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这个字总是让如今的中国人民本能的感到惊恐莫名。
其实西方国家(大部分欧洲国家的私人火器持有率都比美国高)的公民持枪权的本质是公民自卫权。
由于每一个公民都具有与生俱来的不容剥夺和侵犯的平等权利,所以每一个公民在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的时候都有捍卫自身权利的权利。
这是对公民权利最底线的保障。
在这个底线保障的基础之上,制定的通行的社会规则(也就是法律),才有意义。
因为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如果一个法律的存在是以剥夺公民捍卫自身权利为前提的,那就失去了法律存在的意义。
公民自卫权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之一,无论公民遭受的侵犯是来自于街头混混,还是政府的暴力机构,在法律不能提供足够有效的保护的当下,每个人都有权利反击这种侵犯,这种权利具有天然的正义,不需要任何政府,组织,或者文件的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