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成宇:不就是个死吗——寨桥之行(二)![]()
寨桥之行,我首先从采石场到寨桥村村口,分别用20公里和40公里的时速来回对到达华一村、华二村和寨桥村进行时间测算,看了案发现场车道位置和量了马路宽度。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几经周折,我见到了被称为目击证人并以妨碍公务罪名判刑入狱的寨桥村村民钱成宇。后来在温洲,因为钱成宇,在温洲医院治疗的王立权与我取得了联系,并且,仍然七躲八藏的袁迪贵因与钱成宇通话也知道了我并与我取得了联系。 算日子,王立权应是2012年8月24日出狱,钱成宇应是2012年8月25日出狱。从微博中,我们已经知道袁迪贵出狱了,没想到的是,钱成宇已于2012年5月25日出狱。钱成宇告诉我,他减刑3个月,王立权减刑50天。 对我的来访,钱成宇显然有很严重的戒备心,喊了一个身大力不亏的朋友在旁边。聊了一阵子后,他心情略有放松,他朋友也主动到屋后边去了。 我关心的问题首先是,钱成宇在央视采访时对记者是怎么讲的。因为钱成宇第二天就被警方带走,并不知道外面以后发生的事,就是在里面知道了,是不是客观的?是不是被灌输的?接受采访是不是照着稿子念的?这都很难讲。所以我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问他这个问题。一提到这个话题,钱成宇就异常的气愤,他说,他讲的就是他亲眼看见工程车逆向行驶,当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很奇怪,工程车用非常慢的速度在向前移,钱成宇说自己人当时就在马路对面,边横穿过马路边骂:XXX,这车怎么这样开法。 他之后在监狱里戴着手铐向央视记者详细地描述了他看到的事情经过,结果出狱后,看到的视频录像已经删剪拼接的完全不是他讲的原本意思。我问,采访时都有什么人在场,他说,一个女记者,一个录音的,一个摄像的。我说,至少这3个人都听到你说的全部的内容了,他讲后面站着的警察都听到了。他还谈了一件事,说一直以为自己是第一个看到现场状况的,在特警(交警)队,有一个保安喝止他说,不要讲了,我们早就在场,比你先看到。 钱成宇说,钱云会已经死了,不就是个死吗,我怕什么,我在监狱里就口述请人写好了事发经过情况,共写了6份,藏的到处都是。就是把我弄死了,我也要说实话,钱云会是被害死的。 我告诉他,现场还有目击者,他说后来他也知道了,并指出了目击证人所处的位置,完全证实了我文章里的分析。我承诺网友要写关于钱云会手中雨伞的文章,现在不用写了,钱成宇比划描述的非常清楚,雨伞是被现场的人在弄死钱云会过程中顺手拾起来扔进车下面的。 钱成宇跟我说,我是他出狱后第一个来找他的,他豁出去了,不就是个死吗。他去拿了一份书面材料来给我看,共三页,我看到每页上都按有手印,还很认真地在三页缝中按上骑墙印,最后签上他钱成宇的名字。 钱成宇告诉我,他亲眼看见钱云会左脸颊有青淤伤,左手腕也有手的抓压痕。我在“关于钱云会我想说两句”博文中提到《法医学尸体鉴定意见书》的尸检报告,钱云会下颚骨骨折伴多颗牙齿脱落。“下颚骨骨折伴多颗牙齿脱落,尸检报告没有放过这个关健部位。但是,脱落位置没有出示现场图,下颚骨骨折与牙齿脱落形成的关联没有给出鉴定结果。公安机关已认定交通事故,作为刑事案件重要证据牙齿脱落形成的原因与车祸的关联性,也就是网民常提及的技术问题,加上其鉴定有没有必要性,我们无从得知。因为尸源不在,证据无法链接。我们不该设想,但是,我们都知道,一般被打断或打落牙齿部位的受害人为了证明,每时每刻都会张开嘴或用手指向伤处,告诉每一个相关的人地点、时间和原由,甚至出示牙齿。可惜,钱云会不会说话了,法医也没给出权威性的鉴定。”钱云会死了尸体火化了,但钱成宇没有忘记他看到的那一幕。 钱成宇说,自己在钱云会案件发生后,被带到特警(交警)队,他虽分不清身着保安或特警制服的人是不是真警察,但就是被他们打折了肋骨,而且还送到医院就诊,这都是有记录的。 我倒是想知道,哪有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会殴打发现事故的村民。他承认,现场工程车的挡架挡篷是他与亲戚们搭建的,本来就在路边,这有错吗? 他一直斩钉截铁地说,钱云会是被4名穿着特警制服的人按着压死在工程车下,他亲眼看见这几个人跑的,就是坐牢(确实已经坐牢)或打死他,他也不会改口,事实就是事实。 附钱成宇材料原稿: 补充说明:1、我于金华市监狱入监二区见面王立权,王对我讲:钱云会的手表里有保安拧住钱云会的镜头,连庆法的屋都摄在内。里面很暗,成钱看得比我清楚。连温州的公安都那么说,反正钱云会的案闹大了,不知我们温州得死多少人,如不支持招认“交通事故”,先得死你两个儿子,打针死还是吃子弹,你自己考虑。我没有办法呀!2、费良玉监押乐清市公安局看守所109室,于监室中同床睡的金卫斌讲自已非常冤枉的案件。与王宇(现服刑于金华市监狱)讲:老梦见钱云会被车轮压得吐出长长的口舌,恐怖死了惊醒(作假像)。当时匆忙逃跑的人回头与我照面:‘圆圆的脸蛋’;而费良玉(判刑三年,服刑于金华市监狱)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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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看了钱云会村长出事的现场,我不再说“2010.12.25”钱云会的死是“事件”了。从现在起,我不再用公共资源说话,我文中所表述的都是我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我不再担心、不再顾虑,因为,我看到的,听到的,甚至感受到的都是耻笑钱云会案件被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定性为“普交”,村民族人如此,关注它的网民如此,就连当地体制内的人也是如此。
看了现场,尽管受时间和空间局限,但我心里基本有数了,我前面所有关于钱云会案件的调查分析方面的文章方向没有错,钱云会案件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刑事案件,是一起恶性谋杀案件。它有前因有后果,有动机,有受益方。而且,它暴露出的种种疑点和迹象都足以表明,它就是一起在光天化日下的蓄意谋害人命的罪恶行径。
从寨桥回来,我一直对我所了解到的情况保持沉默,只写了看望钱顺南老人的经过,这源于我对与我接触过的人的承诺,更重要的是,我不能因文章让他们再次受到伤害。没想到的是,事隔不久,就在今天,我得到了当事人的允诺,我可以将他们告诉我的情况写入文章了,并且,因为相信我,他们将我在寨桥看到的全是手写的,上面还按有手印的材料转给了我。我要说的是,如果涉及到的当事人真有闪失,那只是当地吏霸又在干伤天害理、丧尽天良的勾当。
寨桥之行,让我再次领悟到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的告诫。钱云会案件的作案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案发现场,除了寨桥村的村民钱成宇、黄迪燕和钱成钱外,除了出租车司机等人外,还有人近距离亲眼目睹了钱云会的被害过程。其实,不是作恶者没有想到,而是他们已然认为人命可以草菅,生杀亦能予夺。他们因利欲熏心而丧心病狂,仗权势遮天而颠倒黑白。
就在案发地,就在摄像头下,村民在现场向我描述去追肇事者的经过,他说着说着气得直跑,那样子真的一下子让我想像出当时的情景,我也跟着跑,是往华一村方向,跑出一段相当长的距离还在跑,我根本追不上,但是,村民说他当时眼看着就要追上肇事者了,却被后面的人拉扯着,眼睁睁地看到肇事者钻进了早已停在路边的车辆中。
后面拽的人是保安,按常理应该帮助村民追肇事者,怎么会阻止村民去追?即便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哪怕是个过路的人,也不会如此。
从村民所说的现场情况,肇事者身高衣着等基本特征与工程车的“副驾驶”黄标相吻合。这就是我们在镜头中看到费良玉,这个“普交”的肇事者,为什么在接受电视采访和法庭调查时,每当人们问起他车祸情况时,他叙述起来都像是在背书,而且在回答问题中总是吞吞吐吐,左顾又右盼!
从寨桥村村口一路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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