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伯龙根·蜗藤 |
![]() 第一,中国何时开始对钓鱼岛有主权? 根据中国官方的说法,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又是“自古以来”的。这样的表述我们自是可以一笑置之。中国方面对钓鱼岛最早的记载是在明朝的1403年的《顺风相送》,但这只是一本航道记载的书,本身没有说明任何主权关系。中国所提出最早的有主权意味的文字是1534年陈侃的《使琉球录》: “八日出海口……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船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 这一段话表明: 第一,中国对当时的钓鱼列岛已经非常熟悉。当然,琉球人对此也理应是相当熟悉的,因为“夷船”和陈侃的船走的是同一航道,仅仅是速度较慢。没有理由认为琉球人不知道那几个岛屿。 第二,“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表明到了古米山,才进入琉球国界。这句应当没有歧义。这也说明了在当时,钓鱼列岛并不属于琉球。 但是这是否说明当时钓鱼列岛属于中国呢?这值得进一步探讨。 在文中,尽管否定了钓鱼岛属于琉球,但并没有钓鱼列岛属于中国的字眼。所以,在文中列出的钓鱼列岛的主权状态可能有三种,第一,属于中国,第二,属于其他国家,第三,是无主地。 中国方面认为“是”就必须承认,这里面隐含了一个假设:即沿途经过的土地,如果不属于琉球,就一定属于中国。这个假设是值得研究的。 中国的逻辑来自古书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概念。在中国的意识中,甚至连琉球、渤泥等外国也是中国的领土。这不过是一种自大而已,即不符合实际,也不和现代国际法的概念所吻合。这种概念已经被现代历史地理学家,比如葛剑雄等批驳。 中国专家认为:“要说在作为”屏翰“的琉球与中国之间,突然冒出来如钓鱼岛等岛屿海域那么大一块两不管的真空地带,不啻痴人说梦。”(吴天颖《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 但问题是,这并非痴人说梦,而是一个现实。因为在中国和琉球之间还有隔着一个台湾岛。而当时台湾岛并不是中国的领土。 关于台湾岛何时成为中国领土这个问题,有很多争议。但是最为让学界接受的是,台湾岛第一次建立起汉人的政权是郑成功在1661年赶走荷兰人所建立的郑氏政权。台湾第一次正式并入中国版图是在1683年,施琅为大清攻下台湾。 中国大陆材料称中国更早就对统治台湾的说法都不可靠。 在吴朝,卫温到夷州抢掠财产和人口的事被一些人认为是中国对台湾统治的开始。事实上这不过是吴朝对周边地区的一次侵略和抢劫。 设置于元代的澎湖巡检司被的人认为是对台湾统治的开始。但是台澎并称为台湾地区只是近代以来(尤其是1945年之后)的事。在历史上澎湖和台湾区分十分明显。把澎湖巡检司说成是治理台湾的机构不是望文生义就是一种故意的歪曲。更何况,在明代1384年实施海禁以后,澎湖巡检司已经被撤销,直到1563年才被恢复。在1534年,陈侃出使琉球的时候,根本没有澎湖巡检司这一个设置。 反而有很多证据表明当时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些证据可以参考台湾人写的《台湾自古以来不属于中国一文》。这里仅列一例。 雍正帝在关于台湾问题上说过: “台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皇考(指康熙皇帝)聖略神威,拓入版圖”(《大清世宗皇帝實錄》卷十)。 所以,在陈侃出使琉球的时候,位于中国和琉球之间的台湾就是一个无主地。因此,吴天颖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说法恰恰是错的。 在陈侃出使的路线上经过台湾(小琉球),既然台湾当时不是中国的领土,那么也没有理由确认在陈侃的《使琉球录》中关于钓鱼岛的文字并能够作为钓鱼岛当时属于中国的证据。 在陈侃之后还有几本提到钓鱼岛的书籍。它们在判定钓鱼岛的归属问题上和《使琉球录》所面临的困难都一样。 所以能够确认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年代应该再往后推,大概要到清朝之后才确立主权。 第二,林子平的《三国通览图说》的说服力有多大?
首先,按照现代的通常理解,在一张地图上,同色代表属于同一个国家,而不同色代表属于不同国家。但是在《三国通览图说》中,这个说法却不能成立,就在这张包括钓鱼岛的图中,还画有台湾。在林子平时代,台湾早就正式成为中国的一部分了。但是台湾的着色是黄色,而不是和中国大陆以及钓鱼岛一样的红色。台湾的黄色反而与附近的琉球的颜色一致。在另外一幅图上,当时属于中国的库页岛涂上了黄色,也和中国大陆的红色相异,反而与地理位置接近的朝鲜一致。这种着色方法肯定会带来疑问。 第三:日本是以什么名义占领钓鱼岛的? 鞠德源辩称“事实上当年订约之际,中日双方都曾参经考过英国1877年出版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自然都清楚”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一款必定包括“台湾全岛的附属岛屿东北诸岛”,而“东北诸岛”则必定包括花瓶屿、棉花屿、彭嘉山、钓鱼屿、橄榄山、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绝不存在任何遗漏或例外。所以,日本外务省的“基本见解”硬说《马关条约》第二条清国割让给日本的台湾及澎湖列岛内不包括“该岛”即“钓鱼岛列屿”是属于自欺欺人的谎言。” 第四,钓鱼岛是不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1892年刊行的《臺灣地輿全圖》,当中也没有钓鱼岛。 请注意,这些图幅中,不仅仅是在地图中没有标注钓鱼岛,而是这些地图根本没有覆盖钓鱼岛所在的位置。 所以综合各种证据来看,支持钓鱼岛属于台湾附属岛屿的证据还是比较薄弱。如果摆上国际法庭,中国很难在这一点上说服法官。 第五,战后日本是如何取得钓鱼岛的? 前面说过,在《开罗宣言》中规定台湾归还中国,尽管宣言中没有明言台湾附属岛屿的问题,但是我们一般认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也应当和台湾一起归还中国。哪些岛屿属于台湾的附属岛屿呢?没有明确说明。前面我们说过在1895年到1945年的日治期间,钓鱼岛都是冲绳的辖区,而不是台湾辖区。对于钓鱼岛这类身份模糊的岛屿,其法定地位有赖于详细的界定。这个界定通常是依循习惯以及当时战胜国之间的协商。可是在1971年之前,中国并没有表明对钓鱼岛的态度。这也成为了中国在钓鱼岛争议中的最大硬伤。 在二战末期,钓鱼岛在日军的军区设置中属于琉球战区,有日军中将牛岛满统帅32军防守。1945年4月1日,美军在冲绳战役中登陆冲绳岛并成立美国琉球军政府。日本投降后,根据战后“一般命令第一号”,琉球、小笠原群岛及其他太平洋岛屿的日军向美军投降。于是美国就此把钓鱼岛归入美国琉球军政府治理。 根据1950年美国琉球军政府的第22号令《群岛政府组织法》,1952年的美国琉球民政府第68号令的《琉球政府章典》和1953年美国琉球民政府的第27号令《琉球政府之地理境界》,钓鱼岛都在美国琉球政府的境界之内。在1972年之前,美国琉球政府一直统治着钓鱼岛。这就是1972年,美国向日本移交琉球的时候为什么也把钓鱼岛一并移交。 无可置疑,现在美国是乐于看到中国和日本为钓鱼岛产生不和的。但是如果我们回看历史,美国是不是下大棋如此厉害,早在二战结束前后就有此大招,我看完全不成立。当时还没有钓鱼岛争议一事(1971年之后才有)。美国如何深谋远虑,也不至于在二战结束前规划了这个冲突。 理论上说,在战后中国有几次机会能够在战后取得钓鱼岛,或者至少能够声称拥有钓鱼岛的主权。但是中国都没有这样做。 首先是在二战结束前,罗斯福总统询问蒋介石是否愿意接管琉球群岛。但是中国政府明确地说不。据记载唯一提出过琉球问题的中国机构是国民参政会,在1947年曾经提出反对琉球归属日本,要求在对日和约中规定琉球应交中華民国托管。可是,国民参政会只是一个类似政协的咨询机构,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提出过琉球问题。当时钓鱼岛由日本冲绳的治理,如果蒋介石愿意接管琉球群岛的话,就不存在中日钓鱼岛之争了。 其次,在二战结束后,中国从日本手中收复台湾。中国从来没有提出过收复钓鱼岛。按照今天中国大陆和台湾的说法,钓鱼岛一直属于台湾宜兰县。那么,中国在收复台湾的时候为什么不把钓鱼岛也一并收复呢?无论中国大陆还是台湾都没有任何文章提及到这一点。这也成为中方最避讳的问题。环球时报给出的原因是美国当时控制了钓鱼岛,所以中国没有提出收复钓鱼岛的要求。这个说法是荒谬的。中国是美国的盟国,是战胜国,也是当时美国在亚洲最坚实的盟友。于情于理,只要中国提出了对钓鱼岛的要求,美国断然不会为了一个没有价值(当时)的小岛和中国过不去。中国当时没有提出对钓鱼岛的要求,只能认为当时中国政府没有把钓鱼岛视为中国的“固有领土”。 第三,把琉球群岛等交由美国托管是联合国安理会在1947年作出的决议。当时中国已经是五大国,有一票否决权,如果中国反对,那么托管的方案绝不可行。但是中国投了赞成票。在《旧金山和约》中规定联合国委托美国托管琉球群岛。这只是把联合国的决议写在了对日和约之中,其权力来源还是中国投了赞成票的联合国决议。中国是否承认《旧金山和约》其实和琉球群岛的托管没有任何关系。更何况,当时中国的合法政府国民党政府(在联合国代表中国)在随后的《中日和平条约》中也承认了《旧金山和约》的相关条文。中国大陆泛泛地反对《旧金山和约》,但是从中国大陆发表的一系列声明中看,其关注点显然是西沙和南沙群岛,北京政府在1971年前从来没有就琉球群岛和钓鱼岛问题发表过任何反对意见。 第四,尽管钓鱼岛正式列入美国托管的范围之内是1952年的琉球政府章典和1953年美国琉球民政府的第27号令。但是它们只是明确了琉球政府的地界,没有扩大了琉球政府的地界。其目的只是把当时美国琉球民政府所治理的地方以法律形式列出。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钓鱼岛都是由美国琉球政府所治理。它们所列出的范围并没有超出美国琉球政府实际治理的范围,也没有和任何之前的条约和决议有明确的抵触。它们作为公开的法令,并没有受到台湾国民政府和北京共和国政府的反对。 第五,在1971年之前,中国大陆和台湾从来都没有对美国提出过钓鱼岛的主权问题,更没有向美国提出归还钓鱼岛。 因此,在1972年美国把琉球群岛(含钓鱼岛)正式归还日本之前,钓鱼岛的法定地位是非常明确的,就是美国的托管地。当时没有任何一方对这个法定地位提出过异议。 这样问题就来了。托管地的来源是战败国的领土,没有听说过战胜国的领土被另外一个战胜国托管的,尤其是这个战胜国还对此一直没有异议。这只能表明一点,就是当时中国并没有把钓鱼岛视为中国的一部分。 除了在国际活动中没有提出过任何领土争议之外,在1971年国内的地图和介绍中,中国也不把钓鱼岛视为中国或者台湾的一部分。其中的例子数不胜数,这里仅仅列举几个。 台湾在1971年之前的地图上,都没有把钓鱼岛视为其岛屿。 中国大陆在1962年北京地图出版社发行的台湾地图中,不包括钓鱼岛。 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一文中明确写到了琉球群岛包括尖阁列岛。 很显然,战后到1971年长达26年的历史中,两岸政府都没有把钓鱼岛视为中国的领土。直到1971年美国和日本签署移交冲绳的协定的时候,钓鱼岛问题才开始产生。 日本方认为,中国声称钓鱼岛是因为1968年在钓鱼岛附近发现了油田。中国方面也认为日本要求钓鱼岛是因为油田的缘故。这两种声音其实并不矛盾。 如果从1895年,中国指所谓日本“窃据”钓鱼岛开始算,中国在长达76年的历史中都对钓鱼岛不闻不问。特别是战后26年,作为战胜国也没有对钓鱼岛提出要求。这摆上国际法庭一定是极为不利的证据,也可以说是中国在法理上的最大硬伤。 |
—— 读者推荐 |
《三国通览图说》
《马关条约》的附属地图
1878年的《全臺前後山輿圖》
1892年刊行的《臺灣地輿全圖》
1945年1月发行的这张台湾地图
1965年的台湾国防研究院与中国地理学研究所出版的世界地图
1971年出版的第三十期《台湾省统计要览》
1962年北京地图出版社发行的台湾地图
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
南海局势还正在发酵,东海上的钓鱼岛纷争再起。中国周边海域笼罩在一片战争阴影之中。 在南海基本上没有与中国等量的对手,勉强可以与中国一战的只有越南一国。如果没有美国的干预,仅仅就战争而言,中国应该胜券在握。在南海与美国有同盟条约的只有菲律宾一国,而黄岩岛和菲占南沙诸岛都不在旧的菲律宾国境线之内。美菲同盟对于这两个海域的效力还没有得到美国方面的背书。越南以前与美国是死敌,至少在现阶段,越南也不能指望美国在中越爆发战争的时候能够为越南出头。美国在南海问题上所起的作用只是外交和舆论上的。中国完全有可能在美国做出反应之前在南海实现军事行动。中国在半月礁(Half Moon Shoal,原为无人控制的礁石)的“军舰搁浅”事件正好说明的中国在南海问题军事行动的试探。 但是东海钓鱼岛军事外交问题对中国的严峻性却远远不是南海问题可以比拟的。钓鱼岛的主权有争议(尽管中日两国都不承认这一点),但在1972年之后却一直在日本的行政管理和军事控制之下,这是一个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 把钓鱼岛交给日本治理是源于美国与日本在1971年的《归还冲绳协定》。美国虽然对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持中立态度,但是这不意味着美国对武力改变钓鱼岛现状的行为沉默。在1960年签订的《美日安保条约》(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 1960)中第五条规定,在日本管制的领土上对任何一方的军事攻击,将被视为对另一方的安全的危害(英文本见文章最后)。尽管在签订时候,冲绳群岛还在美国的统治之下,但是在后来冲绳群岛的地位以附件的形式加入到条约中。注意在条文中说的是“管制”(administration)而不是主权。钓鱼岛符合这个定义。美国政府也在历史上多次反复强调钓鱼岛在《美日安保条约》的范围之内。 《美日安保条约》是美国在西太平洋地区最重要的一条军事协定。可以说是西太平洋地区稳定的基石。这个作用可以从两方面看。第一,《美日安保条约》是制约日本军事化的必要条件。日本在二战后受制于《和平宪法》,不能拥有军队,其安全的保障就是《美日安保条约》。万一《美日安保条约》遭受破坏,日本修改《和平宪法》就势在必行。这将会使日本重新走上军事化的道路。第二,《美日安保条约》保障了日本的安全。《美日安保条约》规定美国在日本可以拥有军事基地,其军事覆盖面可以覆盖东亚主要地区。在历史上它阻止了共产主义的扩张,在当今,它也是东亚地区和平的保障。 美国在西太平洋地区有一系列的军事同盟,美日、美韩、美菲、美澳新等。日本是美国在东亚地区最大和最重要的盟国,其地理位置也决定了它在西太平洋整个战略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美日同盟一旦受到破坏,将影响到美国在整个西太平洋地区的战略布局。尤其重要的是,军事实力与军事同盟是美国在世界范围内长期保持主导地位的基石之一。美日同盟一旦遭受到破坏,也就意味着美国无法为自己的盟国提供安全保障。这将导致美国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的信心危机。这更加是美国无法容忍的。因此,美国绝对不会轻易放弃对日本的军事承诺。 中国一些舆论总是对美国不参与钓鱼岛军事冲突感到乐观。这是毫无道理的。中美关系虽然重要,但是并不比美日关系对美国来说更加重要。钓鱼岛万一发生军事冲突,只能局限在常规战争,而且多半只会局限在钓鱼岛和附近海域,对于美国可以接受。美军在日本拥有众多的基地和足够实力的军事存在,完全有能力对钓鱼岛的军事冲突快速反应。中国空军和海军对日本自卫队可能有一定的胜算,但是对美日同盟则完全处于下风。钓鱼岛万一发生军事冲突,将会是美国最熟悉的登岛海战,中国在这方面几乎毫无胜算。 2001年的南海撞机事件之后,中美双方在军事上一直有沟通和成熟的危机处理机制。因此我并不相信中国真的会走到以武力解决钓鱼岛的一步。加上中国国内局势不稳,南海问题上已经树敌众多,综合各方面的因素,钓鱼岛问题在短期内还不会出现真正的军事冲突。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钓鱼岛问题是最为世人所期待的方式。 《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英文原文: “Each Party recognizes that an armed attack against either Party in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Japan would be dangerous to its own peace and safety and declares that it would act to meet the common danger in accordance with its constitutional provisions and processes. Any such armed attack and all measures taken as a result thereof shall be immediately reported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51 of the Charter. Such measures shall be terminated when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taken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引用:
不要低估美日同盟对美国的重要性
尼伯龙根·蜗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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