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认不认同是一回事情, 合不合法是另外一回事. 咱先不考虑煤老板是不是违反劳动法这种杂七杂八的事情.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 你赚钱别人没啥好眼红的. 说的极端的例子, 你养鱼赚大钱了是不是合理呢? 你利用的也是国家资源的哦. 又比如开采石油, 在咱国内没听说过私人石油公司的. 在国外, 私人开采石油多的去了. 你怎么说? 难道只要是自然资源的东西, 私人都不许经营吗? 这个眼红的就没道理了. 除非你是偷挖偷采, 那是另当别论的.
引用:
原帖由 葉孝禮 于 2009-3-31 11:51 PM 发表 
“不过人家也是在现有法律政策下赚钱的,”???
很顯然,你和19樓犯了同樣的錯誤,就是我上面所引用的這一句,或者換個說法,你覺得這一句有多少人會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