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对妻子的爱应毫无保留,这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以弗所书第5章25节告诫我们:“你们作丈夫的,要
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神在这里确定了夫妻之爱的榜样:就像基督爱永恒的教会一样。基督是如何爱教会的呢?神所关注的教会,就是在主耶稣基督里真正的信徒,即永恒的教会。
一、丈夫爱妻子
以弗所书第5章25节命令道:“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倘若妻子不爱丈夫,这条诫命是否照样适用呢?倘若妻子表明自己痛恨丈夫,或者吸毒、酗酒、犯奸淫,那又怎样呢?神是否期望丈夫爱这样的妻子呢?
神要求丈夫爱妻子,这条诫令是无条件的。丈夫对妻子的爱必须毫无保留。不管妻子的情形如何,他都要爱她。
何以见得呢?这是因为圣经并未就如何终止此爱提出任何建议。即使在表面上似乎允许,而实际并不允许离婚的经文里,也没有任何可以停止爱妻子的意思。实际上,神教导我们,宽恕应是基督徒生活的行为规范。马太福音第18章21、22节说: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既然要永无止境地宽恕得罪我们的人,宽恕的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夫妻关系。因此,不论妻子的言行如何令丈夫不悦,丈夫都应当饶恕妻子。“丈夫爱妻子”的原则依然有效。
正如基督爱教会
丈夫对妻子的爱应毫无保留,这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以弗所书第5章25节告诫我们:“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神在这里确定了夫妻之爱的榜样:就像基督爱永恒的教会一样。基督是如何爱教会的呢?神所关注的教会,就是在主耶稣基督里真正的信徒,即永恒的教会。
基督对其计划拯救之人的爱是怎样的呢?他在他们仍然完全背逆的时候就爱他们。他的爱是毫无条件、毫无保留的。当他们还背逆他时,基督即亲自吸引他们归向自己,使其倾心于他。他为他们赎罪,饶恕其所有的罪。
为了拯救他们,基督完全舍弃自己,舍弃他与父共有的永恒荣耀。他谦卑到最卑微的地步,与高傲背逆的罪人溶为一体。无罪的耶稣担当了人类的罪恶。因人类的罪,基督经受了神的惩罚。这种惩罚超出了人所能忍受的极限,因为它代表所有将要做他新妇的人本该承受的永刑。
神以他儿子的榜样教导我们如何爱妻子,告诉我们为了妻子的最高利益应当做出怎样的牺牲。
得救以后又当如何呢?基督与其新妇的关系有何改变?我们再次对基督的怜恤、忍耐和饶恕感到吃惊。不管真信徒多少次犯罪,基督都会饶恕他,并且应许永不离弃他。神的爱是温柔的、持久的。新妇的任何言行都不能使之与基督的爱分离。
不管妻子做了什么,成了什么样的人,丈夫都要爱她,珍惜她,耐心地宽恕她。爱永恒教会的基督要让教会得到最高利益,丈夫也要始终让妻子得到最高利益。
在爱妻子的过程中,丈夫常常发现自己必须舍己。为了家庭的利益,他也许必须放弃自己的嗜好,连极想与挚友度过的时光也必须放弃。
这还意味着必须重新考虑他要从事的职业和居住的地点。他必须时刻关照妻子和孩子的感觉与需求。
作为一家之主,他不能以“大老板”自居。他从不忘记自己作为家长的职责,总是琢磨妻子与家庭的最高利益,凭着爱心引导他的家庭。他拥有在神之下的最高权威,却凭着对家庭的至爱、温柔与厚意行使权威。
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会怨恨自己的妻子。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他都会耐心地、持续地爱她。绝不可认为自己本来可以娶别人为妻,也不得奢望她和别人一样。妻子与家庭应是其注意和关照的整个焦点。不论处境多么艰难,都不能动离婚的念头。
他要毫无保留地接受这个事实:只要一息尚存,妻子便是其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既然神已把二人配合成一体,丈夫明白自己不应该有任何忽略妻子的行为。妻子比
生活中的其他事务更为重要。唯有对救主之爱可以超出对妻子之爱。在爱主的同时,他明白自己要以同样的方式关爱他的妻子,正如他关爱自己一样。丈夫可以为妻
子期望的最大福份便是救恩。因此,丈夫不仅要提供妻子的物质需求,更重要的是要满足其属灵需求。他有责任建立一个敬虔的家,有责任带领家人敬畏神并接受神
的牧养。
敬畏神的丈夫自己已经得到了最大的福份,就是灵魂的救恩。此外,他还要尽力照顾和满足自己身体的需求。这对他都是自然而然的事。在这些经文里,他被规劝要
像爱自己的身体一样爱妻子。身体即便生病、受伤、受困,他也会保养顾惜;他爱妻子也是一样。不管妻子遇到什么道德或身心上的困难,他都应当爱她。
因为已经得救,他明白自己的身体最终要变成荣耀的灵体。他也要让妻子得到最大的福份,得到荣耀的灵体。他要善待并尊敬自己的妻子。帖撒罗尼迦前书第4章第4节说:“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
神在这里所指的器皿就是妻子。丈夫要视妻子为圣洁的器皿。她不是一个发泄性欲的工具。不论是在婚床上,还是夫妻关系的其它方面,他都应恩爱相待。用世俗的话来说,他要永远保持绅士风度。在所有合法的事情上,他都要首先关照自己的妻子。
没有哪一个丈夫会自动地按照神的标准来爱他的妻子。籍着神的恩典,靠着神的力量,随着丈夫信心的增强,这些理想才能得以实现,成为丈夫生活中活生生的现实。
在思想这些真理时,我们开始意识到丈夫爱妻子的重大责任:这就是无条件、无保留﹑始终不渝的爱。面对这样的法令,丈夫怎会想到离婚呢?“离婚” 这个词甚至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语汇里。难怪西方古老的婚姻仪式宣告:
“我,约翰,愿意娶你珍妮为妻,自今日起与你恒久相守。同甘共苦、贫富不移,无论疾病缠身,还是身体康健,都按着神的圣命与你相亲相爱,直至死亡将你我分离;特此誓言。”
二、妻子爱丈夫
妻子与丈夫的关系又如何呢?今天,妻子是基督徒而丈夫未得救的情况,似乎比丈夫是基督徒而妻子未得救的情况更为常见,因此我们要用较大的篇幅来讨论这个问题。
以弗所书第5章22节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种顺服是无条件、无道理可讲的吗?当然,如果妻子敬重丈夫,丈夫也值得妻子敬重,妻子不
至于不顺服。但如果丈夫是个恶棍、醉汉、花花公子或虐待狂,那又如何呢?她还应该顺服吗?她一定要像门前的擦鞋垫一样任其践踏吗?对此圣经给了我们直接、
具体的答案。这样的妻子不必疑惑应如何行事。
马太福音第18章第21、22节对丈夫和妻子同样适用: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这段经文表明,若妻子是基督徒,她就必须再三饶恕犯罪的丈夫。
暴君似的丈夫
在彼得前书第2、3章,神具体地处理了这个问题。在彼得前书第2章18至24节,神教导仆人如何面对凶残、专横的主人:
“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你
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
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
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神在这些经文中说,在生活中我们时常要耐心地忍受不公和统治者的虐待,不能以辱骂还辱骂。要认识到神在呼召我们跟着他的脚踪行。要以主为榜样。主所承受的虐待包括在十字架上的死。
彼得前书第3章的开头与前一章衔接很紧,神在第1至5节规劝和不信的丈夫结婚的妻子说: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
心。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
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
第1节的“这样”是一个很重要的连接词,在第3章与第2章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神实际在此规劝:“正如凶恶主子的仆人要耐心忍受虐待一样,嫁给凶恶丈
夫的妻子也要耐心地忍受虐待。”第3章第1节强调,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并未听从神的话语。也就是说,他背逆神、不遵守神的诫命。这些诫命要求丈夫爱妻子,
反复饶恕妻子。
“这样”一词还表明,正如彼得前书第2章中的主人一样,丈夫也许很不公正,是家里凶狠的暴君。人的理智也许会说,家里的状况既然如此,妻子完全有权与丈夫分居,因为谁也不应被迫生活在如此不幸和艰难的境况中。
然而神另有答案。妻子的词汇中不应该有“离婚”二字。妻子应当听从神的命令,爱自己的丈夫。因为神总是要人类得到最佳福祉,神的律法是唯一值得信任和服从的规则。神说,妻子应当默然顺服苛刻的丈夫。
彼得前书第3章1节确立了两条原则。首先,妻子不应争吵、责骂或向丈夫说教。其次,妻子应顺服丈夫。
即使丈夫没有得救,妻子若是敬畏神、乐于荣耀神,她自然会渴望丈夫得救,而且迫切期望丈夫得救。她懂得,若不得救,丈夫就要因罪承受神的震怒,就要入地狱。
她期望丈夫得救。从人性的角度讲,她为有一个不敬畏神的丈夫而在亲友面前感到难堪。他要是像别人的丈夫那样信主,她会感到多么幸福啊!
她期望丈夫得救,因为那意味着蛮横的丈夫带给她的创伤即将结束。她明白,一旦得救,丈夫会为她求上好的福份,并表明对她的爱。这是因为信主的丈夫会服从神的命令,像基督爱永恒教会一样爱他的妻子。
因此,为丈夫的得救祷告至关重要。她知道救恩是从听道而来,神也要她做这样见证。她抓住每一个机会与丈夫分享福音。她明白自己的祷告符合神的旨意。
不发一言
神说,“并非如此!”要想让丈夫得救,妻子就不应多嘴多舌。神为何教导这个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计划?神会用一个办法救别的非信徒,而用另一个办法救丈夫吗?不可能。既然如此,神为何要求妻子沉默呢?这古怪的劝告从何而来呢?
只要看到主导夫妻关系的特殊条件,这个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当我们传福音时,别人对我们的个人生活了解甚微。因为这个原因,非信徒通常只注意到福音本身。
如果牧师在台上讲道,“耶和华如此说,”而自己却明明生活在罪中,他的讲道就会缺乏权柄。听见的人只会把他当伪君子。在这种情况下,长老们应当纠正牧师,必要时甚至撤消其牧师职位。
同样,如果有人表面上热心见证福音,却没有活出福音的样式,人们就会轻看他,当他是伪君子。
未得救的人对传福音的人即使有所了解,也不可能了解透彻。
丈夫则不同。他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妻子的想法和行为。他和她一起亲密地生活了很久,并且还要继续生活下去。二人同床共寝,整个夜晚都在一起,清早又在一起喝第一杯咖啡。妻子的喜怒哀乐、身体状况,他都尽收眼底。
由于亲密无间的婚姻关系,他只要看她走路的姿态、顾盼的神情、下班回家后打招呼的方式、布置餐桌等无数细小的动作,即可明白她是情意绵绵,还是心怀怨恨。
以好基督徒自居的妻子虽然经常与教友聚会,一再要求丈夫悔改信基督,但其表里不一的弱点却暴露在丈夫面前。于是,不管妻子信什么样的基督教,丈夫也不想沾
边。他看到了妻子的虚伪。
或许,他并不晓得,圣经教导得救的妻子要乐意一再饶恕丈夫,不得对丈夫怀恨在心。他或许并不晓得,圣经规劝信徒要恒久忍耐。他也许不知道经上所记:妻子的
身体属于丈夫,在卧室里,她应当心甘情愿、温情脉脉地给予。他也许并不知道,圣经教导妻子在任何合法的事情上顺服丈夫。妻子要毫无保留地接受自己的丈夫。
他还发觉妻子言行不一。妻子一方面要求丈夫研读圣经、顺服神,做好丈夫;另一方面,自己对有些事情的反应竟然和不信的人毫无区别。于是,丈夫确信妻子是个
十足的伪君子。由于感觉到妻子的负面情感,他对福音的抵抗相应增强。他想到了妻子对他的态度,她在密室中的恼恨和冷淡。她的言行、举止充分证明:没有他,
她反而过得更好。这一点他很清楚:如果这就是得救,他不想与此沾边。
一旦遭到丈夫虐待,妻子的基督徒朋友会同情她的遭遇,为这个神所爱的孩子嫁给了一个禽兽不如的丈夫而惋惜。在与朋友交通时,她看上去活像一位忠心可爱的妻子,非常乐意行神的旨意。
然而,团契中的人谁也不如丈夫了解她。他们既不知道她在婚床上阴冷不应,也不晓得她对丈夫心怀怨恨,更不理解和一个表里不一的妻子一起生活的强烈挫折感,而婚姻关系本该是最亲密的。
因此,在彼得前书第3章1节,神规劝妻子以无言的顺服打动丈夫的心。她应默默顺服神的诫命,而不应对丈夫说教!由于夫妻之间非常亲密的关系,她的行为会比语言更有说服力。
同样的规劝也适用于得救的丈夫娶未得救妻子。如果得救的丈夫亲密的生活方式不能透出基督的馨香之气,他的妻子会把他看作伪君子。在婚姻的亲密关系中,“行为胜于雄辩” 这句话无疑是适用的。
神制定法则
信主的妻子竭力履行腓立比书第4章第8节的原则:
“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
若心里怨恨丈夫,妻子会求神饶恕。即使丈夫屡次得罪自己,她也会乐意饶恕。不管丈夫如何对待自己,她都会告诉他,她因为与他结婚而感到幸福。她可以真诚地
做到这一点,因为她意识到神已将他们连成一体。她意识到,既然已经成婚,她就决意永远和丈夫亲密地生活在一起,除非神把谁先接走。
这种敬虔的行为对未得救丈夫无疑会产生巨大影响。即使未得救,他也会明白虐待妻子不对。他会看到妻子始终不渝的忠诚、默默的顺从和反复的宽恕。他也会慢慢
意识到妻子的特别之处。为此,他会向人讲述基督徒妻子的好品行。因为神的恩典,神也会籍着这种意识来开启他的灵眼。这就是彼得前书第3章第1节教导的精
髓。
有时,她对粗暴的丈夫耐心、顺服的行为或许会令亲友疑惑不解。若不懂神的律法,他们或许会骂这位可贵的妻子为懦弱的“可怜虫”。
由于她已真正得救,行神旨意的热望,已经成为其生活的一部分。约翰一书第2章3至6节教导说: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只有当丈夫要求她违背神的律法时,她才可以拒不服从。丈夫若要她撒谎、偷盗、行淫,她理当断然拒绝。面对这种拒绝,丈夫可能会勃然大怒。然而,妻子若是听神的话,做一个敬畏神、默然顺服的妻子,丈夫的怒气肯定会有所收敛,与其不顺服神律法的后果截然不同。
妻子的秘密武器
丈夫若是禁止妻子参加属灵活动,就会出现一个特殊问题。神在希伯来书第10章25节命令道:
“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象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若丈夫提出停止聚会的无理要求,妻子还要服从吗?丈夫若禁止孩子学习基督之道,妻子是否可以拒不服从呢?神在以弗所书第6章命令道,要照着神的教训和警戒养育儿女。
在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还必须把别的因素考虑进去。这是因为妻子的行为有时会在聚会的问题上造成恼人的对立。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妻子具有令丈夫无法抵挡的武器。这个武器可以让妻子在聚会的纷争中获胜。
这个锐利的武器是什么呢?妻子可以并无恶意地运用这个武器来对付丈夫,甚至故意用这个武器来遏制他。这个武器并非体力上的优势。在体力上,妻子通常比丈夫弱得多。这个武器也不是智力上的优势,而是在房事上拒不顺从。
如果丈夫极不体贴妻子,甚至很刻薄地对待她,妻子就会以牙还牙,或恶言相向,或缄默以对。真正得救的妻子却十分明白,这样的行为完全违背了神的旨意。
然而,丈夫也有对付这类行为的办法。其手段或许更具威胁性。除了在言语上对妻子进行恶毒攻击外,他甚至可以动手打她。挑战者总是要求胜的,丈夫也不例外。
夫妻之间这样的交锋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会给婚姻带来严重威胁。丈夫感觉自己能够应付这类挑战、侮辱和虐待。由于体力上的优势,他会觉得自己占了某种便宜。
在卧室里,妻子具有令丈夫发狂的武器。即使残暴的莽夫也会明白,他所经历的最大快乐,莫过于爱妻在床上给予他的亲密。这种亲密的重要性超出了他的想像,因为神已经把她和妻子连成一体。因此,任何毁灭这种亲密与欢乐的因素,都是对其男子气概的致命打击。
问题在于,婚床之欢有赖于妻子对丈夫的脉脉温情。争吵过后,妻子会觉得自己被残暴的丈夫打败了。她觉得自己无法以爱心顺从丈夫在床上的冲动,甚至可能完全回避房事。即使无法避免,她也会冷淡地消极对抗。
她很快发现,她对丈夫冲动的冷淡令丈夫疑惑不解,给他一种伤痛的挫折感。由于在对骂与对打时无力取胜,她或许会选择这种痛苦的快感,而以房事上的赢家自
居。原因是丈夫任何消极的作为都不能强迫她改变。丈夫的威胁、欺侮和毒打只会使她变得更加冷漠。于是,丈夫的挫折感和愤懑之情日益增强。
妻子无意中为新一天的疏远、争吵、冷战和残酷奠定了基础。丈夫就是利用这些手段试图挽回其在卧室遭受的巨大损失。结果,夫妻未能理智地思考正在发生的一切。其直觉的反应是凭着与生俱来的罪性行事。
丈夫也许还会反戈一击。他要夺走妻子的心头之爱。是什么呢?啊!她是个基督徒,一向看重聚会、听Family Radio广播,阅读儿童圣经故事等。他懂得如何伤及要害。他要禁止她做这些事。
妻子的朋友清楚地看到,这位丈夫是个背逆神、死不改悔的暴君,但却对婚床上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妻子却以殉道者的形象出现,得到朋友们的同情。她也许认识不到,她在婚床上的行为(尽管在她本人看来合情合理)在神的眼里是可憎的。她违背了神的诫命,就是沉静地顺服其丈夫,反复不断地饶恕丈夫。她还违背了其身体属于丈夫的教导。
在婚床上不应的武器是绝对不能用的。它是令丈夫投入别的女人怀抱的催化剂。由于损害神将二人连为一体的计划,它能比别的任何因素更迅速地毁灭婚姻。
另一方面,爱主并依照神的律法生活的妻子又如何呢?她未得救的丈夫兴许会诧异,“我怎会娶了如此善良、宽容、体贴的女人呢?”她会渐渐为自己的鲁莽和残酷而过意不去。因此,当妻子问及可否参加周日聚会时,他没有理由拒绝她。
也许有人会问,“你是说所有的婚姻问题都起源于婚床吗?”不一定。但是,问题既可以从床上扩展,也可以在床上缓解。
连为一体的观念不仅仅限于婚床。然而,很明显,夫妻二人正是在婚床上连为一体。因此,婚床是婚姻关系中最敏感的领域。
夫妻二人结婚时,妻子确信自己爱丈夫。但当蜜月结束,与丈夫亲密地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她发现丈夫有许多令其不快的秉性。他做过不明智的决定、自我中心,把
本该买食物的钱也挥霍了。他懒惰,工作做不久。她发现自己梦寐以求的围白栏杆的白房子永远不可能成为现实。更糟的是,他已开始追逐别的女人,甚至干脆成了
酒鬼。
她还要继续做他的太太吗?难道她就不配得到一个比他更好的丈夫?她一辈子都要做他的奴隶吗?那未免太倒霉了!
然而,圣经的回答清楚响亮:“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圣经上说,她已经与此人连为一体。他是她的丈夫,不是随便什么男人。他们是彼此生活中的全部。她
要一辈子沉静、顺服地与之相守。她要学会用爱心鼓励他,帮助他看到自己的潜力。她不与他吵闹,也不指挥他、威胁他,并且彻底根除分居或离婚的想法。
这让人联想到古老的婚姻誓词:
“我,珍妮,嫁给你,约翰,为妻。自今日起与你恒久相守。同甘共苦、贫富不移,无论身体好坏,都要依照神圣洁的律法与你相亲相爱,直到死亡将你我分离。特此誓言。”
违背婚姻不可破裂的原则,是导致当今离婚盛行的主要根源。如果丈夫或妻子认为“只要你佩得我的爱,我就会爱你,”,离婚的阴霾就会徘徊在婚姻的上空。毫无
保留地爱妻子,这是丈夫应尽的责任。妻子也要毫无保留地爱丈夫。要是夫妻能认识到这个原则的重要性该有多好!丈夫要热爱妻子,要追求其最高利益。妻子要把
以爱心默默顺服丈夫当作自己应尽的职责。两个人都要完全彻底地接受对方,并视对方为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
在世俗的眼里,这些原则似乎不合逻辑、不合理,甚至愚蠢,但这些原则却是神制定的。若不服从,受害的只会是我们自己。作为神的儿女,如果我们服从这些原则,我们可以确信自己会得到神的祝福。而这种祝福意味着一切!
有了孩子以后
新婚燕尔,夫妻之间会经历奇妙的欢乐。通常,丈夫的这种感觉最为强烈,因为他觉得自己是“老大”。爱丈夫的妻子乐意把注意力集中在丈夫身上。丈夫也十分关
爱自己的妻子。当然,婚姻的开头不会没有问题。妻子在将自己的意志顺服于丈夫的意志时,有时会觉得十分艰难。从一个单身、独立的人转变为受丈夫约束的人,
这对任何女性都需要大幅度的调整。然而,他是她的丈夫,而她要做最好的妻子。
同样,丈夫有时也会因妻子而来的新的责任所拖累。他也同样抛弃了单身生活的自由。他会觉得自己被妻子束缚住了。他知道自己应该时时关心她,处处考虑她的最
高利益。有意无意之间,他有时倒希望自己对妻子没有责任。于是,误会和争吵在所难免,但他们互为归宿,彼此尊重。
然后有了第一个孩子。丈夫是如此自豪。想想吧!他做父亲了。妻子也因为做了母亲而兴高采烈。
爱子的出现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做了母亲的妻子“不亦乐乎”,她的许多时间、精力和感情都倾注在这个宝贝孩子身上,对孩子全心的爱使她感觉十分充实。
丈夫也同样爱这个初生的婴儿。但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不再占有首要地位。在妻子的爱与情感中,孩子已经取代了他的首要位置。若是成熟负责的男人,他会明白
婚姻的内容不仅仅是拥有一个恩爱顺服的妻子。养育孩子是婚姻中最重要的一门功课。这是神延续人类、实现其在地上目的之方法。换句话说,夫妻双方应当明白,
生儿育女是婚姻的一个主要任务。已婚夫妇用避孕的办法节育或晚育,以此逃避养育儿女的责任,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但这不是本书讨论的内容。
如果丈夫在养育儿女的问题上不成熟(大多数丈夫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个问题),就会给婚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妻子虽然依旧爱丈夫、听从丈夫,但丈夫已不再是
妻子关注的中心,她心里似乎总是想着孩子。屋子里多了一个竞争者,与丈夫争夺妻子的感情,而妻子很乐意把感情分给这个小家伙。
第二个孩子的降临使妻子的注意力更加分散。孩子和繁忙的家务使得婚床冷落。丈夫感觉自己遭到了进一步的淘汰。其男子汉的自尊心受到严重威胁。妻子似乎已不大理会他的需求,他感到束手无策。
所幸许多丈夫认识到自己的自私,觉得有必要做一个尽职尽责的父亲,从而有意识地遏制自己对妻子的私欲。这样,家庭关系反而因孩子的到来而得到了加强。
不幸的是,有的丈夫看不到自己的自私。他只注意到妻子不象刚结婚时那么顺服了。于是,他开始摈弃婚床的亲密,从妻子身边退缩。
由于妻子忙于关心爱护孩子,她并非总能察觉丈夫的变化。实际上,她甚至认为丈夫有点厌烦房事,好像已经习惯长时间没有亲密感的状况了。她意识不到,丈夫的自尊心已受到严重损伤。他之所以撤退,是因为不能忍受妻子不肯完全顺服的挫折。
其后果往往是夫妻关系的疏远。即使没有迫切的理由,丈夫也会长时间置身于家庭之外。他会把注意力集中在事业、嗜好和朋友身上。接下来,分居就成了两个不幸的人习以为常的事。
当今离婚盛行的状况表明,这样的夫妻距离婚只有一步之遥了。热爱孩子和丈夫的妻子并不明白,她那孩子气的丈夫要求永远处在妻子情感的中心。她不明白,随着孩子的来临,她需要以特别的方式表达对丈夫的爱和顺从。这应该是她生活中的首要任务。
看到丈夫愠怒或自私的行为,妻子会理直气壮地从丈夫身边走开。这种做法常常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在这个婚姻里,犯罪的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而犯罪的后果总是毁灭性的,对当事人是消极有害的。
当然,在维持荣耀神的婚姻关系问题上,丈夫比妻子负有更大的责任,因为丈夫是一家之主。丈夫若因妻子花时间关爱孩子而产生嫉妒与私心,那就是犯大罪,在神面前罪孽深重了。
如果丈夫不象刚结婚时那么亲近妻子,妻子应当怎样做呢?一旦意识到孩子的到来给不成熟的丈夫带来的压力,妻子就会主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既然神规定夫妻要尽量亲密地同居,妻子应格外关注丈夫从那种特别的亲密感退缩的情形。丈夫也许会否认自己的挫折感,否认自尊心受到伤害;但妻子要确保其对孩子和家务的关注不致使孩子气的丈夫从自己身边退缩。
由于做了母亲的妻子感到十分满足,婚床的亲密对妻子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此,妻子对丈夫的撤退迹象应当十分警觉。丈夫的这种举动通常意味着婚姻关系困难时刻的来临。
妻子必须认识到,让孩子气的丈夫保持在婚姻关系中的首要地位至关重要。她要借着祷告,耐心、温柔、持之以恒地向丈夫表达忠实的爱。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应该与恋爱和蜜月时期保持一致。
如果疏远已经大大加剧,丈夫要在过一段时间以后才会感觉到妻子对他的爱戴。此外,由于热情已经降至冰点,妻子需要神的恩典,使之以不懈的努力重新点燃内心的欲望。
靠着坚固我们的基督,我们无所不能。妻子表达对丈夫的爱,这完全符合神的话语。因此,为神所坚固的她应当继续尽可能地表达对丈夫的爱。
神的恩典是够用的
我们刚才看到的婚姻关系已经非常紧张,几乎到了离婚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未得救的夫妻可以说是孤立无援。父母的愿望、朋友的压力以及对孩子的责任感会使
婚姻维持一段时间。但是,既然夫妻双方都不承认圣经的权威,而世界的潮流又是纵容离婚,这种婚姻最终必然以离婚告终。
相反,如果婚姻的一方的确是神的儿女,婚姻的前景就会光明得多。靠着神的恩典,已经得救的丈夫可以顺服神的诫命,为保持婚姻的延续做不懈的努力。同样,妻子如果真是神的子民,她也会为婚姻的延续发挥有效的作用。
得救的和未得救的配偶往往极难相处,他们面临的任务要艰巨得多。没有哪个人能靠自己的力量面对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唯有神的恩典能帮助他走出困境。
而神的恩典是够用的。神所赐美好而确定的应许都是可依赖的。神应许说,他永远不会离弃我们。神坚守的原则是万物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马书第8章28节)。
信徒确信自己可以把所有的烦恼带到天父面前,并得到出乎意料的平安。他知道神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变局面。他十分明白,他面临的困难是神计划的一部分。
实际上,相信的配偶将会发现,因与未得救的配偶结婚而出现的持续不断的问题,只会使信徒更加信靠神。面对重重困难,他自己不会有智慧和力量继续下去。所幸
他可以向慈爱的父神祷告,向他倾诉所有的问题和挫折。一旦明白在天上的神仍然掌管着一切,神的儿女就能坦然面对明天。
尘世的生活并非“全貌”,这是神恩典的一个奇迹。这个奇迹对相信的配偶会日益清楚。我们在地上的日子不过短暂的几十年。与在新天新地的永恒相比,我们在这
里的时光不过是沧海之一粟。因此,不论面对的是怎样的创伤,它最终都会结束。那个求之不得的终点过后,接着来临的,是没有痛苦、没有烦恼、没有不幸的生
活。
得救的配偶必须明白,未得救的配偶正在走向地狱。其自私自利表面上已经“得逞”,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未得救的配偶是最可怜的。如果在得救之前死去,他就
要为每一项罪付出代价。而神所要求的代价乃是永刑。另一方面,得救的配偶即使经受极大的痛苦,他也得到了属灵的福份和永远与主同在的确据。得救的配偶已经
得到了一切,这是一个确凿的事实。
节选自《天作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