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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代言各方利益参加立法辩论——深圳人大创新“开门立法”

律师团代言各方利益参加立法辩论——深圳人大创新“开门立法”

在深圳人大的立法听证会上,三十多名律师,分别代表政府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商、无线电生产经营者、无线电爱好者和普通公众等利益主体,为各方的利益展开了立法辩论。
深圳市人大官员称,这些律师意见“只要是正确的,有道理的,符合立法精神的都会被吸取。不会是走过场,下一次估计还会有(这种形式)”。
深圳律协会长称,公民(参与立法)的胃口已经被调动起来了。
“要像香港的立法会辩论一样(激烈),那样辩起来才过瘾。”深圳律师郑平在参加完深圳市人大的立法听证辩论后,意犹未尽。


和郑平一起参加这次立法辩论的深圳律师有三十余名,他们均是深圳市人大为《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而邀请的法律顾问团成员。


9月9日,他们分别代表政府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商、无线电生产经营者、无线电爱好者和普通公众等利益主体,为各自方的利益展开了立法辩论。


这种引入律师团为各大利益主体公开进行立法辩论和博弈的方式,在深圳是第一次,在全国亦是第一次。


“这是典型的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深圳市人大经济工委主任盛斌告诉笔者。


这里是立法的战场?
整个听证持续了三个小时,众律师发言踊跃,最后有近十名律师没有抢到发言机会
尽管在听证会一开始,盛斌就指出,无线电已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甚至为显示公开性,还将此次辩论网上直播,但除一些专业论坛,本土网站点击率并不高。这仍然是一个冷门。


但对各利益主体来说,这里像立法博弈的战场。


在这次立法听证辩论会上,作为政府部门的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企业身份的电信营运商、无线电生产经营者移动、联通、电信,无线电爱好者等各利益主体代表均到场。7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担当听证会听证人。三十多名深圳律师作各大利益主体的免费“法律顾问”和“利益辩手”。


律师邓磊本人是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的法律顾问,他是代表运营商利益的辩手。他们争论的焦点是无线电基建是否应该共享,甚至是强制性共享。


邓磊是第一个发言者,他代表的观点是,三大运营商的现状是各自为政,自行规划网络布局,既浪费了企业投资,又浪费了土地资源,还增加了电磁辐射影响市民健康。因此应立法要求电信运营商同步开发建设新基站,节约土地和社会资源。


“反方”律师刘宇光马上表示反对,他认为无线电条例草案中关于“强制共享”基站的规定不合理,可能会违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能为了共享搞行政划拨或者征用,而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好协商,以免有的运营商处于不利地位。他的“反方同盟”——律师郑平还认为在共享基站时,不能侵害运营商对物业的占有权、使用权。


对这一辩论焦点,深圳市人大也现场进行回应,称大家对站址资源共享基本上趋向统一,只是在如何规定和操作层面还存在一些分歧,会后将进一步调研,在草案修改中予以明确。


颇为巧合的是,就在听证会当天,南方都市报称,多名在深圳荔园小学就读的孩子出现掉头发,家长认为与附近无线发射基站过多有关,福田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五天后,学校附近一停车场楼顶上的20多个天线被整合成9个。


当天的争论焦点还包括对讲机能否设立公共频率无偿使用等,整个听证持续了三个小时,众律师发言踊跃,最后有近十名律师没有抢到发言机会。“有点兴奋,但意犹未尽”,听证会结束后,律师郑平感觉还有点“没过足瘾”。除了偶然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反对”这样的声音之外,“没有火药味,辩论理性而有序。”律师邓磊说。


律师辩论可增加法条的实用性
在“开门立法”之后,这次立法听证辩论显然试图破解盛斌眼中的“科学立法”难题,专业律师团队在盛看来是较好的意见表达者


律师团队参与人大立法,在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李淳看来是“一拍即合”。立法辩论的“始作俑者”——深圳市人大经济工委主任盛斌称,以前立法存在两大缺陷:一是与人民生活相关的不征求利益主体意见,不能真正反映群众诉求;二是有些专家意见不太适合,操作性较差。


对于前者,早在2000年11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曾对正在审议中的《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那次尝试,也成为立法法颁布以来,国内首个制定了听证规则的立法听证会,被认为是立法程序上的一次“大胆的创新和突破”。


在“开门立法”之后,这次立法听证辩论显然试图破解盛斌眼中的“科学立法”难题,而专业律师团队在盛看来也是较好的意见表达者。“一开始立法中遇到几个难点,也是矛盾较为集中的问题,于是非常慎重地拿出来,希望听到很好的意见,增加条款的可操作性,条例的实用化”,对于立法辩论会出台初衷,他介绍。


“感觉受益匪浅”,辩论结束后,盛斌如是感慨。立法听证直播曾最让他放心不下的是,担心现场的人身攻击、非理性语言以及“其他民主形式中不好的东西”。但这次一个都没有出现,“深圳律师表现出很专业、理性的精神。”盛斌不吝溢美之辞。


深圳市人大副主任周光明也用“很好很成功”来评价这次听证辩论。


在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看来,律师的专业性还在于“戏剧性”,即能迅速进入角色,用律师自己的话说,就是能把握住“灵魂分裂”,即从个人角度而言,可能赞成某种观点,但出于职业的需要,时为原告律师,时为被告律师。“我不代表任何利益,我只代表一种观点,无理也要争三分。”律师郑平说。


民众的“胃口”已经被调动起来了
创新要深入实处,不能仅停留在程序创新。要对利益主体有个回馈,“否则听证辩论就没有作用”


在深圳市人大尚未开展立法辩论之前,知名法律学者贺卫方教授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充满期待。他认为,由于法律涉及到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所以如何通过立法形式平衡这些利益关系以更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这在立法过程中很是重要。


贺卫方指出,中国的立法由以前的部门立法转为由人大作为立法机关,从法理上讲是正本清源。立法是一定区域人群利益博弈的结果,不同群体的参与,诉求表达出来,综合各方面意见,这样的法才是“善法”。


对于深圳的立法辩论,贺卫方认为,将辩论程序引入立法机关的立法审议制度,当是未来立法改革的方向。在他看来,当下较为现实的方案是,可以将立法法所规定的联组会议、全体会议立法讨论这一“准立法辩论”程序,推广至各级人大,变成常态型的审议机制。


作为参与者,律师郑平则认为,通过辩论也发现很多问题,各方面的抗辩都能吸纳,这样立法才有前瞻性,立法的水平才能提高。“比如劳动合同法,如果不这么着急出来,经过充分辩论,也不会有后面的诸多问题。”他说。


辩论的场面热闹了,但是否会成为“虚假的繁荣”?郑平认为,创新要深入实处,不能仅仅停留在程序创新。要对利益主体有个回馈,“否则听证辩论就没有作用,公众也会失去兴趣”。


“只要是正确的,有道理的,符合立法精神的都要吸取。不会是走过场、搞形式。下一次估计会有,以后也还会继续用,甚至包括其他的多种方式立法创新,以解决立法的科学性。”盛斌告诉笔者。深圳市人大副主任周光明也表态,科学立法、公开立法就是要让更多市民参与,听证会这种形式今后要继续搞。


贺卫方则希望看到的不仅是一种承诺,应该真正的公开透明,有一份完整的文字记录,向公众发布。


这虽然是一次专业技术立法,但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李淳认为:“民众的‘胃口’已经被调动起来了。”“现在只能说叫指指点点,以后一定会成为一种趋势,不能红火一下子就过去了,比如交通医疗教育等与广泛民众利益相关的立法,形成成熟的立法辩论制度,甚至可以对立法辩论这些程序本身进行立法。”李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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