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德智开除党籍处分。”“中共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于5月29日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
请问,以上消息来自何处?有点不合逻辑。说党委研究决定开除党籍,是合适的。怎么会后面出现“中共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于5月29日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这样两句话?镇招商办副主任是行政职务,其任免应由政府相关部门做出,党委如何能越俎代庖?我想,巴东政府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吧?
以上只是个人疑问,望楼主答疑或高手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