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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大学生村官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开庭 [打印本页]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2-10-10 12:28     标题: 重庆大学生村官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开庭


重庆大学生村官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开庭



2012年10月10日10:34新华网我要评论(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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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生村官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开庭


资料图:任建宇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朱薇)10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彭水县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去年4月至8月,任建宇在网上以多种方式发表批评、“攻击”政府言论,被劳教两年。其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教决议。


相关评论


新京报:任建宇,彭水县又一个因言获罪者


一个刚从大学毕业,对国家和社会怀有深厚感情的年轻人,对身边的事情发一些自己的见解和想法,或转一些符合自己心意的文字,究竟有多大的危害和罪过?


据媒体报道,重庆市彭水县一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为在其QQ空间和微博上以转发或发表时政评论信息100余条,被彭水公安局判处劳教两年。


任建宇2009年7月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当年获重庆市选派到彭水县郁山镇担任大学生“村官”,后被录用为公务员。劳教书指他从2011年4月至8月多次发表“负面言论和信息”,但任建宇表示,自己被认定违法的100多条微博信息,主要是转发了别人的微博。


如果照这样的标准就可以实施劳教,全中国5.13亿网友,有多少会被送去劳教,这个数字恐怕没法统计。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劳教场所在现在的基础上增加一百倍,也是装不完的。但好在全国各地都没有实行“彭水标准”进行劳教,这不知道是幸耶还是不幸的事情?


说起彭水县,令人条件反射地想起另一个同类事件——“彭水诗案”。6年前,当地教委职员秦中飞因为在手机上写了一首隐诲得如同暗语的小诗影射当地官场生态,而被从一百多个转发者中侦察出来,刑拘30多天,险些被判刑。后因网络和媒体介入,而最终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此事也因此成为2006年度一个标志性的新闻事件,彭水当地警方,甘为“领导”家丁,置公民的言论自由于不顾,成为以言治罪的恶例,在这种事情上,是颜面尽失,丢人丢到家了的。但遗憾的是,此后在相同性质的任建宇事件上,他们依然没有汲取教训,又一次干出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只是这次,他们没有惊动法院,而是以“劳教”的方式,关起门来自己就解决了。


近来,因为太多相近的案例,人们开始反思“劳教”这一产生于久远的法制不健全时代的陈旧历史产物,它最为人诟病之处,就在于“未经法庭审理”而直接剥夺人的自由。这与当下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大时代背景是完全违背的。不是说所有受过劳教的人员都没有问题,但因为与法院体系隔绝,当事人受到不公正处理而无法申诉的例子却非常多。


而且,由于劳教条款太过宽泛和简单,而劳教的标准和条件又因地域和掌握者的理解不同而具有较大的伸缩性,进而被某些人利用,变成维护小团体利益甚至打压反对者的私器。一些地方,把劳教当成修理对领导有意见,反对拆迁,甚至上访者的利器。这样做的后果,是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破坏依法治国的社会氛围,人为制造敌意和对立情绪。使民众视言论为畏途,不敢在公众场合和网上发布言论,而最后的结果,便是极端事件的发生。这样的惨痛例子太多了,但某些管理机关,却不从中吸收哪怕一丁点的教训。


一个刚从大学毕业,对国家和社会怀有深厚感情的年轻人,对身边的事情发一些自己的见解和想法,或转一些符合自己心意的文字,究竟有多大的危害和罪过?难道真要让他们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冬夏与春秋地沉浸在个人的小喜怒哀乐里装聋作哑?那样的后果,是万马齐喑,比众声喧哗,更压抑,更不安全。(曾颖 (微博))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2-10-10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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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网友 cc 1小时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 ;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回复反对[0]已支持[1336]腾讯深圳市网友 三炮 41分钟前他是怎么骂的。1.砌底调查,如果他说的事情是假的、编造或者说是无须有的。法律可以以诽谤罪,散步谣言危害社会稳定最论处。2.现在的大学生就是国家的主人,将来的执政者。如果他们看到的听到的都不敢发表想法,这样的国家不会进步。这样的教育是失败的。3.如果他说的话是真实的,而是现在的执政者不让其他参政议政的杂声出现。所用的打压、报复行为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可怕的、恐怖的。失去执政权的时候就快到了。4.老百姓需要一个有尊严的社会和合理的制度。

回复反对[0]支持[450]腾讯网友 ︶ㄣ樂oοΟ 1小时前这就是你不对了,你不该和ZF作对的,你看,哥有些新闻都只打打酱油,不做评论,因为我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回复反对[0]支持[345]腾讯北京市网友 河北莫特美【 1小时前国家启用大学生村官,本是想利用其 敢想敢做,要像我们这的学习,装聋作哑

回复反对[0]支持[265]腾讯晋中市网友 □微笑 53分钟前zf腐败还不能群众说了?不是言论自由吗?非要大家把不满押回去,时间长了肯定会爆发的!中央的领导为什么不严打腐败?现在的官员们本来工资一个月就上万了,还贪污?哪个官员存款加房屋没个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还群众的父母官,我看就跟土匪没两样!赶快抓我吧!

回复反对[0]支持[250]腾讯网友 摇篮星空 1小时前去年4月的事情,等你胜诉也已经被关2年了

回复反对[0]支持[190]腾讯网友 ゞ.喝喝酒.〣 58分钟前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另外,这件事情中央应该调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年轻人为什么有愤慨,原因真的在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吗?

回复反对[0]支持[100]腾讯东莞市网友 桃花灿 1小时前以前怎么就不知道这事呢,可见重庆的天是黑的不是蓝的

回复反对[0]支持[75]腾讯网友 洋洋 1小时前哦,这事闹的,人家只是尚不成熟的孩子而已,为啥不能宽容一下

回复反对[0]支持[62]腾讯网友 井冈山上战旗 1小时前帮助政府改正错误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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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温州市网友 @星空% 14分钟前悲惨的世界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湖北省网友 人在旅途 14分钟前cc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 ;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这个是理想,理想很丰满,但是现实是很苗条的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青岛市网友 非诚勿扰 16分钟前言论自由,政府要经得起人民群众的监督。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苏州市网友 梦想情缘 17分钟前这是有这样的狗官,老百姓说说还不行了,还能让老百姓相信这社会有分平吗,评价说说自己看法不是正常的吗??你政府做的好老百姓会说吗???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上海市网友 王根林 17分钟前cc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 ;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人之初 2
说说而己…!你当真了!!!!
象祥林嫂一样再说100遍,包你住进上海宛平南路600号。

回复反对[0]已支持[1]腾讯网友 爱有几分 17分钟前一个国家、政府对老百姓的批评和建议都要坐牢,这说明什么?就是要老百姓做安分守己的公民?法律的宪法都成了一句空话!!老百姓的心声和呐喊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回复反对[0]支持[10]腾讯网友 UFO 17分钟前你敢攻击政府,不清比你算不错啦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湘西州网友 绯苍之羽 19分钟前天朝啦,懂的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1814594031 20分钟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850408782 21分钟前只能说你长错地方了,你不应该出生在这片土地的这个时期。同是中国,在香港.澳门.台湾你可能没事!

回复反对[0]支持[5]腾讯网友 MENG 22分钟前wei违法是不要做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华彩[CLS] 23分钟前cc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 ;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这个公民才有百姓好像没有

回复反对[0]已支持[1]腾讯焦作市网友 日日半饱书生 24分钟前这那是劳教,分明是政治犯,只不过换个名子罢了,因为全世界都鄙视有政治犯的国家和政府,按国际约任何国家的驻外使馆都有权利和义务保护驻在国的政治犯,给以庇护,

回复反对[0]支持[5]腾讯网友 大足¥毛毛雨 27分钟前这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拉屎。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甘孜州网友 风轻轻的吹 27分钟前只要不做好事谁也无法杜绝天下攸攸之口,全国人你们抓得完吗?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1037071880 29分钟前和政府对干不是自找麻烦怎么死也不知道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西安市网友 广深互联(西 30分钟前哥告诉你们什么是政治,简单的说,政治就是要么我把你送进监狱或者是你把我送进监狱!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輝♀太♀狼 30分钟前.............................啥也不说啥也不说..................................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广州市网友 马振武 31分钟前中国就是一个地道的垃圾社会。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苏州市网友 老Z 32分钟前抓的好,关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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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qyu    时间: 2012-10-10 20:55     标题: 说的怎么这么好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 ;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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