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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实质是巨额财产丢失不明

(转)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实质是巨额财产丢失不明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实质是巨额财产丢失不明


  近日全国人大正在讨论修改法律,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从5年增加到10年。笔者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实质是“巨额财产丢失不明”,亦即巨额国家财产被以各种名义转移变身成为行贿的资金。进一步说,这里不仅涉及到受贿、拒不认罪、蔑视法律、司法懒惰等问题,而且涉及到行贿、巨额财产非法转移、法人挪用公款行贿等问题,涉及到司法量刑不公问题(平民捡到千八百块钱财归己就可获刑多年,贪官巨额财产拒不交待来源仅获刑几年),涉及到政府官员一律公布财产问题,以及政府、执政党的公信力问题。问题在于,我国的法律和司法搞不清巨额财产的走向和转移,这究竟是无力去做?还是无心去做?北京奥运会可以做的完美无缺、连一丁点细节都不放过,为什么反腐败工作却如此漏洞百出呢?(重构2008-8-28补注)

  社会两极分化程度与贪官贪婪程度成正比

  大量事实表明,一个地区的社会两极分化程度,往往与该地贪官的贪婪程度成正比。道理很简单,凡是贪婪的贪官,都不会放过从制造社会两极分化中牟取暴利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说,以权谋私就是在吸毒、行贿受贿就是在贩毒。重构补注天下无贪,国泰民安!

  人是一种能够使用身外之物、制造身外之物、追求身外之物的超级动物,自从某种类人猿(笔者称之为熊猿或直立猿)举起火把之日,便成就了人类这种能够傲视生物世界、自然世界的超级动物。

  由于人的能力,足以毁灭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因此,人的态度就决定着人类的现在和未来,恶意的态度可以毁灭一切,善意的态度可以幸福长久。有鉴于此,1993年我在撰写《灾祸与生存:人类的生存之道》一书的自序时写道:“事实上,拥有财富并不等于拥有幸福,炫耀财富也不能够增加生存价值,追求皮肉之乐亦无助于增长智慧,自怨自艾则是一种愚蠢的自我伤害。善待自己,善待生命,善待自然,应当成为每一个人的生存准则。”此书出版后(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年版),“善待某某”成为社会流行词汇。

  所谓的恶意态度,表现形式很多,其中最突出的形式之一就是“贪”:贪婪、贪欲、贪得无厌,贪官、贪民,贪污、贪心。“贪”的本质就是过度消耗自然、消耗社会,把大自然当成可以无限索取的对象,把社会当成可以任意支配的对象,把其他国家、其他人的生存当成可以任意抹杀的对象。贪者,就是损人利己,依仗特权、暴力获取暴利或者额外利益者,以及形形色色的非法获利者(包括通过制定不公正的法律,以便“合法”的获利)。

  事实上,贪婪的主体存在于国家之中、政府之中、官员之中和民众之中。一个贪婪的国家,乃是肆意侵略、掠夺其他国家的战争主犯。一个贪婪的政府,乃是任意消耗国民财富的经济犯和随意破坏自然生态的环境犯。至于那些贪婪的政府官员(包括准政府官员,例如国有企业主管、事业单位主管)即贪官,则是盘剥百姓、鱼肉乡里,误国、害国、卖国的主犯;这是因为,贪官的心被金钱利益所指挥,钱在哪里,贪官的手就会伸到哪里,为了金钱他们可以出卖一切可以被他们出卖的东西。那些贪婪的人即贪民,往往首先用恶意对待持善意的民众(指遵循三善待原则,在法律、道德和良知的范围内创造财富并获得相应财富的国民),同时也会用恶意对待国家和人类社会,以及全体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一般来说,贪官与贪民既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又相互争夺、相互打击;贪民是贪官的社会基础、后备军,贪官是贪民的榜样和奋斗目标。

  从这个角度来说,腐败的根源是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分配不公、权力设置不当。因此,遏制腐败要从权力公正分配做起,要从权力设置得当做起。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腐败与权力不公成正比,与权力不当成正比。解决的办法,只能是人人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力,人人拥有维护自己合法正当利益的权力。

  中国人所说的广义的天下即国际世界,一个国家的国泰民安,需要有好的国际环境,因此有必要在国际范围里清除“贪”(侵略者、掠夺者、霸权者、诈骗者)。与此同时,一个国家要想国泰民安,也要认认真真肃清一个贪字,政府要率先远离贪欲,然后才能让贪官无立足之地,让贪民无施展之处。从这个角度来说,改革的目的,首先是端正政府的立场和态度,彻底铲除贪官能够轻轻松松去实施贪污的土壤和环境,彻底铲除一部分人为了自己的贪婪去残酷剥削另一部分人的社会制度。强国富国的目的,首先是营造一种能够让所有国民都能幸福生活的社会条件,起码要让每一个国民都不再为生存而忧伤,不再为子女上学而着急,不再为没有工作而焦虑,不再为无钱治病而哀鸣,不再为年老生活无着而绝望,不再让河流遭到污染,不再让矿工死于非命,不再允许把国民分成三六九等。

  只有天下无贪,才能国泰民安!


不以盲從取代自己欠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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