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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广电总局在给“脑白金、黄金搭档”做广告

难道广电总局在给“脑白金、黄金搭档”做广告

继严肃处理江苏省东台电视台和山东省滨州电视台违规插播广告问题之后,广电总局再次通报全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近期将进一步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广告、电视游动字幕广告、内容低俗的广告以及成人用品广告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住广播电视广告的“歪风邪气”。 ”(7月31日《南方日报》)


广电总局本身就很会做广告,你看,隔三差五发出个“禁令”,基本上都带有事先提示甚至送信性质,给一种大棒高高举起的凶狠的印象,可时间长了都看明白了,高高举大棒不过是摆出个广告的架势,追求的是“我发文已经履行职责”的广告效应,而高高举起后,要不要重重落下,那是另一回事,事实上证明,重重落下的也真的不多。


仅以点名“脑白金、黄金搭档”低俗广告为例。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指出,对于另外一些虽不违法,但内容低俗、对社会风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广告,也要在审查、监管中严加把握。他举例说,根据举报,观众对“脑白金”的“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和“黄金搭档”的“送老师、送亲友、送领导”广告很反感。“一个很纯洁的小孩,知道什么是送礼啊?(这些广告)会误导下一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非常恶劣。……应该让企业换别的版本来播。


我不知道这是批评,还是在变相保护。可能人们不会忘记,2006年5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由于擅自篡改广告内容,药监部门已撤销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的广告批准文号,即日起,包括苏食健广审(视)第2005080014号、苏食健广审(视)第2006040007号等在内共12个广告在全国禁止播出(2006年5月27日新京报)这个消息一发出,立即在全国产生强烈反响。我不知道广电总局当时清楚不清楚“黄金搭档”这个非法广告相关情节,我记得那时的广告词就是“送老师、送亲友、送领导”,那为啥不与药监部门联合一同查处,令其改正,偏偏等到今天呢?难道才发现这广告内容低俗?这样的点名等于给它们做了个免费的广告。


另外,“脑白金、黄金搭档”低俗广告,仍然热播在央视,那么,央视与这低俗广告一点关系没有?人们不禁要问:谁是这低俗广告的“搭档”?倘若没有“搭档”或者“搭档”得不硬气,能照播不误到今天?在我看来,广告的审批、监管、播出等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责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称得上是“脑白金、黄金搭档”低俗广告的“搭挡”。


此次广电总局的禁令,还涉及到内衣、内裤、文胸等成人用品广告,还有治疗痔疮、脚气等类药品及卫生巾等卫生用品的广告。并重申第17号令规定,亮出“暂停相关频道(频率)播出的处理决定。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等所谓严惩问责等态度。这都很必要,但我仍然担心,这些像广告词一样的词令,落到实际上会有多大动作?多年的旧病还会不会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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