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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枪支——我的一些疑惑……

理论上拥有枪支是公民权利的体现,不可否定剥夺,但可让渡制约。现实中讨论公民是否有拥有枪支的权利,本身就错误的,其实讨论的本身应该是公民评估公共安全或其他公共性的考量,是否值得公民对自己拥有枪支的权利作出部分或更多让渡,形成对公民有效的制约的公共安全体系和现实。

所以国人应该考虑的是为公共安全值不值得让渡牺牲公民拥有枪支的公民权利,而不该是,公民是否该有拥有枪支的公民权利。两者大大不同,中共通常是将其混淆在一起以惑世人。

纵观世界,通常武器泛滥相互攻杀的地方,也是人权普及和落实最差的地方。不能做人就只能做动物,像动物一样思考就会像动物一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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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风尘梦 的帖子

实际你想讨论的有点像,比如要人学好向善,是通过学校教育来实现好呢,还是通过监狱强制来实现好。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枪支管理要以符合公民对公共治安的期望和权利正当性的不容置疑两者兼顾,最合理的方式是由公民自己去评估,去让渡,去相互约定成规,最终形成现实制约。枪支管理的最终结果来自公民自我管理的权利的确立与实践,权利是不可剥夺的,但是可以自愿让渡制约的。所以最后公民拥不拥枪支的结果,就只是权利表达的一种外在形式是否确立或让渡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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