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离,指的是国家力量和宗教应该互相分离。此外国家力量不援助、助长、压迫各宗教团体。政教分离是现代政治学的一项原则,源于欧洲摆脱宗教控制的科学革命、启蒙运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并成为欧美政治学说主流观点。欧洲社会的趋势是向现世主义方向发展,从而渐渐远离基督教的宗教教条。
这种自文艺复兴时期开始的政教分离原则,主要是因为宗教战争的教训、科学的发展及现世主义的广泛传播。例如盖洛普国际千年调查表明,只有六份之一的欧洲人按时做礼拜,不到一半的人认为上帝非常重要,大约40%的人相信存在一个“人格化的神”,但是绝大多数人承认自己有宗教信仰。
政教合一是指政治领袖同时兼为宗教领袖,或者宗教领袖同时兼为政治领袖的政体。在历史上,一些伊斯兰教国家(如阿拉伯帝国、土耳其帝国)和基督教国家(如拜占庭帝国或亨利八世时代的英国),都是典型的政教合一政体。历史上的西藏也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地区。
政教分离是应该在民主国家的现代宗教体系中走的路,像大法这种政教合一的“东西”(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他,称呼他为宗教还是政党?)说明了他还是只考虑着自己,并没有想到说哦,我要成为民主的典范而政教分离,否则可能还能吸引更多的人,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我已经看到了大法未来的失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