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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献给CCAV新闻播音员罗金

引用:
原帖由 唐人儿 于 2009-6-5 10:15 PM 发表
任何人有权保留自己的观点,任何人都享有话语权。但斯人已逝,尽管持有不同政见,仍应对死者保留最起码的尊重,这,也是最基本的人权。


丫在屏幕上只是一个机器,有狗屁的话语权啊。 
这里不存在话语权的问题,而是这个问题:  干活赚钱,选择某项工作,是否有道德底线?

比如,拉登同学雇用你干杀人的活,薪水不错,你是否就可去滥杀无辜而不必受谴责?

是否尊重一个去了地狱的傻逼,是每个人自己的自由。
如果号召尊重一个去了地狱的傻逼,那才是对大部分人的人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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