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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推狱警十条禁令防止打骂体罚服刑人员

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嘛!


 


也就是说,中共(至少重庆),承认狱警在这之前,不具备以上10条,在此禁令出台前,狱警经常打骂、体罚、虐待、侮辱服刑(劳教)人员;经常擅离岗位、到岗不履职;经常利用调换场所、安排工种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经常接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吃请、娱乐活动;经常收受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经常瞒报、迟报紧急重大情况;经常涉足色情场所;经常违规使用武器、警戒具;经常违规办理服刑(劳教)人员的行政、刑事奖励;经常将监管职权交与服刑(劳教)人员行使。



[ 本帖最后由 qhzhaoyingyan 于 2009-3-1 07:52 AM 编辑 ]
牢头狱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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