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以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如果“法”外有“德”,那“法”有何用?“德”为谁之德?上帝?孔孟?我看还是土共自己之“德”吧?
中共说的“依法治国”是绝对的欺骗,中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以德治国”就更加是“强奸犯”的狡辩之辞,“三个代表”就已经恬不知耻的让自己站在所谓的“道德高地”。所谓的“以德治国”就是“中共治所有想治之人”
至于对“道”与“德”的解释,我断断不敢发表任何评论,它超出我的智力及知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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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norkeler 于 2008-7-7 09:06 A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