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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模式,兽道主义(转)

中国大陆引进了西方法律体系,但抛弃了法治精神与精髓。因为我们的政治权力基础是人治,即党领导一切,而党又是由党员组成的;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或少数有实权的党的干部就成了凌驾法律之上的社会实际控制者。法院、检查机关、和身兼行政司法于一身的公安机关都得服从党的领导的指挥。所以,皮之不存,毛和以焉附?由于法治的缺失,也就没有民主、自由和公民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平等。所以,中国大陆还是封建、资本主义和马驴主义的混合体。如楼上提出的兽道主义,还不是十分贴切;如果改个称谓也许更好,邪道主义也许更妥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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