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枪支可以随便买",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美国的枪支管制有很严谨的具体法律规定,并不象很多中国人想像的那样完全没有限制,没有管理。
在中国这种彻底剥夺公民武装自卫权的国家,平民合法拥有任何火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匪夷所思的事情。
美国人民对公民武装自卫权的坚持,并不意味着追求平民和政府之间的绝对暴力均势,事实上政府对于平民的暴力优势也并不取决于武器的差别,而在于暴力实施机构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换句话说,即使平民手里有机枪火炮,军队拿着弓箭长矛,平民也一样不是对手。
人民拥有武装自卫权的意义在于通过增加政府实施独裁,推行暴政的风险成本来遏制政府腐败,独裁,暴政的潜在倾向。
因为任何掌握权力的个人和组织都会必然的倾向于攫取更多的权力,剥削人民,谋取私利,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权利的公民群体,显然是对掌权者这种腐化倾向的鼓励和纵容,而一个拥有自我保护意识,拥有武器来实现这种意识的公民群体,无疑会对掌权者的腐化倾向产生有效的约束。
这也就是美国独立诸先贤的基本政治信念,他们拒绝相信任何掌权者可以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他们拒绝相信有任何掌权者是人民的大救星,他们拒绝相信有任何掌权者可以抗拒绝对权力的诱惑而永不腐化。
美国的整个政治体制从建国第一天起就是建立在对掌握权力者保持怀疑和警惕的基础上的。
其实相对于平民合法拥有武器这种表象,对权力的怀疑和警惕这种深层的价值观是更让某些极度迷恋于强权崇拜的民族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
人民拥有武装自卫权这个基本政治原则和如何运用这个公民权是两回事。
人民有权拥有武器并不意味着就必须每天开枪互射,因为在一个可以通过民主政治制度和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的社会,人民没有任何理由会选择使用暴力这种高成本手段来达到同样的目的。
事实上公民武装自卫权的根本目的也就是为了维护民主政治制度和法律正常运转,而不被掌权者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践踏。
在人民拥有武装自卫权的社会里,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冷战时期的“核和平”,为什么每个国家都想拥有核武器?即使数量极少,运载工具极其落后,但是只要有了一两颗核弹头,底气立刻就不一样了。就是因为在相对劣势的情况下,只要有了让潜在的敌人增加对抗成本的手段,就会让自己的处境安全的多。
就好像在我们上中学的时候,每个学校里都会有那么几个抢钱抢东西的恶霸,那些最顺从的人注定永远会被欺负,但是只要你敢反抗,即使打不过,吃了亏,但是打个几次,他们自然也就对你敬而远之了。因为所有的恶霸(暴政)都是有自己的成本底线的,如果你放弃反抗,那么他们欺负你就是零成本。
即使美国的宪法第二修正案,也没有许诺给人民反抗暴政的必然胜利,而是许诺给人民反抗暴政的权利。
当人民知道自己拥有这种权利,当政府承认人民拥有这种权利,自由之树才可以不需要常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血灌溉也能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