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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夫躲隔壁忍辱自责

雷国民不是说过么:“我10多年的杀人犯罪生涯,从使用各类杀人凶器的效果上得出了这样一条经验,刀不如枪、枪不如斧、斧不如锤。用刀作案,不能一招致于死地,受害人容易喊叫,且流血也比较多;用枪作案,虽能一招致于死地,但响声太大,公安机关110反应也快,容易破案,我认为“张君”他们的教训就在这上;用斧的效果不错,但过于笨重,不易于挥动;用锤最好,轻巧灵活,可以一招就将对方制服,喷出来的血也不多。我在作安徽宿州案件前买了锤子,在自己的头上作敲打实验,感觉效果很好,最终确定了使用这种工具。”~~~~~~~~~~~必须是锤子,一锤定音!!!!!!锤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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