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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想爱国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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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民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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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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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一起权利属于“公民”!即 有国籍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写着:有国籍的人是“公民”; 后面有说 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当然如果他要收拾你,你就不再是“人民”,他说你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了 背叛了人民!剥夺你的政治权利!
当然,谁是“人民” 得他说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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