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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的价值正在于令龙永图们不快(梁丁)

刁民”的价值正在于令龙永图们不快(梁丁)

最近,龙永图先生谈到当下时有所闻的“最牛钉子户”时说,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龙永图的刁民一论,居高临下,充满了一种道德定性和政治高压的韵味,可谓将其曾是“高官”之风情,体现的淋漓尽致。

    对“刁民”要硬气,是毫不犹豫的将刁民和政府对立起来,我们说多了的是,政府乃是人民之政府,官员乃是百姓之公仆,“刁民”一论,则丝毫不容情的,将刁民打入人民之另册,然后行起事情来,方便痛快,也不违背人民之政府,百姓之公仆的宗旨,可谓手段毒辣高明。

  “钉子户”之价值,本不想多加赘述,然而龙永图曾位忝高官,现在虽已卸任,但却仍具有莫大影响力,而且,他曾是一位颇为开明的官员。如此可见,龙永图尚且如此,只怕在官员里,持“刁民论”者,恐怕不是少数。既然如此,即使本人认为“钉子户”之价值实在是功莫大焉,实乃显而易见的常识,也得再三向这些手握权柄者说教几番了。

  “钉子户”,按照龙永图表达之意,乃是指的在政府拆迁过程中,要价过高的民众。所谓政府拆迁,还得进行分解,因为很多所谓的政府拆迁,其实是商业项目,无关乎公共利益。只是因为房地产颇为强势,大多于政府关系良好,或者本身就是权力寻租的产物,于是乎,此类所谓拆迁,往往是以政府之名,行开发商之实,强奸民意罢了。在此类所谓拆迁中,公民与房地产开放商,乃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一句话,市场说了算,要价高是常理,要的低的就是傻逼了。政府这时该怎么做呢?检讨自己的行为,省查是否对得起“民意”二字。

  还有一种,乃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这里牵涉到一个问题,就是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如果只是政府在那里高一言堂,说那是公共利益就是公共利益,那生出的事端总是不少。比如,许多城市,轰轰烈烈所进行的旧城改造运动,无不是以公共利益之名而进行,可是,最终结果呢,劳民伤财,怨声载道者不在少数。所以说,所谓牵涉到公共利益者,就得由最大范围的利益相关者来决定此类大型工程的命运,显然,做为人民之政府,还得在推行,完善这种机制上,抓紧做功课。就说在现阶段,公共利益大多由政府说了算的现实情境下,“钉子户”的存在也是必要的,现代社会的公民,以遵守宪法和法律为基本责任,只要是在宪法和法律之框架下,则“钉子户”可以自主决定其要价。同样,做为另一方的政府,并不具备高“钉子户”一等的法律主体性质,在面对“钉子户”要价高的情形,政府最大的权力依然是依法行政,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协议契约来解决此类事件。所谓硬气?之于法治社会而言,了无意义,除非政府有关部门明摆着要以权废法,或者说是法律弹性尺度过大,让政府有过于宽松的裁量权,于是想“硬气”就硬气。
      
     龙永图的说辞,悖谬的是现代法治精神。一般而言,如果是一个底层百姓,不懂常识,别谬法治精神,我们皆都以为其愚昧。而龙永图这个退休高官,站在政府之立场,发出的硬气说,却深刻表现除了权力的傲慢和彪悍,其根基乃是一种渗入骨髓的官本位思想,是一种根深蒂固统治哲学。其基本的逻辑就是,将一部分人先验性的贴上标签(刁民),然后可以堂而皇之的打压(硬气),再此过程中,丢掉的是一切公民,组织,包括政府部门,皆只能再宪法和法律框架下行事的基本法治精神,丧弃的是政府做为全体民众之政府的基本权力原则。 

  至于所谓“刁民”,他(她)们的价值正在于,让形形色色的龙永图们感到不快,这种不快,可能会遭受“刁民”对待,“硬气”的打压,但是,正是他们的存在,使得龙永图们时刻感受到一股来自民众的压力,也为更多民众树立了依法维护权益的好榜样,而最终形成民意的洪流,推动权力的转型,社会的变化。此刻,如果你的心情还足够好,就请回首去年那万众瞩目的“最牛钉子户”事件,看他是如何再这个时代留下华彩一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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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刁民”是语词还是制度

作者:邵建

前副部长龙永图最近在谈城市拆迁中的“钉子户”问题时,出口不逊:“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而且政府“不能做群众的尾巴”。这位政府前官员习气未改,从语词到句式乃至语气,都充满了几十年来旧体制下权力者对权利的自大、颟顸和不屑一顾。作为读者,几句话读完,我对此人的感觉只剩四个字:“肉食者鄙”。

一种体制一种语言,这种语言首先就在词汇上体现出来。假如在美国,是否可以设想政府官员会使用“刁民”“群众”这样的贬义性词汇,除了他不想在权力的位子上再坐下去。举一个还不是政府官员的例子,前哈佛校长萨默斯,在一次经济学家的会议上表示:由于生物学方面的原因,男人比女人更适宜在科学方面发展。由于涉嫌女性歧视,此人不但连连道歉,最终还成为他辞去哈佛校长的原因之一。说来原因很简单,在民主体制下,如果你是一个权力者,你的权力来自公众的权利;而且权力的存在就是反哺性地为权利服务。这样一种“权利本位”的关系,就决定了权力对权利的尊重。它如果不想找抽,绝不敢在公共领域对公众使用“刁民”之类的词汇。

皇权体制不然,正如“刁民”是典型的皇权体制的语汇。这种体制,权力为本,民众只有供奉的义务却没有自己的权利。如果有,则属于皇恩浩荡。当权利来自权力时,就注定了权力对权利的驱遣和权利对权力的顺从。一旦不顺即为刁,刁民也者,正是顺民的反面。“群众”一词亦如此。“群”古作“羣”,视民众为顺从的羊,需要来自上面的统治者的统治(“君”即“君领”、“统治”),这正是“群”这个会意字的含义。古代地方长官称“牧”或“州牧”,正是把治下的民众当群羊一般看待。羊当然温顺,而民不温顺,权力者便觉大逆不道:斥为“刁民”、指为“群众”,还常常加上“不明真相”的定语。这样带有对权利侮辱性的语言,不幸我们已经见惯不惊。

语词后面是制度。当一个政府官员张口闭口“刁民”“不明真相”时,不但暴露出权力者骨子里面的思维意识,还可以窥见其制度状况。制度决定语言,民主体制,官员谁敢说“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且不说谁是刁民,这个词分明是以权力尺度为准的。转从权利角度,它其实是很正常的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博弈。即使权力来自权利的民主体制,只要权力一旦脱体而出,它本身就是和权利相对的一个利益体。当它谋取自己的利益时,最方便动用的名义就是公共利益。因此,对待民间的权利诉求,政府可以谈判,可以诉诸法律,但,绝不能像龙永图那样强行“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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