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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旁听杨佳上诉案 (刘晓原律师)

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旁听杨佳上诉案 (刘晓原律师)



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旁听杨佳上诉案
作者: 刘晓原 | 2008年10月14日 08:43 | 栏目: 法制新闻
(1399) 点击  |  (85)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70646
 (注:博文写于13日晚回京的火车上,由于无线上网信号不好,难以及时发出。今天早上到京后,作了修改发表)

   11日晚,我、李劲松律师、杨福生与好友、王静荣共五人,乘座十九时三十八分火车南下,去上海旁听杨佳袭警案二审庭审。

   13日早上八时多,上海市一些市民陆续来到高级法院申请旁听。

   到了九时,前来旁听的媒体记者和市民估计达一二百人。申请旁听的市民,以中老年人为主。有些市民情绪激动,甚至有人还拉起了横幅,称杨佳是“大侠”和“英雄”。警民发生了冲突,有市民被警察架到法院西门对面一个胡同里,后来被几辆警车运走。很多媒体记者在场,拍摄了冲突现场,外媒记者看后直摇头。

    由于我们得到了法院的“照顾”,一名姓支的法官护送我们过了两道严格的安检门,然后被安排在四号法庭看庭审直播。杨福生与王静荣及杨的朋友共三人,进入了五号法庭里。法院还用了一个法庭,作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号法庭有座位四五十个(我没有细数)。开庭时,座位还有不少是空的。从视频上看,五号法庭也与四号法庭一样大,也是没有座满。据说,除了通知参加旁听的媒体记者,对外只发放了二三十张旁听证。有很多媒体记者和市民无法进去旁听。

   还有空位却不发放旁听证,不知高院为何要这样做。当然,与二中法院不让市民旁听相比,高院做法还是有所改进了。

   庭审从上午九时三十分开始,中午十一时三十分休庭,下午一时继续开庭审理,至晚上近七时庭审结束,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庭审开庭后,审判长问杨佳是否收到一审判决书。杨佳说,没有收到。审判长宣读了一审法院笔录,称杨佳拒收判决书。

   庭审的重点是,精神病鉴定机构是否有主体资格?杨佳是不是患有精神病?警察在派出所里有没有殴打过杨佳。

   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的精神病鉴定是无效,既使有效,依据鉴定标准得出的结论不是无精神病,应是有精神病。

    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最高法院的批复,详细阐述了辩护理由。辩护人在十月初向法院递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但在这次庭审中,被法院当庭驳回。

检方还传了一个精神病鉴定专家出庭作证,说明鉴定过程和依据。这位专家在辩护人的质问下感到很尴尬。专家们只是看了案卷,然后到看守所见了杨佳,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就得出了无精神病的结论。

    杨佳称,鉴定人员问了两个小时的问题。鉴定专家也承认,没有给杨佳做医学检查,如脑电图、CT。不知杨佳曾在山西太原遭过警察殴打致脑振荡情况。

   如此草率的鉴定,结论能使人相信吗?

   法庭播放了去年10月5日晚,在派出所内盘查杨佳的监控录像。但录像只有八分多钟。从录像中可以看到,杨佳与警察在大厅里争执,后来被警察强拉进了派出所内工作区。此后,就没有录像了。警方称,工作区内没有监控录像。

   杨佳坚称,在里面遭到了殴打,并说应有监控录像。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九月二十八日补充侦查的新证据。这些证据还是芷江派出所警察的证言。警察认为没有殴打过杨佳,执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杨佳说,警察所说与事实不符。他对警察不出庭作证,感到十分无奈。他说,他们都是执法人员,申请他们出庭作证也不出庭,有什么办法呀?

   辩护律师则说,如申请他们出庭,警察不认可打人了。那么,要求这些证人出庭,他们不是成了控方证人了?

   但我以为,申请警察出庭作证,可以经过当庭对质,发现矛盾之处,应是很有必要的。很遗憾的是,辩护律师没有向法庭申请杨佳母亲出庭作证,王静梅知道去年 10月5日晚警察在派出所内盘查杨佳情况,杨佳在庭上称,他进派出所时,就开始与母亲打电话,遭到殴打后也给母亲打过电话。通知时间长达几个小时,手机中的二百元话费全用光了。杨佳母亲给派出所打过电话,警察的证言中也提到过。再者,杨佳母亲也知道长达九个月的投诉情况。王静梅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辩方证人。当然,如果辩护律师申请了王静梅出庭作证,法院很可能会以找不到她人为由驳回。但是,驳回是一回事,申不申请又是另一回事。

    对杨佳是否遭殴打问题,检察员认为,说警察打你了,你又没有证据。你走出派出所后没有去医院作过检查,也没有对伤势拍照,没有保存被弄脏的衣服。你在山西被打坏三颗牙齿时,还知道去医院做检查,为何这次不去做检查呢?

   杨佳反驳说,打了三颗门牙是大伤,去检查和治疗是为身体健康。而去年警察殴打只是皮外伤,所以没有做检查。

  从表面上来看,控方的反驳似乎有道理。但仔细想想,才会发现控方其实是在狡辩。

  在此,提醒各位网友,如果你们不小心遭到了粗暴执法,一定不要轻易离开执法机关,一定要马上拍照留下证据,去医院检查治疗要保存好病历等相关证据。投诉时,最好不要用电子邮件,要用邮寄挂号,同时留下一份复印件。否则,执法机关包括法律监督又会说你投诉无证据,反咬你一口。

  杨佳因治安事件被盘查发生纠纷,这属于执法中的行政纠纷,当行政相对人投诉行政执法者有违法行为时,行政执法机关就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没有违法行为。由于警方无法提供杨佳在派出所被盘查时全部监控录像,理应当推断警方有违法行为。

  杨佳如果没有遭到暴力,没何不愿离开派出所,最后在母亲电话劝导下才离开?为何纠缠长达九个多月,为此警方两次派人到北京做解释,同意报销杨佳长途电话费三百元?假使杨佳没有遭暴力,他如此报复警方,除非是有了精神病。

 警方说杨佳要求赔偿一万元,杨佳说只要求赔偿是电话费二百元,同时一定要给予一个书面调解,即给一个书面说法。杨佳认为,只是某警官说,不可能给书面说法时,才提出过那你这就是私了,如一定要私了,就给一万元。杨佳说,这其实是一个气话。

  如果警方在执法中没有任何过借,杨佳强行索取一万元私了,警方为何不以敲诈勒索将杨佳绳之于法呢

  杨佳始终坚持称遭过殴打,但认为不是打坏了生殖器。

  检方为了证实警察没有殴打杨佳,对芷江派出所和吴督查再一次作了调查。然而,为何不去找知情人杨佳母亲作一个调查呢?

  法庭还播放了盘查时的录音,长达四十多分钟,但杨佳认为已将警察骂他的话,给删除了。在他印象里警察一定骂过自己。他认为,录音经过了人工剪辑。

    法庭还播放了杨佳投诉的电子邮件,邮件中,杨佳没有提到遭过殴打,提出了要一万元赔偿。检察员以此为据,认定杨佳所说遭过殴打与事实不符。杨佳认为,自己投诉中提出遭殴打问题,但没有要求一万元赔偿。邮件内容有人作了改动,他对此不予以认定。

  这份电子邮件,检察院称是从杨佳电脑中找到的,公安机关让杨佳辩认过,并让他签了字。但杨佳只认可签字,坚持认为电子邮件内容有改动。检察院称,案卷中从有公安机关收到的电子邮件为证,但没有在法庭上出示。

   虽然没有当庭作出判决,但我以为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极大。

   在庭审中,检方出示了很多证据,坚持认为警方没有殴打过杨佳,执法是有依据的。我不知道,在杨佳袭警案发生的,当年盘查杨佳的警察是不是遭到了处分,如开除公职、撤销职务等处分。如果受到了这样的处分,那他们也是无辜的。连检察院都认为这些警察执法没有问题了,凭什么开除公职或撤销职务呢?不知有没有网友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通过庭审,警察是否殴打过杨佳一事,相信旁听人员看得清楚。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艾未未博客消息:杨佳二审 最清晰记录

08.10.13   杨佳二审 (2008-10-13 21:58:39)

2008年10月13日上午9点半,杨佳袭警案二审按时开庭。

杨佳看上去比一审时稍胖,精神状态良好。

当被法庭问及姓名、住址、籍贯时,杨回答敏捷,显机械但不恐慌。

他很特别,他对第一次在上海的遭遇记得之清楚,象放电影一样把情节说出来,状态放松,回答准确。

首先由被告人自诉上诉理由:

1:不是故意杀人。

2:一审时要求证人出庭未果。

3:从未提出过无理要求。


被告律师向被告发问。

律师问:到上海几次。

答:三次。

律师问:

谈谈经过。

杨答:

第一次到沪旅游,租了一辆自行车遭警察盘问,并受到侮辱和殴打。事后,杨要求200元长途电话费的赔偿及书面责任认定回执,警方承诺2周后给予处理结果答复,杨第二天回京。

一个月后,驻京办工作人员在京向杨陈述处理结果:1:同意300元赔偿,2:责任是第一次处理时杨不配合在先,杨拒绝接受处理结果。

又2个月后,所里人大代表到京开会,又与杨见面,谈及处理结果,同意1500元赔偿,但仍坚持是杨不配合在先,杨再次拒绝。此后沪方警察再无联系杨。

杨随后以电子邮件和书信的形式向上海上级部门投诉,未果。计划向媒体投诉,买了1000个信封,1000张邮票,1箱复印纸,后觉得可能没效果,未实施。

2008年6月12日第二次到上海,花了500多元买了一辆新捷安特自行车,在上海景点旅游,未发生不愉快事情,24日回京。

26日第三次到沪。

律师问为何又来。

杨答:要对第一次来时发生的事讨个说法。

律师问为何第二次来沪时不去讨说法。

杨答:讨说法要花很多精力和时间,第二次是来旅游的,一心不能两用。



26日-30日的5天时间里,杨购买了防毒面具,催泪瓦斯,刀,锤子,橡胶手套,在垃圾站里拣了塑料筒和8个啤酒瓶,并在汽车维修站里买了汽油。

律师问为何要准备这些东西。杨答:面具和手套为防催泪瓦斯伤到自己,其他为防进入大楼时受到阻拦。



杨对7月1日发生事情表示都不记得了。并表示没想杀死人。

对律师问到是否同情死者,杨表示否定。说:因为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



在审理中,上午杨佳对七月一日发生的事,都说记不得。

对录像上出现的带面具的人。当庭表示,怎么证明那人就是我杨佳呢?

对作为证据的监控录象中带面具者被指为是杨佳,杨本人表示质疑。

对现场和证物上有杨佳血迹表示质疑。

他说,因为在被捕时他没有受伤,并否认在证物清单和证物照片上签过字。



公诉人对杨佳所答的“不记得”和否认的回答,认为是态度问题。

但杨佳镇定的回答说:“我记得的都说了,不记得的只能说不记得,信不信由你”。

辩护人问及他在太原经过,被庭上问此事的理由时,辩护人说那次伤的很重,有轻微脑震荡, 会对被告造成气质性影响。

刘晓原律师下午5时离开法庭时说:无证人出庭。辩方律师提出的对杨佳重新做精神病鉴定的请求,被当庭驳回。法庭要求辩方出具警察打杨佳的证据。

有录像显示,杨被数名警察强行拉扯到另一个房间。

杨妈不在场,辩护人谨慎地在讯问时提到过他母亲。





下午开庭。



    就以下三个议题进行辩论:

    1、是否有必要重新对杨佳作精神病鉴定

    2、一审出具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否有合法资格

    3、警察是否打了杨佳。



    杨佳对一审的鉴定结果表示没有意见。他说,我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辩方律师认为,杨佳有精神病,应当重新做鉴定。

    法庭认为,重作的理由不充分,当庭驳回了辩方律师的请求。



    就机构的合法性做了辩论。

    辩方律师对一审的鉴定机构的资格提出质疑,认为它不属于医院,不符合法定有权作鉴定的机构,没有资格做鉴定。

    检察院请参与一审作精神病鉴定者之一出庭做证,证人讲述了鉴定经过,结论是杨佳没有精神病。



    辩方律师认为鉴定太草率,资料不全面。

    当证人被问及该机构是否可以和省一级指定医院划等号时,证人说,我不回答这个问题.

    检查官说:这个资格问题和鉴定结果没有关系。



    检察院宣读7个警察没有打过杨佳的证词后,问杨佳对证词的意见。

    杨佳说:他们说的都是假话。并且具体指出了每个人的证词中错在哪里,假在哪里。

    当杨佳被要求提供挨打的证据时,杨佳说:你们现在要我拿证据,我当时要求做笔录,拍照,但督察只拍了自行车和复印了合同,我要求拍身上的伤和被撕破的衣服,督察说没必要。说二周后就给你答复……



    杨家说:“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法官问:你有什么补充意见?

    杨说:“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被告律师问: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

    杨答: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



    法官问:为什么你认为他们不是无辜的?

    杨答: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杨佳在最后陈述中说:“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审判长宣布:待核议庭商议后择日宣判.

    退庭。

   

    2008.10.13根据记忆整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b7r.html


    博讯读者、上海市民报道:今日上午我们不约而同去位于肇家滨路的上海高院,准备参加杨佳案的二审旁听,但却遭来市信访办的便衣警察和法院法警的阻止,很多市民和访民被他们非法拉上面包车拉走。
    现场当时有二三百人在排队等候想进入法庭参加旁听,结果未被允许进入,有些市民不满警察违法行为,就遭来他们的一顿暴打,我们当场就看到七、八市民给他们这帮恶警打的全身多处是伤,而且外衣都被撕破,被暴打的市民在气愤之于,就指责他们讲:“你们违法乱纪,无法无天的行为是法西斯”,结果这些恶警就当场又将他们七、八个市民强行抓走,场面及其混乱。
    在开庭之前有面包车拉走的访民就五、六车,估计约一百多人,其中包括听说是北京来的市民,当时在院外的中外媒体很多,有些媒体记者就采访市民对杨佳案的看法,却遭到便衣恶警的阻止。当时高院外马路两旁的有五、六拾个警察,在阻止市民和访民在高院外门口议论杨佳案,当三、四个被暴打市民给他们放走回来时,我们大家看到他们被暴打的全身上下多处是伤,这时现场的其他市民都愤怒了!接着有市民就喊口号!打倒法西斯!在场的市民除访民外一百多人齐声高呼:“打倒法西斯”!打倒中国法西斯政府!接着又有人高呼:“打倒共产党”!众人又跟着高呼“打倒共产党!”这样反复高呼:“打倒共产党”的口号达五、六次。后又有人高呼:“杨佳万岁!”达三、四次,现场的二百多市民都齐声高呼相应。我们见了之后都非常震惊,之后又有人打出直横上面写着大约是“刀客不朽 ”!的字样,在空中挥武。当时的场面十分凝重!
        附现场数码照相片(图1~9)现场图、2008.10.13.6:00 上海市民

奇士不可辱,辱必成天人。
奇士不可杀,杀必成天神。

朱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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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T恤:"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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