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成都市武侯区双楠派出所正所长渎职等丑恶嘴脸!!
发生在成都市武侯区双楠小区双楠派出所匪夷所思的种种遭遇,现把发送给武侯分局局长信箱的投诉信件公布给各位网友看看!要是成都多一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诬蔑、诽谤积极揭露该双楠小区某些酒吧丑陋现象合法公民!
成都将不再是张艺谋为成都打的广告:成都是一个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地方!
而变成成都是个天高皇帝远,正直公民忍气吞声的地方!
成都警察队伍中的蛀虫猖獗,老百姓怨声载道!
转载发给武侯区警务网局长信箱的一封信:
2。 局长同志,你好!
首先谢谢相关局长信箱的工作人员对于我在2008.09.21写给局长信箱的信能得到快捷的反馈!今天下午接到武侯分局纪检组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预约本人明天(2008.9.24)再次到该纪检组(办公室位于该楼5层),上次接访的是位姓X的警官与另一位旁听警官,我已经很详尽地陈述了我所投诉的警号:51009522的所作所为(花时2小时多),并且还递交给X警官一份发给局长信箱的打印件。我之所以解释这些主要是因为我把我该陈述的书面材料已经在第一次面谈前就交给了该纪检组(材料共计肆份)。我感觉自己已经快被不断地面谈“培养”成“祥林嫂”了?今天接到武侯分局纪检组警官的电话着实心中一暖,至少证明一点:相关领导、相关纪检在开始重视这件可以大也可以说小的一件对双楠派出所所长丑陋言行、渎职、知法枉法的事实.明天的又一次面谈我告知了来电话通知我的警官,因为我在外地出差,在十一大假前无法再一次去跟受理此投诉的纪检工作人员进行口头陈述。实话实说,我有一点儿还有些想不通,为什么每次见面只是让我反反复复唠叨半天,最后在所谓的笔录上签字,就再也没有进展了呢!这涉及到程序问题,我知道,但下一步又该怎样呢?又是面谈!?是不是句号就画在这儿了呢?我所有的书面、口头(由纪检部门警官作大致情况的笔录)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受理投诉或者处理案件都应该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或者说是程序吧,反反复复表面重视但实质事儿仍停留在原地,这样的面谈我认为略显多余,(现在公民法制意识不断加强,很多程序问题还是明白一些的)2008.7.11的投诉双楠派出所正所长警号:51009522的渎职、滥用职权、诬蔑、诽谤合法公民处理进展才能真正地往下进行直至得到最终的答案!!“人民警察为人民,警民共建和谐社会”,这些不是口号,这些是要落实在行动上的,警务人员犯了错误看是较轻,但如果放任自流,那等待的将是他是可怕的犯罪!不能见光,只是因为做人不干净!
虽然事情处理得如此繁琐,但我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和人为制造的繁琐而放弃该投诉!这也是一个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尽的义务和指认不良警风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希望如果武侯分局纪检组不要人为地一直只在这步“面谈”上停留不前的话,而不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最终解决这个我认为是清晰明了的投诉?。古人云:不要因善事小而不为之!!!
1。局长同志,你好!有关发生在2008年7月11日双楠派出所值班室内,警号为:51009522的双楠派出所正所长,在该所值班室里,没有对本人进行任何身份、事发问题的口问、口录、笔录当作当时在该派出所值班室所有人包括:值班警察、一家酒吧涉嫌贩毒的酒吧雇员辱骂本人为:人渣!!!!在本人清楚告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人电话、以及小区物管夜间值班电话的情况下,他不仅限制本人跟外界联系达近2个小时之久,他的言行也严重的影响了其他当晚值班警务人员的受理、办案等正常程序!!!他的渎职、他在派出所值班室接受酒吧雇员香烟并且大口吸食的嚣张气焰实在让我叹为观止!这样一个小小的所长,就这样一个官职就让他可以在国家执法地为所欲为了(他是不是以为他是双楠的地头蛇啊,整个在值班室的所作所为哪有一个警察基本该具有的警风,如果不穿警服我还真认为他是跟那些酒吧来的是一伙的呢!!)
如果让这样一个警察还混吃混喝在警察队伍里,那简直就是给整个警察队伍抹黑。当时值班室里有摄像头装置,如果当时摄像系统在运作的话,那他的丑陋的言行绝对一览无遗!!但我想他也算是在警察队伍里混了那么多年的人了,摄像系统正常运行的话,我想在国家明令三申的情况下他也不会嚣张到那种可耻的地步,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被音像拍下来,如果被上级部门看见了他在警察队伍里还混不混得下去就成了问号了!!!
我向武侯区分局纪检组投诉过,也去作了笔录(应该说那笔录如果要经过文字推敲的话,还有所欠缺),今天已经是2008年9月21号了,我的一个简单、明确、清晰的投诉还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任何答复。我7.11以前一直对警察是很崇敬的,但经过此事过后,深切感受到警察队伍里的害虫对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危害胜过社会上违法犯罪分子对我们的危难,其中的道理我就不多说了,局长或者处理局长信箱的警务人员一定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再次强调一下:警号:51009522这位警察没有具备为人民服务、在岗爱岗、认真执法、不要有特权思想等等作为警察基本的素质都没有!真是可悲、可叹、可笑!当然这位还算是个警务人员的一个小小派出所所长可能会在领导或者对他有好处有约束力的部门戴着假面具欺骗领导!我想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监管部门也不是形同虚设的!作为受害者的我强烈要求纪检部门对该人进行素质、警务能力的测评(当然这些纸上谈兵的措施是很容易被蒙混过关的,我记得就在今年某省一个警务人员犯法,开始怎么都抵赖最后动用了测谎仪才把他揪出来,使之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希望此事能得到局长同志的重视,一颗老鼠屎还能坏掉一锅汤呢!警号:51009522的双楠派出所所长他应该受到怎样的纪检检测,时间的流逝会使大事变小事化了,我希望人民的纪检部门不会这样,当然现在对警察队伍中不良现象老百姓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来投诉越来越多,投诉要一件一件地处理,但我迫切希望此事的处理不要拖得太久远,从2008.7.11-2008.9.21这已经是两个多月了,我不会放弃该投诉的!我会一直关注此事的进展。致,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