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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最牛讨薪打工妹“PK”最牛欠薪大老板续:应该是公仆还是保护伞!(转载)

武汉最牛讨薪打工妹“PK”最牛欠薪大老板续:应该是公仆还是保护伞!(转载)

声明:打工妹杨春愿对此文负法律责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照片、病历、录音,监控录像等备索。

目录:1、最牛讨薪打工妹 “PK” 最牛欠薪大老板!(原文)
   2、2009 . 3 . 4号更新:回应网友质疑及最新事件进展。
   3、2009 . 3 . 8号更新:致领导们的公开信。
   4、2009 . 3 .25号更新:武汉最牛讨薪打工妹指控“保护伞”的罪证。

相关警员姓名和警号:
   石 军,武汉关东派出所所长,警号:022052;<详见《石军所长,您到底怎么了,怎么了呀!》>
   陈燕雄,武汉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分局局长,警号:022101;<详见《陈燕雄局长,您到底保护谁,应该保护谁呀!》>
   邹学平,武汉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警号:?;<详见《邹学平书记,您到底帮助谁,应该帮助谁呀!》>
   胡绪鹍,武汉公安局局长(武汉副市长),警号:010001。<详见《胡绪鹍市长,您到底怎么管,应该怎么管呀!》>


  报载:杨春(姐姐)、杨勇(弟弟)给彭加宾老板打工,一个半月以来彭老板一直分文未给,姐弟俩已没有了生活费。
  2008年7月17日起,杨勇边继续在店里上夜班边向彭老板讨要血汗工资。(后经市公安局调查,杨勇讨要工资和杨春上访期间并没有任何不法行为)
  2008年7月19号深夜,杨勇正在他平时守夜的房间睡觉,彭老板找来朋友(跟关东派出所有关系的保安),开着警车对杨勇进行抓捕。房门一打开后的几分钟内,“警察”对杨勇进行辱骂、群殴(打伤了其后脑和胸部),并迅速将其抬上警车,押至关东派出所拘押、恐吓,直至其昏倒。因为“警察”的出警,使得姐弟俩在重压之下不得不放弃讨要工资,并在事实上达到了使彭老板抵赖支付工资的目的。< 1,详见《武汉最牛讨薪打工妹指控“保护伞”的罪证!》>








杨勇昏后在医院拍的照片及病历



  当选最牛理由:

  一、最牛欠薪大老板
   做事干净利落,打,狠狠的打,先打昏了再说,看你还敢不敢要工资!
  “又没打死,就这样算他最牛?”如果您也是欠薪的老板,别不服,接下来发生的事,想必定会让您汗颜,自愧不如。
  中国是法制社会,可这位老兄却筛都不筛一下,怎么了?有当地派出所的所长出面,带头否认打人事件,否认抓过人,甚至不惜说谎、武力阻止杨勇家属查看病历 (连病历都被关东派出所偷偷从医院拿走) !有当地公安分局的局长出面,带头保护当事“民警”,否认打人事件,竭力隐瞒他们保安的身份,并由分局局长亲自指派两个神秘人对杨春实施跟踪恐吓。看你还敢不敢告我!
  也许您会想,找大领导去告,看他狂不狂。事情绝就绝在这里,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官大吧,市公安局局长(兼副市长)官大吧,可他们就象和这位老板是一个妈生的,特警组都用上了,来帮这位老兄脱罪。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剥夺姐姐杨春的知情权,并说慌话企图隐匿监控录像等证据,在他办案的过程中,杨春再次被警察指派的神秘人跟踪,通话记录被警察“连环式”的调查,对其的祖宗八代和认识的朋友熟人开着警车穿着警服不分场合、时间进行“突袭式”的“地毯式”的查访,致使其家人朋友人人自危。
  市公安局局长采取只许诺,迟迟不还愿,“消极拖延的办法”;对杨春提出异议不作任何解释,施行“不满意再调查再答复,再不满意再调查再答复”的“循环调查打发的策略”;对杨春的疑问给予答复前必先强调是“调查组认为”(调查组为该局长亲自指派),接着强调“他们说的不能代表我说的”,摆出“我不负责,置身事外的态度”。并在他第二次接见杨春,杨春向他提交了更多铁证以后,发生了更大规模的警察调查杨春通话记录及查访其家人、朋友的事件,引起公愤,甚至大批警察当众围抢杨春装有证据材料的包,偷偷跑到他的租屋拿走她存有证据材料的电脑主机……
  邪,邪,真邪!这位大老板到底什么来头呀,能让整个武汉市公安局都围着他转!
  牛,牛,真牛!评选最牛欠薪老板,您敢跟他争,武汉市公安局是这哥们家开的,跟他争,小心他让警察把您捆咯 :-)

  二、最牛讨薪打工妹
  遇到这样牛B的老板,还想讨工资,那无异于虎口拔牙,飞蛾扑火,自寻死路,赶快躲得远远的吧!可杨春这丫头,农村来的,蠢呀!还满怀着希望,从关东派出所,到东新分局,再到市公安局,市政府,省政府,从酷暑到寒冬,一天天一月月,风雨无阻,在大门口从早到晚站着跪着,等所长、局长、市长、省长接见申冤,膝破了,腿肿了,耳鸣了,泪也流干了,连门卫哨兵都自叹不如:她都不用换岗的呀!
  跪死站死活该,不识时务,活该被一群群警察当众打过来骂过去的,活该被特警组跟踪监控抓捕。唉!只是可怜了她的亲戚朋友,祖综八代,白白遭受牵连,被武汉警察没完没了的恐吓打击……
  眼前好象看到安徒生童话中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划亮一根根火柴,妄想从火苗中得到温暖,得到希望,简直是痴人做白日梦,可笑之极。我看她不是冻死的,是蠢死的,杨春比她还要蠢,还要可笑百倍千倍。
  说杨春是最牛讨薪打工妹,就她?象只小蚂蚁,微不足道,当选最弱最蠢讨薪打工妹还差不多!
  事情发展到今天,要怪,我看就怪杨春生在了社会主义中国,生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好年代,让她以为,既然白纸黑字有“招摇撞骗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就应该可以讨回公道,就应该可以去污除垢还人民警察清白,她的思想真的太过于幼稚了点。
  “希望”这玩意,有时候可以害死人。卖火柴的小姑娘死了,杨春你也是不想活了吧?现实一点吧,俺是不信的,估计大伙都不信,80后的草根女孩杨春能申张正义?所长、局长、书记、市长就是共产党,就是社会主义,能跟他们较真吗?现实一点,再现实一点吧!
  唉!即然这样,就等等吧,等到真有那么一天的到来,再评杨春是“最牛讨薪打工妹”也不迟!

  附:
  《刑法》中规定:
  招摇撞骗罪: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2009 . 3 . 4号更新:

  回应网友质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武汉关东派出所“7.19”事件详细经过及照片、病历、录音、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备索。

  事件最新进展:为迫其放弃申冤,针对杨春、杨勇及其家人朋友的跟踪监控恐吓还在继续,警察原话:不需要理由,拘留12到24个小时一点问题冒得。面对权力,姐弟俩现在有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

  2009 . 3 . 8号更新:

  致领导们的公开信(摘自杨春日记,文中的"我"指杨春):

敬爱的武汉关东派出所“石军”所长:

  古有包青天,今有任长霞。长大了做警察,包括我弟弟在内,是多少孩子曾经写在作文里的理想。警察在我,在我弟弟的心目中,是多么崇高神圣的职业。
  石所长您是一名人民警察,是一方百姓的安全守护神,人民打心底敬重您。石所长您是一名罚恶扬善的执法者,破获大案要案无数,想象得出您威震匪胆的英勇身姿。石所长您是一所之长,有董辉武副所长和万松教导员的悉心协助,武汉关东派出所一定已经获得荣誉无数。石所长您是一位孝子,人民的纳税钱养育着您,让您有车开,有房住;石所长您更是一位慈父,父爱如山,如果石所长与我同龄的儿女也去经历我姐弟这段日子所经历的人世苍伤,不知您会心疼您的儿女到何种地步。
  我弟弟是穷人家的孩子,但他并不是贵州瓮安“6.28”事件中的一份子,也不是上海“7.1”事件中的那个杨佳,在武汉关东派出所“7.19”事件中,他只是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孩子,他只是社会最底层的一个打工仔,他只是向老板讨衣食讨血汗工资。
  现在,石所长否认我弟弟是讨要工资,否认我弟弟被打,甚至否认我弟弟曾经被抓到过关东派出所,否认我作为姐姐的知情权。
  石所长不说“打”我弟弟的警员姓名和警号,不说“抓”我弟弟的警员姓名和警号,甚至不惜用说慌话、武力来阻止我查看我昏倒的弟弟的病历。
  我已经在东新分局纪委万红书记面前签字按了手印,保证今后不再找公安机关。那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又能怎么办?
  石所长,您到底怎么了!谁能告诉我,石所长到底怎么了?
  请央视焦点访谈告诉我,请广大媒体告诉我,请全国的亿万网民告诉我,石所长,您到底怎么了。
  请纪委万书记告诉我,请孟建柱部长告诉我,请我们敬爱的温总理告诉我,石所长,您到底怎么了,怎么了呀!<2,详见《石军所长,您到底怎么了,怎么了呀!》>

敬爱的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分局“陈燕雄”局长:

  事情发展到今天,我有些怨恨我们姐弟是农民的儿女,过于单薄弱小。不禁想到,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我们这些农民呢,那将会是什么样。那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了警察呢,又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境呢?
  如果没有了警察,坑蒙拐骗偷,杀人放火抢劫必然横行于世;
  如果没有了警察,吸毒嫖娼赌博样样能,到处都可见行尸走肉;
  如果没有了警察,这个世界,将会是歹徒的天堂!
  在这个世界,农民是警察的衣食父母,保护人民,这是警察的天职。警察这个角色已经渗入我们的生活太多太多,我们没有办法离开他们而安居乐业。
  那假设警察是用来保护歹徒的呢,就有如陈燕雄局长,在保护那些招摇撞骗,群殴伤人,非法拘禁的假警察,这个世界,又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境呢?
  陈燕雄局长,您是东新分局家长,是全局警察楷模。有您这样的局长保护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境呢?

  我们不应该去做这样的假设,因为在胡主席和温总理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这样的假设不充许也不可能成立。我们只应该立即行动起来,动用全社会正义的力量,去纯洁我们的人民警察队伍,去维护无数警察用鲜血和生命在人民心目中建立起来的人民卫土形象,去保护伟大祖国来之不易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成果。
  请重庆卫视拍案说法,请央视今日说法,全国的广大媒体,您们会去为人民警察的清白讨个说法吗?
  网民都在关注贵州瓮安“6.28”事件,网民都在关注上海“7.1”杨佳事件,网民更在关注哈尔滨“10.11”6名警察打死人事件,全国的亿万网民,您们会去关注武汉关东派出所“7.19”事件吗?
  等待着,一起等待着吧!在全国8亿农民的监督之下,在胡主席和温总理亲自作出批示后,武汉关东派出所“7.19”事件定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3,详见《陈燕雄局长,您到底保护谁,应该保护谁呀!》>

敬爱的武汉市公安局纪委“邹学平”书记:

  从7月19日至今,在我们姐弟身上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以后还会继续发生什么,不敢想象。一种摸名的恐惧时时刻刻悬在我们心头。弟弟原话:姐,我觉得我现在象个非州难民,到处逃难。
  作为普通守法的小老百姓,我们姐弟一直以来到底在怕什么呢?纪委邹书记让我终于明白,原来我们是被现实中一些可恶的丑陋现象惊吓怕了,自然担心警察队伍也会跟着学坏变坏!
  警察拥有人民赋予他们的巨大权力,如果他们学坏变坏了,那我们姐弟还能有活路,老百姓还能有活路?
  老百姓对警察还是深深的爱着的,因为警察每天都有人在献出生命,每个小时都有人在负伤。
  老百姓对警察还有着无限的信任,知道警察自己清楚该怎么做人,才放心地将这沉重悲壮的执法权交给了警察。
  但作为武汉警察的监督和约束者,市公安局纪委邹书记:“武汉警察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在做什么,他们还想继续怎么做呢?”
  邹书记,我们姐弟在乞求您的帮助,您应该值得我们去信任,危急时刻,您就是保护老百姓最坚固的盾呀!
  邹书记,武汉警察在乞求您的帮助,您应该值得那些英烈们去信任,无数警察用鲜血和生命在人民心目中建立起来的人民卫土形象受到玷污,需要您去维护呀!
  邹书记,“招摇撞骗,群殴伤人,非法拘禁”的假冒警察也在乞求您的帮助,您应该值得他们去信任吗?危急时刻,您会成为他们手中那把直指老百姓的最锋利的矛吗?
  武汉市公安局纪委邹学平书记,您到底帮助谁,应该帮助谁呀!<4,详见《邹学平书记,您到底帮助谁,应该帮助谁呀!》>

敬爱的武汉市公安局“胡绪鹍”局长(武汉市副市长):

  尽管在您前两次接见中遭遇了“消极拖延的办法”、“循环调查打发的策略”、“我不负责,置身事外的态度”,危难时刻却还是想到胡市长,在市民的心目中,胡市长清正廉明,刚正不阿,是亲民的好局长,他受命于危难之中(上任武汉公安局长杨世洪因带头严重违纪一审判死刑,社会影响极坏),他肩负着重塑武汉警察在全国人民心中形象的重大责任!相信胡市长定会为我们姐弟申冤!
  一天天一月月的站过来跪过来,见不到我的父母官胡市长。11月30号,局长接待日,在市公安局求见胡市长,也被拒绝!12月15号就快到了,胡市长接待日的日子又近了,很多事一下突然在我身边爆发起来。
  2008年12月10号,省里面的领导叫我到办公室谈话,劝说我近两个小时,让我不要在局长接待日那天去见胡市长,否则最终会伤害到自已;
  2008年12月11号,大批的警察聚集到我在江夏的家里,强制请我父母喝酒吃饭,强制他们到武汉来逼我放弃上访;
  2008年12月12号上午,我站在省政府门口,警察对我说:你是不是欠戳沙。接着八九个警察不顾我拼死反抗,围抢我装有证据材料的包进行开包搜查并将材料抢走。我护包的过程中手指甲外翻,脚也扭伤了,过程惨不忍睹,一位过路人看不下去了,说了几句公道话结果被他们带到办公室进行殴打;
  2008年12月12号下午,两名警察跑到我在江夏的家翻箱倒柜进行搜查,最后把我弟弟记着电话和QQ号的本子抢走。
  2008年12月15号上午,我的一位朋友因我早上坐了他的顺路车,被警察设计将其抓捕,对他实施了24小时危摄恐吓折磨。我坐在市公安局信访大厅求见胡市长,大批警察不顾我拼死挣扎将我强行架上车拖到江夏大桥派出所恐吓……
  2008年12月15号下午,我担心弟弟的安全去找他,路上发现车牌号为鄂AV2462的车跟踪我。我步行两个多小时到处乱转,这时天色已晚,我以为摆脱了他们,结果没想到在见到弟弟的那一刻,几个便衣警察还是突然出现在了我们面前,拦住我们,不让我们走。要我和弟弟必须上他们的车跟他们去一个地方谈谈,我不同意,他们准备强制将我们带离,结果他们的举动引来了大批人围观,还有人打了110报警。他们很害怕也很心虚,只好答应跟着我们到我的住处去。到了住处,我要求带头的两位便衣民警出示他们的工作证,得知这2位是:武汉市公安局纪委李伟科长,警号:010993;武汉市公安局纪委张再桥,警号:010996。他们连夜对我们进行诱导,好让我们姐弟犯错犯罪,最终没能如愿,失望离去。弟弟再次受到警察的惊吓,我的租屋已经不安全了,没办法,我们姐弟连夜逃命。但武汉是胡绪鹍市长的天下,我们姐弟,又能逃的了几时呢?
  2008年12月16号,我担心租屋里存放的证据,不出所料,发现保存有弟弟被警察打伤的照片、病历及录音等证据材料的电脑主机不见了,事后房东证实是12月15号警察拿走了。证据材料丢失了,警察再这样搞下去,作为当事人,也是最重要的证人的弟弟,会不会即将也丢失掉……

  “警察”帮老板抵赖工资,将打工仔群殴致昏,因为他们是“警察”,所以他们就应该这样做,石军所长,陈燕雄局长,邹学平书记,胡绪鹍市长就应该这样去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展现武汉警察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打”造和谐社会!
  各种媒体上都能看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指引下,我国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保护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上。如针对妇女权益保障制定了专门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农民工权益各地纷纷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进行保护……
  希望这不会是“口惠而食不至”,否则,不仅会让弱势群体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对法律权威本身也是一种伤害!
  警察是高危群体,他们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更应该受到胡市长的保护。胡市长在武汉警察的心目中,树立起了“保护警察的好领导”的模范型象。
  面对“是保护弱势群体还是保护警察”这一矛盾,胡市长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
  警察曾经被重重的伤害,“弟弟杨勇会不会是第二个杨佳?”,每每看到有关杨佳的新闻我都不颤而栗。我要用法律来保护我们弱势群体的权益,我更要用法律来保障我弟弟身心健康成长,这才是正道!
  《刑法》中规定:
  招摇撞骗罪: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每每我要说什么写什么都会首先强调“我是被害人杨勇的亲姐姐杨春,我对以下我说的话负法律责任”。警察会依据法律对弱势群体进行约束,那么,作为弱势群体的姐弟俩,能依据“招摇撞骗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对“警察”进行约束吗?
  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打工仔,农民的儿女,真的能用法律去向石军所长,陈燕雄局长,邹学平书记,胡绪鹍市长说“不”吗?如果能,我真的真的很想对他们说:还有胡主席、温总理管我们,我们,决不认命!< 5,详见《胡绪鹍市长,您到底怎么管,应该怎么管呀!》>


  由感激、希望到无助、无策、无耐、无主、无望再到无畏!一天天一月月,风雨无阻,站过来跪过来,面对警察,杨春一直以来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为什么坚持?别无所求,只为一个答案,石军所长,陈燕雄局长,邹学平书记,胡绪鹍市长:应该是公仆,还是保护伞?

  关注事件进展,关注此贴更新,申出援助之手,全民总动员,还人民警察清白!杨春的MSN: [email protected]  杨春的QQ:956337395

  延伸阅读:(看杨春日记,重走杨春上访路!)

  《石军所长,您到底怎么了,怎么了呀!》
  《陈燕雄局长,您到底保护谁,应该保护谁呀!》
  《邹学平书记,您到底帮助谁,应该帮助谁呀!》
  《胡绪鹍市长,您是警察的领导,您应该怎么领导呀!》
  《武汉最牛讨薪打工妹指控“保护伞”的罪证!》
  《招摇撞骗罪》 《非法拘禁罪》 《徇私枉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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