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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嫖宿官员写给成都爬树欲强奸邻居者的信

看过关于成都新都区的43岁的李某爬树欲强奸邻居被判刑的报道,关于李某,我没有丝毫鄙视和憎恨,相反,从人格上来说我是非常敬佩的:食色性色,邻居生得漂亮(至少在李某眼里)而暗生爱慕,进而想与“强奸”,其实是很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我相信很多男性朋友都曾有过相似的念头。不同的是,李某采取了实际行动,真的就付诸实施了。
可是,李某能够在树上艰难度过4个多小时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接下的事才是体现李某人格最伟大一面:李某被派出所传唤后,其实可以不承认想要强奸邻居的,他可以说想要盗窃、想偷窥干脆就是一口咬死爬上树是乘凉,警察绝对没有办法的,不过李某实话实说了,而且颇有悔意。就是到后面,检察院介入后,李某也可以翻供的,因为本案没有任何物证,动机全凭李某自已承认,所以法院也不会判刑的。可是李某没有。
李某的行为,确实是意图强奸并且着手实施,但因为意外的原因未遂,但必竟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且李某如实供述并有悔改之意,从诚实这个角度而言,我个人认为,李某比起当今世界的绝大多数人,更比那些自诩“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却谎报功绩、隐瞒事故、欺上骗下的的政府官员要高尚的多!
因此,李某也是让我敬佩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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