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控诉美国的普世价值和核心价值观,美国人自己最吃这一套,大家可以注意,美国每一个阶段都有严重的争议,但几乎都涉及到普世价值和核心价值观。以我的知识和三寸不烂之舌,我绝对会让美国人为他们的警察弄了我的阳具而开始怀疑自己的普世价值观。我会顺便控诉美国政府,作为公权力最有代表的警察对一个普通民众动粗——就这一点,我身后会立即聚居一大批同情我的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人民,以及好几亿大陆的愤青兄弟。
三、大的帽子戴上了,要来点实际的。我以尖细的带点太监的腔调宣布:我被打了,而且下面翘不起来了(谢天谢地,他们总不会在法庭上当场挑逗我,让我立马擎天一柱吧?),造成这一悲剧的是肩膀上挂着“金色盾牌”的美国(人民)警察,请各位美国人民(其实是那个肥胖的法官和几个傻瓜似的陪审员)为我做主,如果他们犹豫了,我会立即补充一句:你们知道不能尽人道的痛苦吧?再说,如果我有机会在你们国土上弄出一个孩子,那孩子就有权利也有可能参选美国总统。可是现在我没有这个机会了。所以,你们的警察表面上是把我的阳具打趴下了,实际上却是打倒了一位潜在的美国总统。
四、还有,作为一名经常描写性行为的作家(也就靠这一点卖钱吧),我失去了这个东西,等于失去了致命武器,今后我还能写出什么鸡巴好东西?所以,我会损失很多稿费,如果大家认为我的书反正也卖不出去,那么请各位想一下这种情况:凡是卖不出去书的作家,如果一意孤行地写下去,一般都能够弄个诺贝尔文学奖的。各位美国同胞,现在你们更清楚了。你们一个充满种族主义的警察,不但把一个潜在的美国总统消灭于精子状态,而且,也让这世界上少了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
五、鉴于以上种种,就算我对你们的普世价值情有独钟,不计较我那硬不起来的小弟弟,但我精神蒙受的损失总得有人负责吧。否则,你们今后还有脸去亚洲推销普世价值和人权?
哈哈,说到最后大家也就明白了,以我对美国的法律和舆论的了解,我想,我开出一个亿美金的赔偿绝对不夸张,估计至少能到手五千万美金。当然,钱很重要,有了钱,就算小弟弟真受了点委屈,后面照样会跟一大帮如花似玉的MM。可是,我也不完全是为了钱呀,我要用这个机会,把美国的普世价值和他们标榜的不歧视政策尽情嘲笑一番,顺便为我们大陆的愤青报仇雪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