妄图分裂国家,建立“伊斯兰哈里发国家”。他们积极与境外分裂暴力恐怖分子进行联络,争取境外援助,长期利用非法宗教活动对多人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利用宗教进行思想意识渗透,安排他人挑选、招募、吸纳、物色“两劳人员”及暴力恐怖分子,从事暴力恐怖活动,反对国家统一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

  被告人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决如下:

  被告人阿不都外力·依明犯分裂国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穆合塔尔·色提瓦力迪犯分裂国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库尔班·马木提犯分裂国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艾合买提·热合曼犯分裂国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伊敏·米曼犯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帕尔哈提·亚库甫犯分裂国家罪,因有立功表现,被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为制造轰动效应专杀汉族大户

  据卡让古托拉克村52岁的村民裴来善讲,1996年11月20日,他的儿子裴英华、儿媳杨易珍在自己家中被恐怖分子杀害。据当时在场的其孙裴兵兵回忆,当时他爸一看到罪犯冲进来时,就把被子按到他头上,所以他才幸免于难。曾在叶城恐怖训练营受训、现已被执行死刑的杀人犯伊比拉音·买买提和杜逊赛买提供认,1996年11月20日,他们带领12名恐怖分子闯入裴英华家中行凶。

  据莎车县公安局局长戴光辉讲,恐怖分子事先就决定要找一个比较有影响的汉族大户下手,这样能起到杀一儆百的轰动效应,即杀一个汉族人达到使一千个汉族人离开的目的。

  3

  不谙世事的孩子竟成培训对象

  在搜捕行动中,暴力恐怖分子与警方武装对抗,致我公安干警一死一伤。

  1996年4月29日,8名恐怖分子一个晚上连闯库车县阿拉哈格乡4户维吾尔族基层干部家中,杀死4人,杀伤3人。

  1996年初,“东突”恐怖分子在和田市召开了所谓的 “东突伊斯兰和田会议”。

  据“东突伊斯兰真主党”联络员阿合买提·阿卜来提交代,他们当时规定统一着装,会议还专门进行了录像,一是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二是与会人员互相间也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都戴上了口罩。每个成员加入时要宣誓效忠组织,不惜牺牲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下级要绝对服从上级;互相之间不打听身世;对于出卖组织成员、泄露组织机密的人要给予死刑的惩罚。当时规定,加入组织的人一切都服从命令听指挥,不能擅自行事。如果有人违反纪律,要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处罚。而且,当时每人被迫留下自己家庭的详细地址。

  在和田会议上,恐怖组织还制定了行动计划。

  这个计划共分4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内容是筹集足够的资金,培训人员。恐怖分子在一些地区再次建立了训练营地,和以往不同的是,他们招募的训练对象竟然是一些还不谙世事的孩子。在这些训练营地里,他们对这些8到15岁的孩子集中管理,灌输极端宗教思想,并进行体能训练。第二阶段是清除在新疆比较有名的一些“败类”。“东突”恐怖组织制定了一份24人的暗杀名单,其目标就是消灭那些社会上的 “宗教叛徒”和“民族败类”。第三阶段是创造条件,开展游击战争。最后就是动员全民参战,决一死战。

  4

  建国以来最大的“4·6”武器偷运案

  1998年4月6日,霍尔果斯口岸,有关部门从一辆过境火车上查获大量的武器弹药。其中包括AK-74冲锋枪、无声手枪、各类子弹、炸药、雷管等。1998年2月中旬到4月6日,境外的“东突”恐怖组织前后15次运送武器入境。其中包括冲锋枪两支、手枪15支,以及大量子弹、雷管、手雷和炸药。

  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王明山介绍,“4·6”偷运武器案是建国以来口岸入境的最大批量一次武器偷运案。经查证,这批枪主要是盘踞在中亚的买买提明·艾孜来提恐怖组织所组织策划运进的。据原新疆天山电影制片厂编剧、化名艾孜穆江的“东突解放组织”主席买买提明·艾孜来提交代,他是“4·6”武器的境内接货人。

  “东突”与拉登勾结

  ■建恐怖训练营制造恐怖事件罪行累累

  受训的恐怖分子:我见到了拉登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 据受训的恐怖分子阿吾提·马吾提交代,受训地点位于阿富汗西北部,戒备森严,四处都是岗哨,每天都在备战中度过,外面的人是不允许进来的,遇到陌生人就会盘问。据他测算,可能有500人受训。训练的吃、穿、医疗、生活及其他费用全部由本·拉登负责。

  据木塔里甫·哈斯木交代,1997年10月他和艾山·买合苏木去本·拉登的基地时,本·拉登正在基地,他当时见了本·拉登一次,但是没有握过手。当时他离拉登有20多米,拉登看到他了。拉登头上缠着布,胡须发白,身着军服。拉登和手下都有武器。木塔里甫·哈斯木交代,属于本·拉登自己的基地在阿富汗有3个,分别叫帕鲁克、斯迪克和贾哈特瓦里。

  1997年年底,在本·拉登的指使下,艾山·买合苏木也在阿富汗建立了自己的训练营地,成为本·拉登基地组织的共同问题顾问。

  据木塔里甫·哈斯木讲,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权也为他们的训练提供了各种武器,甚至还有坦克。在艾山·买合苏木的基地里,就有100多辆坦克,只要有汽油,他自己就会开,也可以交给受训的其他人。

  “东突”历史由来

  突厥最初是一古代游牧民族的专称。到了19世纪末,有人主张把生活在博斯普鲁斯海峡至阿尔泰山脉之间的所有操突厥语的民族联成一体,组成一个国家。但在历史上,一些人声称的由所有突厥人组成的统一国家不曾存在过。为了达到分裂和控制新疆的目的,某些老殖民主义者进而把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编造所谓新疆是 “东突厥”人的家园的谬论。

  分裂运动的发展

  “东突”分裂运动在20世纪后期开始恶性发展,近年来第一个发展趋势是联合,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东突”分裂组织大多是在境外,活动分散,而且规模和影响都较小。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苏联解体和中亚各国独立,给“东突”分裂主义者卷土重来带来了机遇。原先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东突”分裂组织达成了统一集中发展的共识,提出了“统一组织、统一纲领、统一领袖、统一武装、统一行动”的目标。先后出现了“伊斯兰真主党”、“伊斯兰改革党”等联盟性质的组织。


 


 


AY期间看来有的闹了......东突还公布过一份暗杀名单,不知道哪位仁兄能搜到贴来看看。

有点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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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风暖云寒 于 2008-7-9 10:13 AM 发表
拉灯给东突撑腰的时候就是恐怖分子,给美国添乱的时候就被吹捧成圣斗士。
这个也应该算是双重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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