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路人马无非都是画虎皮扯大旗,妄把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等喊为口号,并借助其煽动性来忽悠民众,所谓的“无产阶级”。如用修辞法对撼辩证法一般,与其说是追求真理,不如说是带着各自的阴谋诡计追求一个更利于自己的所谓“新的格局”。不管是资产阶级也好、官僚阶级也罢,他们眼中的“无产阶级”无非就是可以利用的资源而已。对于什么是“新的格局”,他们是绝对没有方向的,甚至根本就不是奔着“整个社会福祉”这个政治的终极目标而去的。
民主是有条件的,它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在“自由”、“法制”这两个必要条件上(还不是充分条件),才有可能行之有效(虽然还不一定行之有效)。如果说“自由”是人的自然属性,而“法制”就是由人来缔造的社会属性。对于没有“法制”作前提条件的“民主”,中国人早已充分领教,文化大革命时期正是这种最广泛民主的最典型例子;同理,法国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五月革命”也带来深重灾难。因此,与其说是建立民主,在中国首先要走的第一步是建立“法制”。这也是为什么当时刘晓波提出的《08宪章》能史无前例地获得无论左、右、新左、新右的一致支持。并不是说他提出的宪章有多么的严谨,设计得又有多么的精巧,仅仅在于其行动的“针对性”是有史以来最正确、最击中要害的。
但知识分子也是不能领导的所谓“革命”的,那浪漫主义的“破坏”(而不是“建立”)是奔着他们的“理想”(应该是“幻想”)去的。幻想在碰到实际问题的时候总是最脆弱,更加是无计可施的。革命要能有一丝希望,那就必须由“政客”所领导,而绝对不是知识分子!虽然“知识分子”所领导的革命也许表现得更加华丽、浪漫,如法国大革命;由政客策划并领导的革命却平平无奇,甚至充满欺诈、狡黠、庸俗、卑劣,诸如英美革命。当然,后者的“收视率”显然不如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