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成立了一个NGO北京兴善研究所(China Against Death Penalty),专门关注成问题的死刑案件,包括涉及刑讯逼供的、程序严重违法的、证据严重不足的、被告人可能有精神病的、正当防卫而被判死刑的,等等。比如甘锦华案,在法庭上我指出了控方证据的22条重大疑点,比如在供述的凶器没有找到,刀伤不吻合,足迹鉴定早早做出却不出示,送交DNA鉴定的检材没有书面登记,等等,广东省高院法官置之不理,在重要证人都没有被允许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将甘锦华判处死刑。我多次要求与最高院死刑复核法官见面,但法官拒绝安排,在贺卫方、艾晓明等数百名学者、律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强烈呼吁之下,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仍然昧着良心核准了甘锦华的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