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点小疑问:楼主既然说俩律师会来事,为什么会出现邓母解聘两位律师的事情,而且是官方的名义?试想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村妇,凭什么借政府的名义宣布与两位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其二,官方对整个案情的发布,前后有三个版本之多,特别是关键字词的修改,让人疑窦丛生,何必呢?
这个案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公正就行了。假设邓玉娇有罪,拿出证据,国人自服。如果邓贵大是咎由自取,zf也明白个人利益与集体的关系,舍车保帅。何必如此遮遮掩掩?搞得让主流网络媒体新闻版块“忽略”这个事情,我们只能从一些论坛上了解这些事,还听说让媒体记者撤出巴东。莫非真如流言所说:这里的水太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