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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讲的是冤有头债有主,也就是遇事要追根索源,方能解决问题之根本。当然,这本身就是一个假命题,本人不相信会存在真正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根源的灵丹妙药。

就一件事情而言,每个人看到的深度不同。这也许是因为知识水平的原因,也许有思维能力的原因,更大的可能是所处的角度不同。

就三鹿事件,
从供应链来看消费者可以怪企业,企业可以怪奶站,奶站可以怪奶农;
从社会需求、供给、监督三元体系来看,作为第一受害者的消费者可以责备供给与监督中的任何环节;

CCTV作为供给环节中创造需求及扩大需求的重要一环,对其进行问责是理所应当的。它没错也仅仅是社会潜规则的受害者,我们也无须让其承担超出其职责范围的责任。(但就这点,本人是持有保留意见的 —— 为什么在承担责任时它的职责范围会比它在行使权利时小如此之多?)

回到话题本身,这个LZ所谓的“潜规则”,无非就是一个字“利”。这问题就来了,对“利”的追逐,什么时候变成了不见得人的了?这也很容易理解,生长在集体主义、国家恐怖主义的环境下,“私利”当然是脑子里的洪水怪兽,虽然在逐利时也乐此不疲。逐利并没有错,但这事件本身并不仅仅是一个“利”的问题,而是为什么会发展到以“利”为最终底线的问题!

从什么时候,又是谁,让中国人把“利”当成了底线?中国人曾经有过什么样的道德底线?应该有什么样的道德底线?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
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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