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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评论:国外警察谈哈尔滨涉警命案

引用:
原帖由 世界是怎么的 于 2008-11-1 07:36 PM 发表
一个很大的区别是,人家警察面对的危险是很有可能对方也是持枪的,所以可以采取武器击毙。问题在于嫌疑人已经没有明显防抗能力的时候,警察还有所谓的危险吗?!


 


顶4楼,外警开枪是在情况不可预料的情况下,兼之北美私人枪支泛滥,而哈尔滨凶徒六人组是在对方已经失去任何反抗力,也就是说警察完全控制局面后又继续施暴——做个比喻,相当于是战斗后枪决俘虏


 


所以总结如下:六人组的六双手,是六双凶手,而不是六双警用武器,各种差别要分清,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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