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市政府鼓励市民捐款,提供了接受捐赠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我认为,由政府来作为慈善活动的主体在法理上是不恰当的,在现代世界范围内的治理伦理是:政府负责行政事务,社会慈善救助事业应当由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及公民社会组织(CSO)来承担主要角色。也即是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壮大是世界治理伦理的主流,一个公民社会强大、政府循规的政治体才是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
社会募捐是一个极其专业的行业,事实上政府无力担当。它涉及到募捐伦理、组织伦理、组织治理、财务管控等众多的道德规范及管理学知识,既要也要合乎效率、也要合乎道德和法律,正是因为它的复杂性,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宗教组织、社会团体在复杂、严苛的章程下面展开活动,接受严格审计。而为保证救助金的有效使用,大量招募志愿者,而办公行政人员尽力缩减。但即使如此,问题亦是时有发生。美国911事件发生后,美国红十字会募集到了56,400万美元,但是美国红十字会以可能继续发生恐怖袭击为由,保留了26,400万美元未下发,这在美国引起了国会议员、民众巨大的反对声,导致了美国红十字会总裁的下台,并保证所有善款用于911事件的相关公益事业才罢休。
由于北京市政府并没有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捐赠救助体系,我们无法知道捐赠金有多大的比例用于政府行政成本,有多少志愿者纳入到这个体系,有多少捐款用于向非志愿者(如临时招聘的员工)的发工资。这笔善款的结余部分用于何种用途?是否留着下次水灾的发放,还是统一纳入到政府财政,用于支付其它政府性支出?我们甚至无法知道,我们出于爱的原因而捐助的款项,是否偏离了我们爱的出发点,仅仅是混入政府必须强制性支出的那部分。
如果公民无法确认自己捐赠原则是否会正确表达而贸然向北京市政府捐赠,不仅对于自己是不严肃的,而且对非政府组织是一个伤害,伤害最深的是那些执著于爱的希望以自己的善来改变世界的广大志愿者。
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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