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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双江,算老几,看这公子现场撞人给你瞧

1、挡道者(被撞者)不应该长时间挡住正常车辆行驶的路线,车主用喇叭表示不满很正常。
2、车主失去理智想给挡道者一个小教训,这个做法及其过分,可以摇下车窗交流一下,但是绝对不能撞人。
3、被撞者对于司机这种做法很愤怒,这属于正常,交流过程中双方估计都是语言激烈,被撞者动手打人,绝对错误。
4、司机被打,恼羞成怒,开车撞人。这个绝对是疯了,多大个事啊,真的不至于。
结论,被撞者引起的麻烦,给别人带来了不方便,偏偏遇上一个疯子,被撞者不怨。如果当时能回头跟司机交流一下,表示很快就走,这事情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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