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对不起”,LZ,请你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尊重生命又从何谈起,瓮安的惨况,你看看吧。要我们向一群“禽兽”说对不起,太荒谬了。你可知道,有多少无辜中国同胞命丧于此等禽兽之手,怎么不见你谈“尊重生命”啊! 并非我等冷漠,亦非我等无情。汶川地震我亦伤心难过,也尽了一点微薄之力。关键在于“对象”。我们都不是傻瓜,有自己的判断力,没有GCD所想的那么BC。“尊重生命”,瓮安的女死者,难道不是一条生命吗?谁又能还她公道呢?
[ 本帖最后由 LGLM 于 2008-7-3 06:46 P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