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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选举技巧及性骚扰角度谈方韩之争

从选举技巧及性骚扰角度谈方韩之争

我不擅长逻辑,所以无法像破破的桥或是李剑芒一样分析逻辑。我比较有经验的是抗争跟选举(我帮人选过一次区域性选举跟一次全国性选举),所以只能从我擅长的角度来谈。


选举技巧有正面跟负面两种。正面的是强调我方候选人的政绩、品德、或是经历等等。让选民觉得应该要投他。负面技巧是质疑对方候选人的政绩、品德、经历让选民觉得不能投给对方这么烂的人。负面技巧中最恶劣的是抹黑,就是无中生有的捏造出对方的负面消息。我见过最经典/最恶劣的是在一次乡长选举。某个要挑战现任乡长的候选人所用的技巧。大概是这样的。


候选人:你贪污!!!


乡长:我没有贪污!!!


候选人:你贪污!!


乡长:我没有贪污!!!


候选人:你说你没有贪污? 那拿出你没有贪污的证据出来!!


乡长:这是乡政府4年来支出的经费明细。


候选人:经费明细不能证明你没有贪污。不是你没有贪污的证据!!! 你贪污!!!!


乡长:我们经费明细有让专业会计师审查过。


候选人:你已经跟会计师串通好了,我不相信。我要的是你没有贪污的证据!!!


乡长:我们官员都要强制申报财产,过去4年来,我和我亲人的财产都没有增加。


候选人:你可以把钱存在人头户上;这不是你没贪污的证据!所以你贪污!!!!


乡长:………..


候选人:你拿不出你没贪污的证据就证明你贪污!!!!


乡长:我没贪污!!!!


候选人:大家看,乡长拿不出他没有贪污的证据!!所以他贪污了!!大家怎么可以把票投给贪污的乡长??


乡长:我真的没贪污!!


选举过后,乡长落选了;质疑的候选人当选了。幸运的是,这个技巧太恶劣,被新闻报导出来后舆论大哗。很多专家都跳出来用逻辑解释贪污才有证据;没有贪污当然就没有证据。所以在此之后的选举再也无法用这种恶劣的技巧了。从此以后所有候选人抹黑对方都要拿出直接证据来,我觉得这是好事。


基于相同的逻辑,我认为方舟子必须拿出实质性的证据。



 


我大学时参加的社团是专门搞社会运动的,我们社团跟女性主义研究社(简单讲就是搞女权主义的)共享同一间教室。我有一天跟他们讲黄段子,她们很不高兴,开始跟我讲解性骚扰。



性骚扰的性质大概如下


1.语言方面:性方面的笑话、揶揄、嘲讽、就对方生活上或容貌上与性有关的评论或质问、邀约或性关系上之引诱等。


2.视觉方面:色情图画、照片或影片的寄送或出示等。


3.文书方面:色情书刊的阅读、或于书信中作性方面的描述。


4.动作方面:不必要之身体上接触、强制猥亵、性暴力等行为。



但是以上四种行为并不一定构成性骚扰,因为性骚扰是定义在「违反当事人意愿」(unwanted)或是「不受欢迎」(unwelcome)的情况下,也因而具有相当的主观认定。换句话说,是不是构成性骚扰,视个人的主观感受和判断而定。


我刚听到时完全不能接受这个不公平的理论,凭甚么富二代、官二代、男明星搂女孩子的腰或是讲黄段子没事,为什么我做一样的事就是性骚扰??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女权主义者花了很多时间来解释这个问题,因为每个人对性骚扰的标准不一样,所以只能以受害者的判断为准。就像我常常骂操你妈的B,有人觉得没事,有人会因为觉得母亲受污辱而跟我翻脸一样。我说的话是同一句话,但听的人感受不同。所以是由听众自行决定要跟我翻脸或是一笑置之。


我听着就不乐意了,我有表达热情的自由!我有言论自由!!



女权主义者说:你有言论的自由,但是言论自由有边界,必须以不妨碍他人为前提。如果我感觉你的言论让我不舒服的话,我有权要求你停止。如果你不停止,我有去法院告你的自由!!让法院来决定这是言论自由还是性骚扰!!



基于相同的逻辑,我觉得韩寒起诉方舟子是合理的。



 


来源:中年格瓦拉的博客


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94278b7301010elf.html

我和你分别以后才明白,原来我对你爱恋的过程全是在分别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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