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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利用奧運作為鎮壓託辭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利用奧運作為鎮壓託辭

更新日期:2008/07/29 16:05



(法新社香港二十八日電)國際特赦組織今天指控中國利用北京奧運作為持續打壓人權的託辭,尤其是禁止「不受歡迎人士」進入首都,並指控中國在部分情況下甚至加強鎮壓。



  八月八日奧運開幕式距今尚有十一天,這個人權團體表示,儘管中國有小幅改革,但當局為了呈現穩定和諧的表象,加強壓迫人權運動人士與律師。



  國際特赦組織敦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與政治領袖繼續質疑中國,並提出警告表示,若中國不再因奧運受到矚目,將會實施更多壓制措施。



  該組織表示:「除非有關單位做出快速改變,否則北京奧運將不會對中國人權留下正面影響。」



  「事實上,鎮壓中國維權人士、新聞記者與律師的情況,由於北京舉辦奧運而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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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將屆 中國對新疆恐怖攻擊指控引發質疑


更新日期:2008/07/29 21:15







(路透北京29日電)過去幾個月來,中國當局持續發佈遭受來自新疆地區分離主義者的威脅,宣稱維吾爾自治區少數民族的穆斯林意圖破壞北京奧運



但近日1個自稱「突厥斯坦伊斯蘭黨」(Turkistan Islamic Party)發佈錄影帶,揚言在奧運期間發動攻擊,並宣稱策動在上海及雲南發生的公車炸彈案件後,中國當局卻迅速否認此組織的說法。



中國政府的反應,令其有關國內恐怖攻擊聲明的可信程度遭到質疑,也讓分析家質疑,壓制恐怖主義與摧毀異議者界線之間的真相何在。



澳洲格里菲斯亞洲研究所(Griffith Asia Institute)的研究人員克拉克(Michael Clarke)指出:「關於威脅的範圍,很難找到具體實證;這是研究中國時遭遇的棘手問題,過去對於新疆地區的實際狀況以及與維吾爾分離主義團體的關係,只有來自中國的模糊資料。」中國一再宣稱破獲新疆多處恐怖主義基層組織及其計畫,但對於所指控的陰謀及攻擊計畫卻語焉不詳。中央社(翻譯)



[ 本帖最后由 pitifuldog 于 2008-7-29 06:0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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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

國際特赦組織
國際特赦組織是一個世界性的自願者組織,致力于防止一些國家政府某些最嚴
重地違反人民基本人權的行為。國際特赦組織運動的重點是﹕
●釋放所有良心犯。良心犯指因其信仰,或因其種族、性別、膚色或語言而被
關押在任何地方的人士,他們既沒有使用暴力,也沒有鼓吹暴力;
●確保政治犯受到公平和即時的審判;
●廢除死刑和對犯人施以酷刑或其它殘忍待遇;
●終止法外處決以及“失蹤”。
國際特赦組織也反對反對派組織違反人權的行為﹕如綁架人質、刑求和殺害囚
犯以及其它任意殺害事件。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人權是不可分割的,是互相關聯的,並致力于通過人權教育
項目和努力爭取批準人權條約的活動來促進世界人權宣言和其它國際標準中載
明的所有人權。
國際特赦組織態度公允。它不受任何政府、政治派別或宗教派別的支配。國際
特赦組織既不支持、也不反對任何政府或政治制度,既不支持、也不反對受害
者的觀點,盡管它致力于保護受害者的權利。國際特赦組織唯一關心的是保護
每個案件中涉及的人權,它既不考慮政府和反對派的意識形態如何,也不考慮
個人的信仰如何。
國際特赦組織並不按各國的人權紀錄而將其分級分等,也不企圖進行比較,而
是集中精力去努力終止那些違反人權的特別案件。
國際特赦組織現有1、100、000以上的會員、認捐者和經常捐贈者,他
們遍布170多個國家和地區,另有4、000多個國際特赦組織地方小組,
以及幾千個中、小學校、大學、專業小組和其它小組,它們遍布在非洲、南北
美洲、亞洲、歐洲和中東的89個國家。為了保持公允立場,每個小組參與的
個案以及涉及的國家均非他們自己的國家,選擇原則是要照顧地理和政治多元
化的需要。對于違反人權的情況和個人受害者的調查研究工作均由設于倫敦的
國際特赦組織的秘書處來進行。並不期望各分部、小組和會員個人提供他們自
己國家的情況;對于本國際組織針對他們國家所采取的行動或發表的聲明,各
分部、小組和會員個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國際特赦組織和下列各組織機構建立有正式關系﹕聯合國經社理事會、聯合國
教科文組織、歐洲理事會、美洲國家組織、非洲團結組織和各國議會聯盟。
國際特赦組織的財政來源依是依靠其世界各地會員的認捐和捐贈。國際特赦組
織不尋求也不接受各國政府的資金。為了確保國際特赦組織的獨立性,所有的
捐助都按國際特赦組織國際理事會規定的指導原則加以嚴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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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夏虫 的帖子

個案追蹤|2008-07|Baha Mousa死因 英政府展開調查


英國國防部在2008年5月14日宣佈將針對Baha Mousa一案展開公開調查。Baha Mousa於2003年9月15日在伊拉克遭英國駐巴斯拉部隊拘留時受酷刑身亡。 英國有關當局證實此一調查將依據2005年通過的《調查法案》(Inquiries Act 2005)加以進行,但是此法備受爭議。國際特赦組織擔心此項調查工作若是依照該法進行,恐將難以完全排除行政當局的干預。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此次調查應被賦予足夠廣泛的權限,以便充分查明層層節制的軍事指揮系統,如何造成該名被拘留者遭受蒙頭、剝奪睡眠以及不當體罰等待遇。 感謝參與聲援Baha Mousa一案的所有人士,同時請暫緩聲援行動,我們會在收到更進一步的訊息後盡快通知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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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各國暗助CIA虐囚


相關文章: 人權議題 | 歐洲和中亞 | 美洲 | 中東和北非州 | 反恐與人權


來源:《國際特赦組織通訊》2008年7月(The Wire Vol.38 No.6)



「我像隻被宰殺的牛一般被吊了起來,頭朝下,腳在上,雙手被反綁在背後,雙腳也被綁在一起,我全身遭受電擊,尤其是頭部…還有我的乳頭和生殖器。」
~Abu Omar,描述其被引渡到埃及後受到的酷刑


Abu Omar,本名Usama Mostafa Hassan Nasr, 2003年2月17日在義大利米蘭的街上遭人挾持,隨後被交給美國情報人員帶至義大利北部的Aviano空軍基地,押上一架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包機,經德國抵達埃及開羅。他在那裡遭到秘密拘留14個月。Abu Omar表示,其中七個月,他被施以酷刑,有時一天長達12個小時。他在2007年2月終於被釋放。


美國以「反恐戰爭」之名實行各項引渡與秘密拘留計畫,Abu Omar正是眾多受害者之一。這些受害者遭到扣留後,隨即被轉交給另一個國家監管,然後在秘密且未經任何司法程序的情況下,被轉送到其他國家。其中部分受害者是被美國移送至將刑求與虐待視為家常便飯的國家;另有部分被轉至美國官方於關達那摩灣或阿富汗設立的拘留中心。還有一部份被秘密拘留在由CIA掌管,俗稱「黑監所」(black sites)的地方。所有的受害者在遭拘留時均無法與親人及律師會面,且均遭受酷刑或其它虐待。
歐洲各國官方長久以來總是否認在引渡及秘密拘留上有所涉入,但在國際特赦組織等許多團體不辭辛勞的調查下,真相其實已日趨明朗。


歐洲各國所扮演的角色,從積極參與到消極默許,不一而足。歐洲各國的情報人員拘留疑犯,不經司法程序就將他們交由美方監管。歐洲各國的機場任由CIA專用飛機自由使用,將這些被蒙頭上鍊的引渡受害者轉運到世界各地去刑求偵訊。


在2002到2005年間,歐洲也曾設有CIA的「黑監所」。這些計畫的受害者在這些隱密地點被單獨監禁長達數年,違反對酷刑與其他虐待的禁令。尤有甚者,在美國有關當局知情之下,CIA對遭秘密拘留者使用各式各樣的「強化偵訊」手段。2008年2月,美國中情局局長證實,在2002年至2003年間,有三名嫌犯在秘密拘留期間遭到俗稱「灌水」(waterboarding)的酷刑。


國際特赦組織現正呼籲歐洲各國:



  • 譴責非法的引渡及秘密拘留。
  • 有效、獨立且公正的調查主張介入、境外引渡、秘密監禁與強迫失蹤的情報人員。針對關於其人員或領土涉入引渡、秘密拘留或強迫失踪之申訴,進行有效的、獨立的和公正的調查。
  • 針對任何被合理懷疑應為引渡、秘密拘留及強迫失蹤等侵犯人權事項負責的人,應交付司法審判。
  • 確保國內外情報單位接受監督。
  • 採用下列措施,以預防秘密拘留及引渡事件的發生:將個人移轉於其他國家監管或協助其移轉時,應以移轉過程受到司法監督為前提,且應確保任何人皆不被遣返至其人權可能遭受嚴重侵害之處。。
  • 對於引渡、秘密拘留及被迫失蹤之受害者,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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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 162/08丹麥/強迫遣返/刑求虐待


相關文章: 歐洲和中亞 | 聲援個案 | 酷刑虐待 | 強迫驅逐/遣返


聲援對象︰至少四名年齡28至45歲之間的伊拉克人



丹麥當局準備強迫遣返四人回伊拉克,在那裡他們可能面臨包括刑求或死亡的人權迫害。丹麥隸屬數個人權公約,其中禁止將任何人遣返回他們可能面對危險的國家。這些人被拘禁在首都哥本哈根的Vestre Fængse監獄。
The Danish authorities are preparing to forcibly return four men to Iraq, where they would be in danger of human rights abuses including torture or death. Denmark is a state party to a number of treaties that expressly prohibit them from returning anyone to a country where they would face this kind of danger. The men are held in Vestre Fængsel prison, in the capital, Copenhagen.


 


根據丹麥警方發言,從五月初起,已有八名伊拉克人被強迫遣返回伊拉克首都巴格達。每一位在丹麥都被判決刑事犯罪名。五月二十日至少十一名伊拉克人在丹麥被捕,將被強迫遣返回巴格達;第十二人已經被收押,也接到命令要移送回巴格達。他們都是丹麥的合法居民,有些已有難民身分。
According to the Danish police, eight Iraqis have already been forcibly returned to the Iraqi capital, Baghdad, since the beginning of May. Each had been convicted of criminal offences while in Denmark. At least 11 Iraqi men were arrested in Denmark on 20 May, to be forcibly returned to Baghdad; a twelfth man, who was already in custody, was also given an order for removal to Baghdad. All were legally resident in Denmark; some had been granted refugee status.


 


這些人現在面臨強迫遣返,那些從五月起被遣返者,已經在丹麥監獄服刑四十天到十三年。雖然這是他們的判決,但這些人在服滿刑期時,並未被強迫遣返回伊拉克。丹麥難民署現在決定這些人可以安全回到巴格達。
The men now facing forcible return, and those returned since May, had completed sentences ranging from 40 days to 13 years in Danish prisons. Though it was part of their sentences, the men had not been forcibly returned to Iraq when they completed their prison sentences. The Danish Refugee Board has now decided that the men can safely be returned to Baghdad.


 


任何尋求庇護者被強迫遣返回伊拉克後,將面臨真正的危險,恐遭刑求虐待,被維安單位任意拘禁,甚至殺害,或被該國不同的武裝團體綁架要求贖金。國際特赦組織反對將任何伊拉克難民或尋求庇護者遣回伊拉克的任何地方。
Any asylum-seekers or refugees forcibly returned to Iraq would face very real risks of being tortured or otherwise ill-treated, detained arbitrarily by the security forces or even killed, or kidnapped for ransom by the various armed groups operating in the country. Amnesty International remains opposed to the forcible return of any Iraqi refugee or asylum-seeker to any part of Iraq.


 


五月二十三日國際特赦組織去函給丹麥難民、移民及融合部長,關切將這些人強迫遣返回巴格達之事。部長在回信中表達對難民署衡量可以將這些人安全遣返回巴格達一事有信心。她同時說更多伊拉克人將被從丹麥遣返。
Amnesty International wrote to the Danish Refugees, Immigration and Integration Minister on 23 May to raise concerns about plans to forcibly return the men to Baghdad. In her reply, the Minister expressed confidence in the Refugee Board’s assessment that the men could return to Baghdad in safety; she also said that more Iraqi nationals would be returned from Denmark.


 


五月二十八日,數位示威群眾在哥本哈根機場抗議強迫遣返回巴格達之事,遭到逮捕。丹麥警方後來宣佈將不再事先告知強迫遣返者的班機號碼。他們先前指出強迫遣返現遭拘禁的伊拉克人將儘快進行。
On 28 May, a number of demonstrators protesting against forcible returns to Baghdad were arrested at Copenhagen airport. The Danish police later said they would no longer give any advance details of flights being used for forcible returns. They had previously indicated that the forcible returns of the group of Iraqi nationals now in custody would go ahead as soon as possible.


 


背景資料/BACKGROUND INFORMATION


伊拉克是全世界最危險的地方之一。那裡的人每天面對武裝團體、美軍領導的多國部隊、伊拉克維安部隊和私人軍隊及安全警衛,恐遭殺害。綁架、刑求虐待和任意拘禁也是每天必須面對的危險。而且越來越難找到食物和乾淨的飲水。
Iraq is one of the most dangerous places in the world. The people face a daily risk of death at the hands of armed groups, the US-led Multinational Force (MNF), the Iraqi security forces and private military and security guards. Kidnapping, torture, ill-treatment and arbitrary detention are also everyday risks. Food and clean drinking water are increasingly difficult to find.


 


丹麥當局想要和伊拉克當局達成協議,以強迫遣返三百六十四位被拒的伊拉克尋求庇護者。
The Danish authorities are trying to reach an agreement with the Iraqi authorities to facilitate the forcible return of 364 rejected Iraqi asylum-seekers.


 


建議寫信內容︰請儘快於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前將信件寄出。













請求部長不要強迫遣返拒現在收押的四名伊拉克人,他們都是丹麥的合法居民。
提醒她丹麥為數項國際人權條約的簽署國,這些條約明定禁止將任何人強迫遣返到他們可能遭受刑求或其他嚴重人權迫害的國家。
呼籲她立刻停止所有強迫遣返伊拉克人回到任何伊拉克地方的舉動。


RECOMMENDED ACTION: Please send appeals before 22 July 2008.













urging the minister not to forcibly return the four Iraqi men now in custody, all of whom are legally resident in Denmark;
reminding her that Denmark is a state party to various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treaties that expressly prohibits the forcible return of anyone to a country where they would be at risk of torture or other serious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calling on her to put an immediate end to all forcible returns of Iraqis to any part of Ir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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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當局對於伊拉克拘捕犯刑求致死案之調查必須保持獨立


相關文章: 人權議題 | 歐洲和中亞 | 中東和北非州 | 新聞發佈 | 反恐與人權


2008年5月16日


國際特赦組織力促各界對於在巴斯拉(伊拉克東南部) 一名伊拉克旅館接待員被英國軍隊刑求超過36小時死亡的案子提出公開調查的關切。


Baha Mousa 26歲,是兩個小孩的父親,死於2003年9月,解剖屍體時發現共有93處傷口。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對於此案的公開調查,英國當局一直未予兌現。Baha Mousa的家人及法定代理人,還有包括國際特赦組織等的非營利組織,這幾年不斷的利用舉辦活動的方式聲援爭取調查。」


組織表示「由於這件案子驚人實情與初步調查的明顯不足,英國當局應當更早承認展開調查的必要。」


世界人權特赦組織認為「現在最需要做的,是對Baha Mousa被刑求致死這樣的狀況,以及同時間被拘禁的伊拉克人民給予一個真誠完整、獨立、且公正的徹查。」


世界人權特赦組織要求放寬權限,全面追查是哪些人給的命令,使英國部隊的成員相信”認定”拘留者的方法如蒙面、剝奪睡眠及施予壓力等手段是合法的,並查明是何人在何時何地以什麼方法和理由行此做為。


這些行為在英國這長久以來被認為是不合法的,但曾在2007年的軍事法庭聽證會中,法官認為這是軍隊拘禁Baha Mousa的「標準作業程序」,而這是個「國家軍隊及更甚者一連串下達命令的嚴重錯誤。」


這件案子的調查權限尚未被宣佈,但可以確定的是,它在具有爭議的2005年《調查法案》下再度被關切,國際特赦組織相信,此法有損於調查的獨立性、公正性及完整性。依據《調查法案》,應對武裝部隊的行為負責的國防部長,有權限制調查的進行,只要他認為「涉及公眾利益」而必須這麼做的話。


這項權力包括:定立調查的權限及更動權、負責人的指派、專案小組的人事、調查期限的設定、公聽會對媒體開放的限制及相關證據的公開、公開報告資料的保留權。


國際特赦組織擔憂在此一法案之下,任何出現違反人權輿論之調查,可能無法獨立於政府,以符合國際人權法所要求的標準。


 



[ 本帖最后由 pitifuldog 于 2008-7-30 07:2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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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向北京政府表達的四大訴求:

國際特赦組織向北京政府表達的四大訴求:

在2008年7月12日,國際特赦組織在全世界一共30個國家將以人體排出世界人權宣言30條的內容,並透過這個活動,向中國表達4大訴求:

維護並保障維權運動人士安全:維權運動者在中國扮演重要的角色,他們為社會上弱勢的族群發聲;「自由」作為奧運精神之一,奧運精神實踐,就是讓維權運動者能夠自由、不受威脅的為弱勢族群發聲。
停止網路及媒體監控:言論的自由將有助於健全社會的發展。保障新聞媒體及新聞工作者的自由,並停止對於網路言論的監控,將有助於言論自由的發展,也體現奧運自由的精神。
停止執行死刑:根據資料統計,中國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高達7500人, 是世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的國家。國際特赦組織呼籲中國減少可判處死刑的罪行,並且為那些被指控死刑的囚犯提供公平審判的機會。死刑的執行是殘酷而且不人道 的,為了彰顯奧運非暴力的精神,停止執行死刑可以促進人類生命及人性的尊嚴、使中國擺脫每年全球最高的執行數目的世界記錄。
公平審判:公平審判使得所有公民的權利受到保障,訂立符合國際標準的審判制度,可以彰顯奧運公平的精神。
中國在取得奧運主辦權時表示,舉辦奧運不但能促進各項社會及經濟層面的發展,也承諾藉由此,使其國內人權情況獲得改善。在歡慶奧運到來的同時,同時也應傳承奧運自由、和平的精神。讓奧運成為全中國的祝福,讓中國的人權新頁,從奧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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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主辦奧運將有助人權的發展」~劉敬民,北京奧申委常務副主席,2001年4月



「主辦奧運會驅使中國社會進步、經濟發展;人權情況同樣進步。」~劉淇,北京市長,2001年7月

「我們將給予傳媒完全的自由度在中國採訪。我們有信心奧運在中國不單止促進經濟,並教育、衛生及人權等社會狀況。」~王偉,北京奧申委執行副主席,200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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