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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sykj 于 2011-9-29 00:46 发表
军人为执行命令为天职。所以说军人跟警察是有区别的。军人即是当权者或国家的狗。如果连这都做不到,就不配当一名合格的军人。上了前线面对的一切都是敌人。(杀人机器)
天安门广场上的学生是‘敌人’?同胞=敌人?
冷战后德国对柏林墙守卫的审判,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