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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者和艺术家应当如何对待“主旋律”意识形态

独立学者和艺术家应当如何对待“主旋律”意识形态

年大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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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诚实地致力于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学者立场看,应当和可能如何对待大陆当局的“主旋律”意识形态?我看下面的意见可资借鉴:

“科学相对意识形态的功能是首先要理解它们,强迫它们与现实相协调(并不必投降)。存在着一个对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的富有活力的传统,是防止意识形态极端主义的最有效的保证,因为它为政治想像和信誉提供无比可靠的实证知识来源。”

有些翻译文本难免读起来别别扭扭,但是上面的话意思还是很清楚的。首先是作为人文和社会科学学者要把自己视为独立的文化和政治主体,对于作为一种社会话语力量的意识形态,“首先要理解它们”,把它们的“说辞”与相关社会事实对照,迫使这些说辞被解释为科学分析倾向的社会认知,也就是迫使流行的意识形态话语尽可能填充进更多的社会科学认知内容,但不一定非得“另起炉灶”、自说自话。这是一种主体自立的对话方式而非主体对抗、“你死我活”的心理战方式。

对于今天大陆的知识界而言,困难在于并不存在“一个对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的富有活力的传统”,相反,却的确存在着与利益集团特殊地位和既得利益相联系的反社会科学、反文化的极左或者极右意识形态极端主义圈子、团伙、公开或者隐蔽的派系甚至帮派。因此,独立的、无所顾忌的社会科学研究者某种意义上不得不首先面对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的政治迫害甚至人身伤害。

但是,希望也在于所谓体制内“御用学者”并非极权主义铁板一块,而且高层政治家为了“搞活”、丰富和提高自己话语的影响力,为了建立自己话语的政治信誉,也会注意并汲取真正具有科学分析力量的社会科学知识成果(礼遇于建嵘就是其中一例)。这方面倒是学者下功夫使自己的真知灼见“文化客体”化、公共符号化 ——也就是本身成为或者渗透进流行的政治语言,更加必要甚至紧要。

独立学者和文学艺术家当然应当致力于使意识形态多元化,应当秉持并维护文化和政治的价值多元主义立场。因为极权主义畸形文化和政治生命苟延残喘的根本社会政治结构前提就是“全面专政”的总体化国家权力格局。意识形态多元化意味着广义的政治权力多极化,这当然有利于极权社会力量的“自我耗竭”、萎缩和退出,同时有利于自由社会力量的发育和发展。

在有些自命清高的学者看来,道德上令人不齿、恶心的所谓主旋律意识形态并不代表人民,不值得认真对待。其实这种所谓“清流”态度难免流于政治空想、空谈。主旋律意识形态毕竟也是一种文化客体存在,如果它毫无力量抓住某些群体心理乃至整个社会心理的某些方面,那么它的畸形就不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结构。以20 世纪30年代纳粹力量在德国社会的“民主”崛起为例:希特勒并不可能无中生有地制造或者任意操纵当时德国社会多数成员的良心,他的魔力仅仅在于将这种多数人良心的病态方面“唤醒”、强化并通过其“特色”话语塑造为文化客体(种种风靡一时的“爱国主义”“说法”和符号),“将流行的个人精神病转化为强大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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