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察被杀事件的一点反思
一青年闯入上海某公安局杀死5名警察。这事情听着离奇,一个老百姓平白无故的就去把五个警察杀了,五个警察受过警校训练的警察竟被一个 潦倒落泊的青年杀了?上海警方针对公众的疑惑发布了一则公告,大体意思是:这位犯罪的男青年曾在上海市租了一台自行车,而这自行车恰好是一台脏车,因此被 误会成小偷抓进警察局,在此期间遭到了小偷级别的待遇,结局竟是生殖器受到伤害。这人出来后,要求警察局赔偿,警察局只给赔偿一万元,他心中不满,便下了 杀机,终致悲剧的发生。
这则消息在网上引起轰动,网友们大多骂警察,即使警察死的很多,偶尔具有几个说警察也是人之类的话,那口吻显然告诉我们他 是警察或警察学校的学生。在一个社会中,得到同情的一方往往是力量上的弱者或道德感上被认同的一方,在某种意义上说在战斗中被杀死的警察我们会把他当作勇 士,而像个绵羊一样被杀死而又戴上警察衣冠和保护人民光环的警察只会让人觉得丢人,这次他们被虐杀了,他们毒打当事人时的勇武却杳无音信了。我们知道,警 察是不被允许殴打罪犯的,但是犯罪当事人曾经遭到的毒打竟导致他不能生育,若不是打人打习惯了,怎么会打到这种程度,上海警察的作风尤其让人怀疑。
警察作为人民群众的保护者,却不能保护自己!警察作为人民群众的保护者,竟然时常殴打犯罪嫌疑人!这样的讽刺是否该让公安系统反省一下,警察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民众为什么那么嫉恨警察?基层处理问题为什么那么轻率?
时常看外国的散文,外国的警察似乎总是做一些小事情,比如送怕走黑路的女孩子回家,比如搀扶喝醉了的人,总之,警察该做的是细微的事情,但他们并不总说 为人民服务。我们中国的警察口号比他国的警察喊得响亮的多,但做得事情就寥落的很,而权利又不受约束,在中小城市,民众甚至不知道如何投诉,权利得不到约 束就会膨胀,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当今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往往占大多数,所以当事人得到广泛的社会同情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不是问题所在,问题的症结是 为什么警察被仇视?同样遭到仇视还有城管和综合执法队?这些组织是中国社会最底层法律执行者,坦率的说,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了社会秩序,却没有让群众有 安全感,因为在某些群众眼里,他们是最难缠的敌人。比如随意摆摊的商贩,比如到机动车道找生意三轮车主,他们为了微薄的利益要和警察们玩捉迷藏,去年在这 样的捉迷藏中,一个小商贩竟被一群城管打死,上层领导为平息民愤,追加那小商贩烈士称号。今天的上海市公安局是否考虑给那几个惨遭杀害的警察追加为烈士称 号?其实是值得考虑的,因为1999年,我们被美国飞机撞下来而失踪的飞行员就被追加为烈士,找这种逻辑,烈士未尝不可以有一个窝囊的死法,总之,这五个 警察也算是为了民众泄愤而献身了。
中国的警察有着严重的官僚作风,警服是一种身份,若是在外国,那意味着去做民众的仆人,但在中国,这就是有 执法权利的标志。按理民众该享受警察的服务,我曾遇到这样一件事:那是一个夜晚,我扶着一个喝得烂醉的同学往回走,他身材很高大,因此我负担很重,恰巧一 辆警车路过,我放下他请求警察帮助,那警察却说:我有紧急公务,然后缓缓的将车开走了。我至今依旧不能明白,一个有紧急公务的人为什么把车开得那么慢。他 拒绝我的求助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他所担心的大概是我这同学吐在他的车上,事实上那车是警察局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现在的警察很少有这样的意识,即为人 民服务的意识。在大多数城市,我们无法在警察的着装上分清谁是民警谁是刑警,而更无向警察求助的理念。对于警察,我们不把他当作我们的保护者,而是把他们 当作有惩罚权利的人,甚至吓唬小孩子都可以说,警察来了,要把你抓走。
民众没有得到权利却要承担义务,警察没有尽到义务却拥有权利。这样不公 平的状况在中国已经司空见惯,人们对警察的逆反心理自然就有了。中国并不是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法律的权威性远远不及道德,但道德却是一种隐性的力量,不 具备明晰的力量,公检法一条龙的流水作业就使得他们彼此之间渗入,形成权利体系和法网,这法网既然可以有效的将罪犯一网打尽就可以将人民一网打尽。那个杀 人的青年为什么没有上诉,而是选择了极端的行为,原因就在于此吧!
无论怎么说,杀人者的罪恶都是不能抹杀的,但是奇怪的是我们的同情心道德感都依附在他的屠刀之下了,事实上,这悲剧对警察来说是催惨烈的,我们对死者的指责却多于同情,甚至没有同情并认为警察该死。民众仇视的是什么?这是值得深思的?
照黄仁宇先生的说法:一种制度实行接近百年就会暴露出他的弱点来,我们现在实行的制度的实质与《临时约法》时的制度是相类似的,而中国的法律一直也以处 罚罪恶为主,很少有人在意如何降低犯罪率,所以一个警察破的案子越多他就越出色,而一个地方即使十年不发生案件也得不到大的关注,警察并不只是为了惩罚犯 罪的,预防犯罪教化民众也是该考虑的。一个习惯处罚别人的人自然会变得暴力,上海警察局对犯罪嫌疑人的虐打足以见证这一切。
这样的事情发生 了,我们不该去嘲笑警察,毕竟他们荒唐的成为被害者,我们也不该去指责杀人者,因为这样的制度已经使他形单影只告状无门。当年我们无法面对马加爵,今天我 们也无法面对扬佳,希望党和政府有所反思,不要再让虐杀成为弱势群体发泄的唯一方式,扬佳得到广泛的同情就是一个信号,倘若不改变现在的状况,明天可能有 更多的虐杀者和反抗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