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白驴 于 2009-4-23 06:16 PM 发表
这哪叫乱,我看透着可爱!
民主政治本就是这样,西方人讲究幽默,议会上言词相向;东方人欠缺风度,就拳脚交加。争吵和打架,实质一样。议员是民众选出来的,代表着各阶层的利益,唯有争吵了,才说明她尽力了。这比只知道举手通过的人大政协强得太多了!
议会上争吵斗殴,未见弄出人命,老百姓更不受影响。
共匪和谐,暗地里却你死我活。老百姓不能有不同意见,只能逆来顺受。
哪种制度好,SB都看得清。
不知道dp_2006能否看得清?
dp_2006在偷换概念,把民主制度曲解为简单的一个政党替换另外一个政党。
另外,dp_2006有意无意地混淆民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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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lank001 于 2009-4-24 08:01 P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