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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一句话,中国就有禁枪的理由》之我见


枪可以是强权对手无寸铁的人民镇压的工具,也可以是人民反抗暴政的武器。

关键是看枪在谁的手里,枪口对的是谁。



人民有枪的根本意义在于社会权力体制对公民武装自卫权的承认。

枪在人民手里不仅是武器,更是一个公民权力的象征。



有些人总是以一个假设的国家武装和公民直接发生军事对抗的前提来证明人民拥有武器是没用的。

但事实是在一个公民普遍拥有自卫权的社会里,政府根本没有机会堕落成可以驱动军队屠杀人民的暴政集团。
在一个公民普遍拥有自卫意识的国家里,军队也不可能沦为完全丧失是非判断能力的权力走狗和屠刀。

在一个公民可以用枪来纠正权力掌握者对民主制度的第一次试探性猥亵的国家里,
就完全可以避免人民用步枪对抗坦克的这种局面出现。

政府剥夺人民自卫的权利,人民放弃自卫的权利,就意味着人民成为一条玉体横陈的羔羊。
剩下的只有对权力掌握者人品的期待和最终注定的失望。

人民失去自卫的权利导致的最悲哀的结果就是人民彻底失去自卫的意识。
在一个人民连保护自己的意识都没有,永远指望统治者赐予的仁慈来苟延残喘的国家里,民主,平等和公正如何还能有生存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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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楼主引用的那个脑残走狗的话,我们其实也可以用一句话反问。
鸡巴除了强奸还能干吗?
或许该脑残走狗本身就是强奸的产物,又或许他良心发现以后会回家切了他爹的鸡巴然后挥刀自宫,然后把自己淹死在马桶里,回归他最初错过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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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枪禁就是天堂?谁告诉你的?我哪句话说过“开放枪禁就是天堂”了?
什么是天堂?老子根本就不信天堂,你跟我说天堂干吗?

西方国家的枪支管理法跟土共的全面禁止到连玩具枪都包括的歇斯底里是一样的吗?
枪支管理法的前提是宪法首先已经保障了公民自卫的权利,然后在不损害公民权利的前提下做细节上的规范。而且这种规范都是有期限并且同样可以根据立法程序来纠正的。
克林顿政府苛刻的94年攻击武器法案不是期满之后就废除了吗?
DC市政府跟枪民打官司,最高法院不是判市政府的全面禁枪法案违宪了吗?

欧洲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保障公民武装自卫权的,按照人口比例,北欧国家的平民枪械持有率比美国更高。
承认你拥有权利,然后对这个权利的实现进行规范,和根本就剥夺你的权利能一样吗?

至于你又拿这种幼稚的人民战争假设来否定公民自卫的意义,我已经在21楼说的很清楚了,希望你跟帖之前最好先看帖。

我从来没指望过土共会让人民拥有武器,我只是告诉你为什么土共不可能让人民拥有武器,为什么权利一旦被剥夺就不可能指望强权再把权利赏赐给你。
我只是告诉你在一个平等公正的社会里人民应该拥有什么样的权利,
以及为什么人民应该拥有这样的权利才能保证社会的平等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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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共禁枪根本就不需要理由,土共剥夺人民的任何权利都不需要理由,又何止仅仅是武器?

问题是当我们的权利被剥夺之后,我们至少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了。
而不是理直气壮的习以为常,麻木到根本就忘了自己本来应该拥有的权利。

被剥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还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连保护自己的意识都已经彻底放弃。

如果有人切了你的鸡巴,你下次看见美女的时候至少应该记得自己曾经有过可以勃起的家伙,而不是天经地义的认为自己从娘胎里出来就是个太监。

[ 本帖最后由 风暖云寒 于 2009-8-27 05:0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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