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原物资厅长8年前挪用公款罪判决被撤销
2011-02-13 02:48:16 来源: 三秦都市报(西安)
核心提示:曾被称为“三湘第一贪”的原湖南省物资厅厅长,近日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作出的无罪判决书。经过深入调查,湖南省高院认定其行为“不构成
犯罪”,撤销了2003年之前的刑事判决。
曾被称为“三湘第一贪”的原湖南省物资厅厅长、原南方建材股份公司董事长、湖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谭照华,近日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作出的无罪判决
书。2001年7月25日,谭照华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2003年被法院判罪获刑。谭照华对判决不服,一直坚持申诉。经过深入调查,湖南省高
院认定谭照华“不构成犯罪”,并依法作出判决,撤销了2003年之前湖南省、长沙市两级法院对谭照华的刑事判决,宣告谭照华及其同案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