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2-6 00:41 显示全部帖子
所谓地图救国主义
蒙古加入聯合國
1946年8月6日,國民政府派駐聯合國的代表徐淑希發表支持外蒙古加入聯合國的聲明:「蒙古人民共和國在數月之前,尚為中國之一部分,稱為外蒙古。其獨立乃由中國所賦予,職是之故,中國將為歡迎其加入聯合國之一國家,吾人固竭誠期望其加入此國際機構。……中國於適當之時間到來時,儕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會申請。」
國民政府遷台之後不承認外蒙古獨立。1955年,中華民國否決蒙古加入聯合國,認為蒙古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因此其能否加入聯合國尚有待討論。
1961年,蘇聯集團和非洲集團達成一攬子協議:蘇聯集團支持非洲的毛里塔尼亞入聯合國,而非洲集團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國成為聯合國成員國。中華民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有否決權,可以阻止蒙古入聯合國。但美國甘廼迪政府擔心如此會導致毛里塔尼亞入聯合國受阻,激怒非洲國家,導致他們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入聯合國,於是施壓給蔣介石政府不得否決蒙古入聯合國。幾經外交上的交涉,最終蔣介石同意不否決蒙古入聯合國,而美國也不可以投同意票。作為回報,甘廼迪公開聲明美國堅決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入聯合國成為「重要問題」,即要三分之二多數同意才能通過;且甘廼迪承諾如果任何時候美國的否決將有效地防止中共進入聯合國,美國將使用否決權。
10月25日,聯合國安理會以9票贊成,0票反對,1票(美國)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蒙古入會案。中華民國未參加投票。10月27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1630號決議案,接納蒙古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中華民國未參加表決。12月1日,澳大利亞、日本、美國等提出議案:任何涉及中國代表權變更問題的議案都是「重要問題案」。10月15日此案以61票贊成,37票反對,7票棄權,被通過為聯大第1668號決議案。
現實的承認
中華民國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曾經定義「大陸地區」為中共控制之地區及外蒙古等。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中規定到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正式決議,不得變更之,而且又有提到蒙古,所以就有認爲憲法的名義疆域仍然包括外蒙古及唐努烏梁海的主張。2002年,中華民國內政部和行政院正式承認蒙古國的獨立現狀。2002年1月3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正式公告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將蒙古排除在中國大陸地區之外,已經排除外蒙古的適用
感谢好意,不过,糖衣吃下,炮弹丢回去!
什么YY,NC,JY,WT,5M,都会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只有一个词永远是那么的耀眼,那就是—————S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