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说说,药家鑫该不该留?
今天看CCAV的新闻,在药家鑫这个案件上,明明知道此人是故意杀人的,没有理由在有生的希望,在找不到理由偏袒情况下,居然在播放时间上玩起了猫腻,为药家鑫辩护的时间上比为原告的时间上要长很多,
真受不了,你以为是脑白金广告啊,连续放好几遍人民就接受你所谓的“激情杀人”吗?真可笑
这种案件居然还在拿出来公审,是不是还做最后的“投石问路”,看看人民啥反应?如果反应不大,就不了了之了。
假如,这个药家鑫是一个开货车或出租车的,那个被杀的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你还会公审不?你还会为激情杀人辩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