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何要庇护既犯国法又违族规的邓贵大
文章提交者:十年砍柴
相比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后当地警方首次介绍的案情,几天后警方的态
度有了很大的变化。我想眼睛不瞎的人,都和我一样看出警方前后表
述的巨大差异,原因何在?显然,警方第二次那份应叫做邓贵大等三
官员辩护词的“情况通报”,并非是巴东警方自己能做主出台的,后
面有高级别的推力。
我想死一个邓贵大这样的芝麻官,高层未必在意,可是,为什么还要
处心积虑为这样一个死不足惜的小吏开脱,而欲将邓玉娇送进监狱
呢?——我估计连邓贵大的家属都不好意思大张旗鼓地要求为死者复
仇。邓贵大九泉有知,一定会感恩涕零,高呼:“爹亲娘亲不如组织
亲呀”,转世投胎,还将为组织效劳。
在下不揣浅陋,分析原因无非以下:
一是组织的脸面不可分割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正常的政党政治
中,一般官员犯事,会连累所属政党,但由于司法独立、新闻自由,
这种连累程度是可以预测的,只要高层及时切割,公关形象损失有
限。可在一个权力并非真正来源于民的社会,权力是由上至下一级级
授予的,那么这种连累几乎是无限的。而且伟大光荣正确说了几十
年,要切割一个小官吏,甚至不如帝制时代朝廷处置一位贪官来博取
民意更得心应手——-后者的道统是皇帝受命于天,执政逻辑上更自
洽。所以当下,“挟稳定以令朝廷,假和谐以谋私利”,各级地方官
员玩得娴熟,高层好像也没什么有效的应对办法。
二是怕伤了兄弟们的心。中国几千年来,都是玩“天子圣明,官吏混
蛋”的把戏,但由于资讯的发达,靠牺牲几个地方官员来维护高层形
象越来越难了。而且由上文所说的原因,地方官吏向上要价的资本比
古代更雄厚,技巧更高。下对上,已经没有帝制时代儒家所灌输的
“忠”的理念了,只有赤裸裸的利益交换,给老大守摊,老大必须给
好处。如果轻易抛弃某个马仔——哪怕这只是个喽啰,也会有唇亡齿
寒之效应,伤了其他兄弟们的心。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城管惹出那么多
麻烦,大多时候由老大拿出银子摆平,不得已才忍痛处罚,还是高高
扬手,轻轻放下。尤其是在矛盾四起的特殊时期,上层对底层官吏更
为仰仗。
三是若不给玉娇龙一点颜色看看,会引起示范效应。将来屁民学邓玉
娇的会不会更多呢?屁民瞅准官吏干缺德事的时候还击,那后果不堪
设想呀。邓贵大以上,恐怕许多官员干过的缺德事不比邓贵大少。这
样想下去,不寒而栗。怎能屈从于屁民的鼓噪?那维护邓贵大,惩罚
邓玉娇,实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邓贵大这种行为,放在万恶的旧社会,不但犯国法,而且违族规。据
邓玉娇母亲说,按辈分玉娇叫邓贵大叔叔。在一个家族里,叔父辈若
强迫侄女辈提供特殊服务,邓家族长可以开祠堂门,直接将邓贵大沉
潭。若被侄女反抗杀死,更不敢声张,这绝对是家丑呀!
像这种官员强迫侄女的缺德事,在哪朝哪代都骇人听闻,谁还敢去维
护其光辉形象呀。为官之幸福指数,恐怕古今中外,于斯为盛。而官
德之劣,恐怕不亚于元朝那些蒙古贵族——-他们来自未开化地区,
拒绝中原文明,所以敢于掘前朝皇帝的陵墓,统治层大搞换妻游戏。
行文至此,一声叹息。
公安部领导拍板,邓玉娇被正式逮捕
(博讯2009年05月19日发表)
北京消息来源称:邓玉娇刺杀官员后,当地公安无法做出决定,公安部紧急成立了两个专案组,根据专案组意见,公安部领导点头,巴东公安于近日正式刑拘邓玉娇。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于网络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
公安部第二个专家组于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专家为其成员,奇怪的是,这些工作组并不前往巴东地区,就凭当地公安报送的材料和录像(邓玉娇被抓后的)做出判断。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作最后决定定了调子。
这位副局长说,要按法律办事,要讲证据,有什么值得担心的?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很清楚,也掌握在我们手里,你们怕什么?谁能够证明被害者是要强奸那个女子?当时只有四位在场,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两位我们两位我们自己的同志(没有杀死的两位)?
说到三位公仆去要求“特殊服务”,这位副局长说,这个词影响极坏,一定不能再在新闻里使用。这个词语本来就含混不清,怎么能够使用?谁能证明“特殊服务”
是要求睡觉?娱乐城的老板和当地的工作人员都是我们的证人,他们有谁证明他们那里有“特殊服务”?他们证明了,就连他们一起抓。所以,我建议,要就是不使
用这个词了,要就是解释清楚,这个“特殊服务”就是洗脚或者按摩,不是睡觉。
这位副局长传达部长的话说,这样的事,希望我们公安部门今后反应快一点,网民不讲理,我们就不和他们讲理,人在我们手里,证据在我们手里,大家不用看无联网民意办案。该抓就抓,该杀就杀。上海杀了杨佳,有什么问题?中央很支持,不杀,今后谁还敢当公安?
邓玉娇已经被正式逮捕,但公安部要求,不能伤害她的身体,可以用精神说服的办法让她配合。最后的判决需要她的口供,而邓玉娇如果可以出来认罪,将会是最好
的平息民愤的办法。这位上海来的副局长说,一位21岁的女子,你们都弄不清楚?要是我在,早让她崩溃,全部坦白和认罪了。
据公安部一局一位秘书透露,之所以敢正式逮捕邓玉娇,就是因为所有的证据都在公安手里,这位秘书透露,审判邓玉娇将可能异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