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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拒绝向政府捐款应成为公民的基本道德 [打印本页]

作者: cd111    时间: 2012-7-25 22:56     标题: 拒绝向政府捐款应成为公民的基本道德




 

 

 


缙云樵夫 于 2012-7-25 11:33:0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北京市委市政府鼓励市民捐款,提供了接受捐赠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呼家楼支行


 



我认为,由政府来作为慈善活动的主体在法理上是不恰当的,在现代世界范围内的治理伦理是:政府负责行政事务,社会慈善救助事业应当由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及公民社会组织(CSO)来承担主要角色。也即是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壮大是世界治理伦理的主流,一个公民社会强大、政府循规的政治体才是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


 



社会募捐是一个极其专业的行业,事实上政府无力担当。它涉及到募捐伦理、组织伦理、组织治理、财务管控等众多的道德规范及管理学知识,既要也要合乎效率、也要合乎道德和法律,正是因为它的复杂性,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宗教组织、社会团体在复杂、严苛的章程下面展开活动,接受严格审计。而为保证救助金的有效使用,大量招募志愿者,而办公行政人员尽力缩减。但即使如此,问题亦是时有发生。美国911事件发生后,美国红十字会募集到了56400万美元,但是美国红十字会以可能继续发生恐怖袭击为由,保留了26400万美元未下发,这在美国引起了国会议员、民众巨大的反对声,导致了美国红十字会总裁的下台,并保证所有善款用于911事件的相关公益事业才罢休。


 



由于北京市政府并没有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捐赠救助体系,我们无法知道捐赠金有多大的比例用于政府行政成本,有多少志愿者纳入到这个体系,有多少捐款用于向非志愿者(如临时招聘的员工)的发工资。这笔善款的结余部分用于何种用途?是否留着下次水灾的发放,还是统一纳入到政府财政,用于支付其它政府性支出?我们甚至无法知道,我们出于爱的原因而捐助的款项,是否偏离了我们爱的出发点,仅仅是混入政府必须强制性支出的那部分。


 



如果公民无法确认自己捐赠原则是否会正确表达而贸然向北京市政府捐赠,不仅对于自己是不严肃的,而且对非政府组织是一个伤害,伤害最深的是那些执著于爱的希望以自己的善来改变世界的广大志愿者。


 



请慎重!


作者: amsoncjy    时间: 2012-7-25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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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rz03    时间: 2012-7-25 23: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不要删我的号    时间: 2012-7-26 06:00

捐款都让那些官员吃喝嫖赌了。
作者: 我爱兰刀    时间: 2012-7-27 07:54

捐你妹!!!!!!!!!!!!!!!!!
作者: 不要删我的号    时间: 2012-7-27 07:56

血汗钱哪!!!
作者: upsbob    时间: 2012-7-27 08:51

要捐也是自己去捐,干吗血汗钱让他们去支配!要爱心不要黑暗!
作者: 酒尚翁    时间: 2012-7-27 12:12     标题: 如今的中国都不是捐款而是摊派款项

如今的中国都不是捐款而是摊派款项。根本不是你要捐多少或者捐不捐,而是固定捐款的金额在工薪里扣除上交的,不是你能做主的款项
作者: 闷骚青年    时间: 2012-7-28 00:02     标题: 回复 1# cd111 的帖子

这是善,纯粹道德行为,强迫不易,应该资源发自内心!
作者: eva198156    时间: 2012-7-28 09:23

还捐个鸡毛啊,继续为郭美美们挥霍支援资金啊。我现在对于政府发起的各种募捐权当另一种税收,实在逃不掉再说,否则……。我们还是不要祸害党和国家的人民公仆了。
作者: justin100    时间: 2012-7-29 14:28

我们不捐款,是为了官员好~
作者: 快乐一生一世    时间: 2012-7-29 16:04

现在的事实是政府没钱就打老百姓的主意。本来是由政府出的也通过强制捐款的方式摊派给老百姓。
作者: boy197433    时间: 2012-7-29 16:14

还捐个鸡毛啊,继续为郭美美们挥霍支援资金啊。我现在对于政府发起的各种募捐权当另一种税收,实在逃不掉再说,否则……。我们还是不要祸害党和国家的人民公仆了。
作者: boy197433    时间: 2012-7-29 16:16

还捐个鸡毛啊,继续为郭美美们挥霍支援资金啊。我现在对于政府发起的各种募捐权当另一种税收,实在逃不掉再说,否则……。我们还是不要祸害党和国家的人民公仆了。
作者: wsnbbdbb    时间: 2012-7-29 17:56

捐你妹~~
作者: vigarleung    时间: 2012-7-29 19:28

捐实物,但无人要。捐你妹。
作者: yao_er    时间: 2012-7-29 19:45

非常赞同,并且更进一步:希望所有的朋友们尽可能地逃税、避税,不要给恶政府再提供“维稳经费”了
作者: boy197433    时间: 2012-7-29 21:12

捐款都让那些官员吃喝嫖赌了
作者: BORERTOR    时间: 2012-7-30 13: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lxzzfr    时间: 2012-7-30 14:06

有哪项捐款是自愿的呢?多少都带点胁迫的味道。人心向善,可怎么就觉得那么别扭呢?
作者: crq2005    时间: 2012-7-30 16:29

有哪项捐款是自愿的呢?
作者: 有罪的兔子    时间: 2012-8-1 07:46

还捐个鸡毛啊,继续为郭美美们挥霍支援资金啊。我现在对于政府发起的各种募捐权当另一种税收,实在逃不掉再说,否则……。我们还是不要祸害党和国
作者: 宝气    时间: 2012-8-1 09:06

捐你MDP,捐了你又去养小三,包二奶!
作者: wbr001    时间: 2012-8-1 10:35

说的有理,我自从汶川地震后,再也没有捐过款。我觉得我的钱也来的不容易,不想去让别人去挥霍。
作者: dongfangy    时间: 2012-8-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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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gin2013    时间: 2012-8-1 16:32

捐你娘亲!!!
作者: 鸿鹏1858    时间: 2012-8-11 18:15

要爱心 不要黑暗  要透明 不要浑浊
作者: lx760    时间: 2012-8-12 08:33

捐你妹啊
作者: 专业受害者    时间: 2012-8-12 19:39

四川那次已经看透啦,从此我再都没捐过
作者: 我见犹怜    时间: 2012-8-13 00:28

如今的中国都不是捐款而是摊派款项。根本不是你要捐多少或者捐不捐,而是固定捐款的金额在工薪里扣除上交的,不是你能做主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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