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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说!西藏:囊帕拉枪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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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j4444 于 2008-12-16 05:17 AM 发表

6,每个国家对于非法越境都有在示警后继续实施非法行为,可以实行强制手段(包括射击)。有兴趣你们去看看美国怎么对付墨西哥和拉美偷渡者的吧。抓完,打了,还要向他们国家抗议。另外,对于蛇头,捕获,击毙(在逃跑或反击的条件下),是允许的。
 



外国的偷渡者,是想进入美国,
西藏的偷渡者,是想离开中国,
偷渡的方向不一样。怎么能做比较呢?
楼主的逻辑思维好像……
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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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j4444 于 2008-12-16 05:17 AM 发表

3,新华社报道中提到了在射击事件前(前)这批队伍和边防武警有过冲突。而西方媒体却因为射击事件中(中)这批队伍和边防武警没有冲突(隔几个山头)来否定新华社的说法。看看奥运前夕藏独分子的做法,我想新华社的说法未必是空穴来风。


楼主这是使用了莫须有的说法,
在法律上,任何说法都要有证据。
例如林书记事件,因为缺乏关键录像的证据,而无罪释放。应该就是政府“法治”的典型了。
你说有过冲突,就要拿出证据来。


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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