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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命门--反对权

对”民主“的一点看法

“不要什么”的权利确实要比“要什么”的权利重要,但现在的民主国家诸如美国,就民众而言,从制度上得以保障的投反对票的机会却极少,比如总统选举。”游行“、”抗议“等等只不过是让你发出声音的权利,而听与不听这些声音却又似乎是另一种”自由“。而后一种”自由“恰恰是前一种”自由“的”天敌“——我”自由“地捂住耳朵,你”自由“地喊破嗓子也没用。

如果说”反对权“是民主的”命门“,那么这”命门中的命门“(如”反对某人或某些人成为总统“)为什么却从来没有切切实实地交到人民手上?

因此,就一般民众而言,无论在哪样的制度下,往往最有力的“反对权”也仅仅是“用脚投票”而已。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
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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