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网友热讽外交部支持柬埔寨逼中国人下跪 [打印本页]
作者: qiaozj1986 时间: 2012-10-25 15:50 标题: 网友热讽外交部支持柬埔寨逼中国人下跪
10月23号,中共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谈到一个中国女子因撕毁西哈努克肖像海报被移交给柬方有关部门问题时,表示将由柬方予以处理。此消息瞬间引发万千网友评论。
一名中资服装厂中国籍主管因工人〝怠工〞撕毁柬埔寨太皇西哈努克肖像海报,被柬埔寨警察抓获,并强制在太皇像前下跪上香,上千柬埔寨人围观。
中国的财经网摘要转发了美联社的报导,并配发了一系列图片。其中有一张显示,那位戴着手铐的中国籍女子在柬埔寨人的四面围观中面向西哈努克画像下跪。
此报导在中国网民当中激起强烈反响。但中共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洪磊却说:〝西哈努克太皇是中国人民的伟大朋友,也深受柬埔寨人民爱戴。有关人员的行径是极端错误的,依法应由柬埔寨方面进行处理。〞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的发言,引发网友们潮水般的嘲讽和痛批。
克里斯托夫-金:一个中国女人在柬埔寨因撕下西哈努克画像而带铐跪罚,即使触犯天条,外交部也不能视而不见,更不应冷冷一句〝这种行径极端错误,由柬方依法处理。〞美日绝不会对海外公民落井下石,柬埔寨怎样处理是他们的事,中国怎样回应是自己的事,为同胞维权体现了民族的尊严,如此柬中友谊,脆弱无比,奇耻大辱。
熊扣闹太套:刚看到中国人在柬埔寨被迫下跪的图片,心里真是五味杂陈……判刑了,据说是侮辱皇室罪几十年来的第一次实践……我不知道外交部的极端错误从哪来?不就是撕了画像吗?是的,价值观不同,应该互相尊重。但是,对于一个曾经把自家‘封建文化’砸的粉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句‘极端错误’是不是太讽刺了?
程益中 :【不求情也罢,还助纣为虐。如果洪磊代表外交部发言,那外交部就是混账;如果外交部代表政府发言,那政府就是混账。神马东西!】
@醒愚: 柯林顿曾飞到朝鲜,将被朝鲜当间谍抓了的美籍中国女人带回美国。年迈的卡特也曾到朝鲜解救美国人戈梅斯。中国发言人洪磊,任由柬埔寨在羞辱折磨一个中国女公民,还为其行为叫好,这是外交部发言人的屈辱,还是中国人的屈辱?
@作家陈岚新浪个人认证:柯林顿2009年访朝鲜救2名〝非法入境〞的女记者。我在想,倘若那时美国外交部说:〝非法入境他国是严重错误,已经交由朝鲜警方自行处置〞——估计,说完了,从总统到外交部要被国民集体弹劾炒鱿鱼。就算拯救大兵瑞恩是装样子、讨好选民,连装鸡贼都不会,不仅坏,而且蠢透了。
南鲟:不管中国外交部是否像胡锡进所相信的那样〝为帮助该女子逃脱牢狱之灾做了努力〞,它的发言都充满了奴颜媚骨。如此冰冷地对待中国公民,逼着人不爱国。真的能讨好柬埔寨人吗?跪舔来的友谊,必然让人下看。用得着讨好他们吗?既然他们如此深爱自己的太皇,为什么还让他在中国混吃混喝?
@老龙吉:法国学者拉古特(Jean Lacouture)估计,当年柬埔寨约有43万华侨,赤柬执政期间杀了21.5万华侨,死亡比例比柬埔寨人还多!那时候许多华侨冒死去金边,向中国大使馆求救,中国外交部却任由赤柬残害几十万华侨,不哼一声,难怪许多逃离柬埔寨的华侨都悲愤地说:〝宁为外国狗,不做中国人!〞
半生瓜_合肥:清朝末年,慈禧老太后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还知道结交英法列强。X你妈的外交部,你卖国你都卖到柬埔寨去了,西哈努克是你小爹吗?就问柬埔寨人撕了有中国领导人头像的杂志你管不管?抓不抓?判不判?柬埔寨外交部会不会说你抓的好,判的漂亮?臭不要脸的。
刘财华:那有严重到判入狱一年吗?也许这只是个无意无知的举动呢?要不是这是我根本不知道这个西努哈克长啥样!也许我也会顺手当垃圾撕掉!撕张纸就判一年法律何在?这事要是发生美国,或者换成是美国人做了这事,结果会怎样?这是一场公众暴力!国民尊严的丧失与国家软弱被人欺的体现。
Travel_起点-终点:经常听到一个词〝大国崛起〞,对比下现实,感觉挺可笑的。这样处事的大国即使崛起了,也只是一只纸老虎。一个连自己的公民都保护不了的国家能称之为〝大国〞?
忆梅下西洲:全国人民都看清了流氓政府的嘴脸,这种无视国民尊严的政府只会在国际上让人笑掉大牙,还极度错误
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撕毁政治人物像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强制个人下跪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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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mule.com/attachment.php?aid=12272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12-10-25 15:55
活该,谁让你是中国人啦,不让你跪,难道还让美国人跪吗?也不掂量下你自己,你算个屁啊
作者: qiaozj1986 时间: 2012-10-25 15:58 标题: 中国女子撕毁西哈努克照片被柬方判监1年并驱逐出境
柬埔寨一间服装厂的中国女主管近日因撕毁已故前国王西哈努克的照片,被法庭下令驱逐出境。中国外交部23日对此做出回应。
柬埔寨一家法庭23日下令驱逐一名撕毁柬埔寨已故前国王西哈努克照片的中国工厂女性管理人员,同时判处这名女子罚款及监禁一年。
撕毁照片风波发生在22日,柬埔寨官方哀悼西哈努克的期间,这位管理人员因对工人们看照片而停止工作感到不满,便从一名工人手里抢下西哈努克的照片并撕毁,因而引发了上千名工人的抗议。工人们还到王宫前面游行要求惩罚这名管理员,并一度引发公众骚乱。
柬埔寨警方随后将撕毁照片的中国籍女子强制带到照片前道歉。这位管理人员的上级也出面道歉,并且声称她不知道照片上的人是谁。女子随后被指控侮辱皇室。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西哈努克是中国人民的伟大朋友,深受柬埔寨人民爱戴。个别人的这种行径是极端错误的,将由柬方依法予以处理。
作者: 黄浦江的网 时间: 2012-10-25 17:03
他奶奶的,看到这事就来气,居然被判了一年徒刑!不就撕了一张照片吗?谴责一下就可以了,外交部居然还赞同!他娘的。。。俺在腾讯上的回复都没发出去。。。
作者: lj008888 时间: 2012-10-25 17:21
想想是援交部,马上就心平气和了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12-10-25 18:23
共匪就这卵样!对内强硬得很 对外就你妈的像条狗一样 操
作者: krombach 时间: 2012-10-25 19:21
共匪就这卵样!对内强硬得很 对外就你妈的像条狗一样 操
作者: wuqinglong110 时间: 2012-10-25 20:29
去你大爷的,什么玩意儿啊,外交部净tmd乱放!
作者: 孤帆沧海 时间: 2012-10-25 20:46
妈妈的,中共去死吧
作者: 雪山狼 时间: 2012-10-25 20:49
真的不知该怎么说了!无语了!
作者: 汉堡日光 时间: 2012-10-25 20:55
就是强迫下跪也应该是女警察而不是两个男警察。中国人简直连猪都不如。。。
作者: duanmu2000 时间: 2012-10-25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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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klklklk 时间: 2012-10-25 21:10
多印点西哈的海报到街上撕去
作者: ttinfo209 时间: 2012-10-25 21:21
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撕毁政治人物像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强制个人下跪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作者: ttinfo209 时间: 2012-10-25 21:21
什么jb亲王,在我眼中就是一堆狗屎!!!
作者: 瞎子老三 时间: 2012-10-25 22:40
总有那么一天,你们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作者: HTCATHY 时间: 2012-10-25 22:53 标题: 弱国无外交!至理名言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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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zwmiao 时间: 2012-10-25 22:56
洪磊诬陷和侮辱了中国人民,凭什么说西是中国人民的还伟大的朋友?要洪磊回答,向国人交代跟谁是朋友了?那个地方伟大?
作者: yellowplanet 时间: 2012-10-25 23:41
每次看听外交部发言人回答问题,就想下面那群记者真舒服!你妈的!根本就不用记发言人说了什么!反正就是那几句话!还有那个姜大妈,整个就是天津街道居委会的老太太!我一直有个恶毒的想法:把她扒光了扔到猪圈里!有时我期盼文革再次来临,实现我的想法!
作者: youzou33 时间: 2012-10-26 01:33
这个奴性的国家完了
作者: 56+ 时间: 2012-10-26 02:00
脸是自己的,面子是别人给的,你给别人面子别人直接打你的脸。
作者: 音乐★啤酒 时间: 2012-10-26 02:12
最合理的应该是拘留十五天,然后驱逐出境。。 一年稍微有点重了。。。
除了撕照片应该是有一些脑残言论的。。。
每个国家状况不一样的。。不能全按照什么人权宣言来的。。比如侮辱穆罕穆德、、、
作者: cocacola0214 时间: 2012-10-26 02:30
土共何等仇视中国人民
作者: iflybear 时间: 2012-10-26 02:57
引用:
原帖由 kzwmiao 于 2012-10-25 22:56 发表
洪磊诬陷和侮辱了中国人民,凭什么说西是中国人民的还伟大的朋友?要洪磊回答,向国人交代跟谁是朋友了?那个地方伟大?
起码我不认为那个什么太皇是我的朋友……哎,算了,反正咱都习惯被代表……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2-10-26 06:43
共匪心里除了自己的利益,没有别的。出卖人民它最拿手了,所以人民同样也会放弃这些傻逼!只怕到时候又有傻逼出来叫:共党是我们的家长,不能不要它啊"!操!
作者: lhx-dhz 时间: 2012-10-26 06:57
起来!还在做奴隶的人们!。。。。。。
作者: lizhe5211 时间: 2012-10-26 07:45
土共不灭,天理不容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12-10-26 07:56 标题: 回复 19# yellowplanet 的帖子
你的想法也未免太畸形了 与其回到变态的文革 何不再来一次政权更换????
作者: xp1999 时间: 2012-10-26 09:43
大家应该习惯,这个不冷静的女人只是一个人,不是“人民”,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说话办事儿的嘛。要是按照政府的心思,您想,花了那么多钱才结交到一个友好国家,要是给这女人毁掉了怎么得了?别说下跪,下跪是轻的,当场砸死中国政府怕也是表示遗憾,并告诫中国人民出国时要尊重人家大人、民俗、文化,像政府在西藏那样,对当地人民尊重有加。
作者: zha158 时间: 2012-10-26 15:04
中共要玩完了,这样下去,不出10年!
作者: totem7 时间: 2012-10-26 17:20 标题: 判刑可以,只要有相关法律
下跪算什么法律?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12-10-26 18:24
引用:
原帖由 xp1999 于 2012-10-26 09:43 发表 
大家应该习惯,这个不冷静的女人只是一个人,不是“人民”,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说话办事儿的嘛。要是按照政府的心思,您想,花了那么多钱才结交到一个友好国家,要是给这女人毁掉了怎么得了?别说下跪,下跪是轻的, ...
这就是文明和野蛮的差距所在了,兲朝眼里看到的只是钱,而对于人,在他们眼里就是一部机器。
作者: wangfusen407 时间: 2012-10-26 22:14
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撕毁政治人物像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强制个人下跪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作者: wanj_007 时间: 2012-10-27 14:17
中国有句古话:打狗也要看主人。更何况这是活生生的人啊。国家!!??
作者: 白起白起 时间: 2012-10-27 16:08
五毛的确都是狗,尤其是自带干粮的,还是犯贱的狗
作者: 电驴门 时间: 2012-10-27 16:23
赞同于柬埔寨逼中国领导人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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