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黄灯 [打印本页]
作者: 紫蓝弯刀 时间: 2013-1-3 20:00 标题: 黄灯
1月2日,成都高新区发生一起4辆小车连环追尾事故。目击者称,事故系因头车急刹躲避黄灯,造成后车连环追尾。
@薛蛮子:一男子一夜未归,第二天早上才匆匆到家,妻问何故,男答:昨夜路口遇一黄灯,闪烁不停,一直等到今天早上六点才恢复正常。妻又问为何不打个电话?男答:开车打电话扣3分啊!妻又问:那你的衣服怎么破了?男答:另一车道上一哥们儿看到黄灯急刹车后边的追尾了。俩人打起来了,我上前拦架被拉扯的。
@老车豁子韩江按新法规黄灯红灯可取其一,辙一个灯既省资源也节能更省井察叔心解释更省得不同意见的复议!建议每个红绿灯下站一名交警直接收钱,省得办公大厅人满为患!
@樱桃巴巴:开车上路,光靠遵章守法,谨慎驾驶,是不够的,还得拼运气。
作者: =Era= 时间: 2013-1-3 20:01
讽刺新的交通法规,很有新意
作者: ttinfo209 时间: 2013-1-3 21:14
这是京城几大长老在博弈吗?很奇怪啊?
不过深圳这边的很多信号灯,绿灯变换到黄灯前是闪烁的,要么就是倒计时,所以黄灯停止还是有好处,给电动车和自行车一定的缓冲空间,避免了很多最后加速冲黄灯的,避免其垂直方向抢绿灯的与之相撞,达到清空车道的目的;
观察了一段时间,还不错,虽然深圳没有处罚但好像大家都比较自觉黄灯停止!
作者: ttinfo209 时间: 2013-1-3 21:21
很多人都说不知道什么时候黄灯亮起,那是信号灯不完善吧?按说应该是绿变黄是要先闪烁几下,然后才变黄灯?
还有就是在保持相对安全车距并减速的条件下停止是没多大问题!
现在是强调以人为本,减少行人伤亡,但不排除各地交警以此创收!或者有抬高用车族成本的嫌疑!
作者: 大大白兔 时间: 2013-1-4 15:02
绿变黄是要先闪烁几下?有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
直接取消黄灯不就没有争议了。
作者: 沉睡的早晨 时间: 2013-1-4 17:44
全国要换多少红绿灯了,又要产多少利益了
作者: armstrong001 时间: 2013-1-4 17:49
慢慢来好了,都那么急着赶个灯干嘛呢?
十快九麻烦。
作者: 白起白起 时间: 2013-1-4 23:13
什么叫急忙赶着灯,都不急走路好了
黄灯本意不是可行可不行?考驾照时候怎么说的
这他妈谁改的
作者: 白起白起 时间: 2013-1-4 23:15
各地红绿灯完全不一样,我所在的地方一个市几个连续的街口红绿灯都不一样,半夜里有的街口右转的黄灯闪不停,怎么办
作者: armstrong001 时间: 2013-1-4 23:33
引用:
原帖由 白起白起 于 2013-1-4 23:13 发表 
什么叫急忙赶着灯,都不急走路好了
黄灯本意不是可行可不行?考驾照时候怎么说的
这他妈谁改的
我20多年前考驾照的时候就知道,黄灯不能进入道口,但在前轮过停车线的时候就可以继续进入道口,什么时候改成黄灯可以进入道口了么?
如果你没本事扣准那条法律的准线:黄灯、停车线。那不如就慢点过路口,看绿灯闪就停下来,等个灯而已,下个绿灯你就是第一辆。
作者: 白起白起 时间: 2013-1-5 08:27
请问楼上,右转黄灯闪一夜,是过还是等一夜。
这是晚辈请教专家,并非民众挑战权威。
看下面交通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一九八八年三月九日国务院发布)摘录
第十条 指挥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四)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五)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作者: 大大白兔 时间: 2013-1-5 16: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3]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道路交通信标志
道路交通信标志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作者: rockholl 时间: 2013-1-6 02:59
一个行路的小规范,法律体系里最不起眼的破规程,一天到晚,没完没了地折腾,到底还有完没完?几千年来,人们没有这交规,不是也走下来了么?那些用来说明交规、吓人的事故案例,真的就是因为违反交规造成的吗?到底是什么心态导致了今天这种情况,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
作者: wension 时间: 2013-1-6 04:09
至少我开车到交通岗的时候会减速,随时准备刹车,快变黄灯的时候,绿灯会闪,完全可以在停止线以外停住车。如果这样严管,能换来通过交通岗行人的安全,我认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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